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人或物都受到那種機制的操縱。因為那種機制,人人都要離開本地往外跑(要麼是身體往外跑,要麼是思緒往外跑);動物、植物和無機物全都帶電;夫妻或情人絕對不能離得太近;死亡的徵兆則充滿了每一寸空間……也因為那種機制,人和人之間的對話永遠是猜謎,有時並不是相互猜謎,而是共同猜一個不解之謎,猜到死。然而,我的人物和事物是多麼的積極啊。他們永遠在策劃、在積攢力量,在探索,絕對沒有頹廢的時候,宿命論也同他們無緣。他們忙些什麼呢?簡言之,是在研究自己那水中的倒影,是去沙漠中尋找祖先的足跡,是將夢裡的“長征”進行到底。似乎他們只為這種說不出的事情活著,每個人都將這類事看作生死攸關的大事情,因而憂心忡忡,因而生出無窮無盡的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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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2)
可以說,我所追求的,是一種“元小說”的境界,我要將文學的本質準確地表達出來,最好是絲毫不偏離。那麼文學的本質是什麼樣的呢?在我的觀念中,她表現為上面提到的那種機制。我的空間裡的人們在某些方面看似外星人,實際上他們只不過是將那些最具普遍性的人類慾望赤裸裸地加以發揮罷了。然而無論何時何地,慾望總是受到那麼嚴厲的制約,好像人人都在絕境裡掙扎。在一個充斥著毒蛇、烏鴉和地震的空間裡,在虛幻感逼得人要發狂的異地,人怎能不掙扎呢?再說他們又是如此地沸騰著野性活力的人們。認識永遠是一場探險,踏上征途的主人公往往是弄得遍體鱗傷;這種沒有退路的行軍又往往因為目的地的不明確而陷入陰森境地,難以找到出口;並且無論何時,人所能確確實實地依仗的,只有他體內的熱血。我的主人公們在小說中的表現還算讓我滿意。我也希望讀者能透過表面的字謎,看到底層的“元“境界。語言的世紀沉渣逼迫著寫作者,他們不得不採取這種方法來描寫本質。好的讀者應當能理解這種表達所包含的必然性。
讀者大概注意到了,這部小說排斥任何水平面的描寫,以及通常那種情節邏輯的操縱。在同類小說中,它在這方面或許是最為走極端的。雖然我寫的小說都可稱之為垂直的小說,但是作為短篇來說,這種寫法可能更容易為讀者接受。一個這麼長的作品,卻要將每一處的描述都扎進地心深處,確實顯得過於離奇。我當然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而這樣做的。我就如同小說中的那位喬一樣,懷著一種不可能實現的野心——我要將陳腐不堪的表面事物通通消滅,創造一個獨立不倚的、全新的世界,一個我隨時可以進入的、廣闊的場所,那裡頭幾乎人所有的它都具有。這樣的野心當然是不可能實現的,但在這部小說中應當可以看出這種努力。深入、再深入,這就是我的創作姿態。這樣做的結果是一個個人物的行動和遭遇全成了寓言。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不是那樣做;為什麼要去那些古怪的、有著相似特徵的地方;每個人物終日裡到底在尋覓一些什麼事物;衝動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沒有表面的線索。我希望讀者在讀到這些地方時,將自己擺進去,像一位老人那樣來回憶自己一生中的那些情感的死結(哪怕你自己還年輕)。也許在這樣做時,你們的時間就會同我的時間交叉,我們將一同重返人類的過去,將自身變成那種開放的可能性。
在我看來,幾乎每一位有精神追求的讀者,他的內心都會有一個終生解不開的情感死結。我的小說不會給人以任何撫慰,它是一種對痛苦的分析,也是將矛盾層層深入地加以演繹,簡言之,就是為認識人的痛苦做出榜樣。只要精神上存活一天,認識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馬麗亞去了一個叫“北島”的、隱沒在竹林中的村子,在那裡看到人們所進行的不三不四的交合的內幕;文森特則跑到麗莎的出身地去“尋根”;而喬,來到位於高山半腰的小屋,經歷了可怕的夜晚……我們要有追溯到極限的氣魄,只有這樣,才不會拘泥於那些非本質的東西,而將我們的眼光轉向迷霧中的久遠的過去(亦即未來),竭盡全力去辨認,辨認,直到某個事物的輪廓出現。我在小說中講的是自己的故事,我是一個始終只講自己的故事的寫作者。但是我渴望同讀者交流,因為我的特殊的故事只能透過交流而存在。也就是說,我的時間體驗必須由讀者的時間體驗來證實,這樣,我的作品才會得到延伸,否則便不存在。
在我的小說裡,有一位名叫埃達的女子,她從毀滅她全家的泥石流中逃生,來到人間流浪。也許我的作品同那些有過毀滅性的經歷(不是指外部經歷)的讀者更為親近,她(他)們會更理解作品中的決絕: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