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酷炫的跑車,才知道,這位歐爾柏特男爵,全名叫藍恩。諾薩……歐爾柏特男爵,中間還有冗長的血族王傳承姓氏,如此複雜的名字,我恐怕要花費幾天時間才能記住,只能將它縮減,再縮減,去掉中間,保留兩端,最後成為——藍恩。歐爾柏特男爵。
“你手上的那枚戒指,本是屬於我的!”
“昨晚你殺了那個吉他手只是為了取走戒指,而不是為了救我!”
終於掂量清楚自己有幾兩重,對於這個吸血鬼來說,我也不過是個血包而已,而這個價值1。5億法郎的戒指才是主要目標,“有錢能使鬼推磨”便是如此了,他更是名副其實的鬼!
“昨晚那個吉他手,是血族在西歐區的副長老,我追查了七百多年才找到他!”
“追查七百多年?呃……是什麼值得你耗費這麼多時間去找他?”
“哼哼……當然是血恨家仇,最主要的是要收回這枚戒指。”
“七百年,箇中的艱辛,早已超過了一枚戒指的意義。對我來說,這枚戒指不過是莫大的諷刺,我要討要的只是一口氣而已。”他感慨長嘆,“仇恨,這個詞能讓一個活著的人麻木不仁,心灰意冷,沉寂如死去,也能讓一個死去的人,心潮澎湃,熱血沸騰,驟然甦醒過來。”
不知為何,他面上忽然加重的憂鬱,也讓我心情凝重,更覺得他最後這句話,暗含了無限悲涼。
若是存活了幾百年,滄海桑田卻依然仇恨難消,的確,死去的人都該熱血沸騰驟然甦醒了!
車內忽然陷入一片沉寂,“呃……你一定過的很辛苦!”
“同情我?”他挑眉,斜睨我一眼,“對於一個活了上千年的血族人來說,同情等於侮辱!”
“呃……很抱歉,我不太懂得你們的‘禮俗’!”從口袋中摸出那枚戒指,“你說了,這算是給我禮物,不是嘛?昨晚你沒有殺我和我表哥,也算是善良的,我收下了,這應該不算是諷刺吧!只是,以後你不要抽必維斯的血喝,可以嗎?”
“必維斯的血對我並沒有多少吸引力,只是他對我開火,小懲一下而已!
你能忘記昨晚我們的爭鬥就再好不過了,我並非是喜歡非禮女人的登徒子,不然那些活了一兩千年的長老們也不會尊重我這個男爵!”他雲淡風輕的說著,挑眉,看了眼我手上的戒指,“如果我不說它是我的,你還會收著嗎?”
“它本來就是我在街角撿到的,我可不是拾金不昧的好人!”
他搖頭失笑,高傲的仰頭,嘆道,“我知道你很惡劣!”
“彼此彼此!”這才發現自己也可以和一個吸血鬼平心靜氣的聊天。
而他這樣開著車子無聲沉靜,宛若雕刻的面龐被路燈和車燈明滅的光映襯出唯美的陰影,野性邪肆的墨藍眼眸如深沉的海,若有所思的注視著前方,渾然天成的高貴凜冽散發,形成一股強勁的吸力,讓人忍不住栽進去,像是栽進無盡的黑暗,卻又能看到他靈魂深處尚在閃耀的陽光。
良久,他忽然出聲,“你可以叫我藍恩。”
“呃?哦!藍恩……”我重複著這個名字,驚醒似的發現自己已經悄然沉醉在這個吸血鬼的美貌中。“你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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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無吻 勝有吻
“朋友?當然!”他握住方向盤的手抬了起來,微舉在半空,半握的姿態像是在等待我握住他的手。
遲疑了一下,伸手過去,握住他冰冷的手,他倚在車椅靠背上,輕輕嘆了一口氣,像是在確定一件事,微微捏了下我的手背。
感覺這種寧靜異常奇妙,身體中飲酒之後才能引發的力量,在蠢蠢欲動,我彷彿能感覺到他沉寂在暗夜時的孤寂和憂鬱。
忽然,他鬆開手,以極快的速度從車內的置物盒裡拿了紙巾按在眼睛上。
看著這擦淚的姿勢,我竟然能感覺到他有一刻的心痛。可這心痛出現的莫名其妙,因為——他的心早已經不跳動了。
側身,不受控制的伸手按在他的胸口上,手心中奇異的散發出淡淡的黃色光氳,明顯能聽到他那顆死寂的心砰砰的有了跳動。
腦海中竟有一片古老紛亂的影像閃過,血腥的廝殺,絕望的痛苦,還有淒冷翻飛的白色蕾絲裙角,和瑩亮的長劍……
風馳電掣的一閃而過,我像是一個窺視的賊偷兒,不安的迅速收回手,他的胸口又倏然恢復死寂。
我卻像是經歷了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