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出去了。
等到第二天安寧拜晚年回來,知道父親已經和沈伯父商量好了自己親事。包括聘禮、嫁妝、訂婚的時間、結婚的時間等等。
聘禮就是其實年代“三轉一響”,包括手錶、腳踏車、縫紉機和收音機,另外還給了四百塊錢。當然了,安父也表示,這些聘禮,安家都不要,到時候安寧結婚,也全作為嫁妝帶去。
訂婚的時間定在大年十二,時間有些緊,可是沒辦法呀,沈峰正月十五之前要趕回部隊,從這裡到沈峰的部隊,坐火車要做一天一夜,沈峰定完親也就要走了。
結婚時間要等到安寧高中畢業,定在陰曆六月二十六,也就是陽曆七月六日,安寧剛畢業幾天,如果在往後退就到了陰曆七月,鬼月結婚,安母說什麼也不會同意,雖然現在在掃蕩封建迷信,但是人根深蒂固的思想不是那麼容易根除的。
安母還叮囑安寧明天開始就不去拜年了,明天先和沈峰去縣裡買些東西,之後幾天就趕緊和沈峰去認親。
這個地方的習俗是在吃訂婚飯之前,要訂婚的男女要去女方的親戚那裡認親。認親在這個地方是個很重要的習俗,如果認親的時候沒去那個親戚那裡認親,會直接影響到以後的親戚間的往來。對方會覺得你看不起他這個親戚,有些就是因為認親的時候沒有去認親,直接導致兩家斷交了。
認親的時候你帶適應的禮品去,如果像安寧這種很趕的情況,去外婆和舅舅家要帶禮品去,其他人家可以直接給錢。無論你是帶禮品還是帶錢去,對方都會在你離開的時候給你一個紅包,裡面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