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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吵不哭。一個三。四歲的孩子跟一個小大人一樣。念小學以後,一直在兒童美術班學畫,確實畫得不錯了。但這樣從小對畫畫有興趣,喜歡畫的孩子畢竟是少數。而我所見更多的是父母強迫,孩子們畫畫、寫字、彈琴、而且還硬性規定每天必須畫幾小時,寫幾小時的字或彈幾小時的琴。一個三、四歲,五、六歲或七、八歲的孩子正是對外界一切都感到新奇。最好玩的時候。你現在要把他關在屋子裡,鎖在書桌旁。鋼琴前,他怎麼會受得了呢?而且還是一兩個鐘頭。於是有的就只得逃跑。父母發現後,當然少不了要挨一頓訓斥;同時還得老老實實地又坐回去:“你再跑,看我不打斷你的腿!”

孩子沒有興趣,沒有學習的要求,父母只是管束、訓斥和強迫,孩子是學不好的。而且時間長了,孩子還會對畫畫、寫字、彈琴反感,厭惡,以致消極對抗。這樣的事我見過和聽過的都很多。那就是:你一定要我畫,我就亂畫……父母一來檢查:畫的畫是圓圈圈,字寫的東倒西歪……這還是好的,老實的。

早一兩年報上就報道過這樣一個悲劇。一個小學生,家裡要他學鋼琴。每天下午放學,就必須先練一個小時鋼琴,然後做功課。星期天更是得忙上一上午,上教師家裡學琴——孩子對彈琴沒有興趣。他看見鋼琴就厭惡,他幾次想把鋼琴毀掉,幾次反抗:“我不彈,我不要學。你打死我,我也彈不好廣但父母卻不顧孩子的興趣與反抗,一定要孩子學:“已經學了兩年了,花了這麼多錢了。你應該爭氣,把琴學好!今後每天不彈熟練習曲,就不許出去玩!”

孩子無奈,為了斷掉父母要他學琴的念頭,有一天在放學回家時,他用石頭砸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藝術家是需要從小培養的,兒童的智力也應該從幼兒時開始啟發;同時應該先從培養兒童的興趣著手。而且興趣又是因人而異的。絕不能由父母來主觀決定或強加於孩子的身上。在幼兒時期,作父母的可以鼓勵孩子們學習和接觸各種事物:畫畫、寫字、彈琴、跳舞、武術等等。啟發孩子的興趣,讓他們自己產生學習的要求。只有當孩子們自覺地願意學習時,他們才能把坐在桌前畫畫、寫字、坐在琴前彈琴當作一樂事。一兩小時還嫌少。他們的學習也才會進步。

反之,沒有自覺的要求,即使可以強迫一個時期,也不可能持久堅持下去。這是因為一個人不論做什麼事情和學習什麼東西,只有當他把自己的身心都投入到那件事情上時,才能做好或學好。我有一個同事為了培養兒子畫畫,她有好幾年沒有休息過禮拜天,也沒有休息過寒暑假。因為一到禮拜天、寒暑假,她就要陪兒子到少年美術班去上課。兒子在她的監督和半強迫下畫了二、三年,當然也取得了一些小小的成績,還得過獎,受到過外國朋友的稱讚。但是,當那個孩子一人小學,母親不可能時刻控制住他時,他就再也不拿畫筆了。

另外近兩三年社會上又興起了經商熱。人人都只想賺錢。於是有些父母不讓孩子讀書,要他們未成年的孩子輟學去做買賣。這當然是一種短視,而且是極端錯誤的,貽誤了孩子。因為經商、做買賣也是極端需要知識的。一個文盲是做不好生意的。

而且更糟糕的是:有的孩子要讀書,死命要讀書,不肯去做小買賣。可是父母則鑽到錢眼裡去了已經出不來了,強迫自己的子女輟學。曾有一個縣的商人,就因為強要念中學的女兒輟學去做生意,女兒不肯。在父親的一再逼迫下,自殺了。

所以,作父母的絕不可以濫用自己的權威,強迫子女做他們所不願做的事。哪怕是好事,父母的要求是正確的,也只能耐心地開導,絕不能一意孤行,強迫、蠻幹。

●孩子需要讚許、表揚和鼓勵

父母希望自己的兒女成才,對兒女的學習成績通常十分重視。即使平時沒有時間關心孩子的學習、輔導他們的功課;但每逢考試,不分大考小考,家長總要問一問成績,看一看分數。孩子得了高分,孩子得意,父母也高興。又是讚許,又是獎勵。家長這樣作,肯定孩子學習上的成績,與孩子分享成功的歡樂,鼓勵孩子繼續進步是正確的,也是應該的。因為人都需要別人的關懷,需要鼓勵,何況孩子?!

但是,有的父母一看到孩子的成績不好,或是考試不及格,臉馬上就沉了下來:“怎麼考得這麼差?!真丟人!”或者:“不及格,你的書怎麼讀的?真是蠢死了!”孩子沒有考好,或者不及格本來就有些著急和不好意思,甚至難受。羞恥之心人皆有之。因而,這時孩子最需要的是親人的關懷,尤其是父母的關懷。如果這時父母能更加關心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