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就要當刑警隊副隊長,都不值得他這麼大方。
但是李赫也不想去琢磨尤可為又是為什麼要這麼大方,上輩子小心翼翼也沒見活出什麼名堂來,這輩子索性簡單明瞭一些,人家爽快大方,自己以後更爽快大方就行。
尤可為接著又補了一句:“借給你可以,蹭破點漆,我可是要刮你的皮的。”答應的時候未經考慮,這時候倒有些擔心這個毛頭小子穩不穩得住了。但和李赫一樣,也是轉念一想,答都答應了,糾結個什麼鬼,索性就豪爽的大笑,說:“算了,只要不是報廢,你就折騰吧!”
週六的早上天氣很好,深秋了,前一陣子總是在下雨,淅淅瀝瀝,零零落落的,讓人瑟縮著提不起精神來。而週六的這一天,太陽很早就出來,明晃晃的照著這個小城,陽光很亮,照得那些行道樹都閃閃發光,卻又沒有夏天的酷熱,那陰雨後久違的陽光讓人看得,滿眼都是笑意。
凌清冽照例保持著她早起的習慣,她住在一個租的公寓樓裡,雖然他們家搬走以後,這邊有親戚家可以住,但她看中的是這套新的公寓樓頂層有一個健身房,而且交通比較便利。她六點鐘起床,六點四十健身完畢,回家洗了個澡,正準備自己做一份早餐吃呢,她的手機響了。98年手機不算普及,但該有的人也早已經有了。
“清冽姐,不要自己做早餐了,我們出去吃。”電話裡傳來李赫的聲音,凌清冽披著溼漉漉的頭髮微微笑著,聽著這個男孩在電話裡說:“帶你去最最好吃的一家羊肉粉,以後你回省城了就很難吃到了。”
凌清冽笑著說:“好!最想念家鄉的羊肉粉,我要吃全家福!”
掛了電話,拿著電吹風把自己的頭髮吹乾,沒有像平時那樣在腦袋後邊把頭髮紮起來,而是任由它披散著,也沒有穿警服,來信仰市實習的時候她就沒帶多少衣服,也就換了一身牛仔。結果她一走到樓下,眼睛就亮了。
就看到公寓樓下停著一輛帥氣的白色寶馬 r1100r摩托車,車很帥,車旁邊站著的少年,也很帥。而最讓凌清冽感到一種意外的驚喜的是,這個少年和她一樣,也是穿著一身的牛仔,而且和她穿的還是同一個品牌,levi’s,不是什麼奢華品牌,卻有著某種難以言喻的情懷。而當這個少年衝著她一臉得意的笑的時候,那一臉的笑容映照在明亮的陽光下,竟也有幾分難以名狀的動人。
“臭小子!”凌清冽壓住了一種無由的心跳,笑著走到李赫的身邊,伸手拍了一下他的腦袋,說:“看來是精心準備的呢,可你怎麼知道我喜歡摩托車,而且怎麼知道我會穿牛仔衣出門?”
那少年自然是李赫了,他得意的嘿嘿一笑,說:“這就是心有靈犀了。”這還真是心有靈犀了,因為前世裡凌清冽離開的時候大家都還太小,後來再也沒有見到過,李赫就是把記憶挖空了,也找不出凌清冽的這些喜好。
雖然他腦子裡的記憶亂得可以,就算有,也不一定挖得出來。
“心有靈犀你個頭!”凌清冽笑得眼睛一閃一閃的,伸手又拍了李赫的腦袋一下,然後把他拉到自己面前,和自己面對面站著,幾乎就要筆尖頂著筆尖了,就在李赫有些窒息的以為有什麼意外驚喜的時候,凌清冽伸手比了一下兩個的身高,然後退後一步,問:“比我高了哎,你現在有多高?”
李赫嘆了口氣,捶胸頓足的說:“嚇死我了,清冽姐我還以為你要對我做出什麼禽獸不如的行為來呢……”
凌清冽眉毛一豎,瞪著李赫說:“想死是吧?姐姐都敢調戲了!”
李赫吐了吐舌頭(老男人的心裡又暴寒了一下),說:“哪兒啊,我就是可惜你什麼都沒做……好了好了,再也不敢說了!哎呀呀,彆扭我的胳膊,知道你擒拿手厲害,清冽姐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哎,果然穿警服的美女不管外表看起來多麼文靜,下起手來都是不管你死活的啊,李赫敢保證,要不是這一陣子一直堅持去枯榮武道館,這下給凌清冽這麼一扭,回去得痛幾天。現在嘛,他甩了甩胳膊,跨上摩托車,把上面掛著的頭盔遞給凌清冽,至於他現在有多高?不知道,他知道凌清冽有175,自己比她高這麼說來這幾個月自己又長了,果然少年就是生命力旺盛啊。
然而凌清冽並沒有接過李赫遞給她的頭盔,而是甩了一下頭,看著李赫說:“你不知道長髮飄飄的女孩坐在摩托車後面的時候是不適合戴頭盔的嗎?”
第111章、還是喜歡大女孩
那是一個陽光分外明亮的早晨,一輛帥得有些不講道理的寶馬摩托車載著一對身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