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群英等人並不滿足於此,1906年9月18日,一個叫李佩蘭的廣州婦女黨成員,在當時的廣州市議事會上,提出《電爭女子參政權案》,提出婦女也要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卻因遭到男議員們的反對,而未能獲得法定的支援人數,未獲廣州市參議院透過,李佩蘭痛恨“男子壓制女權”,在會場大肆詈罵,繼之以哭,聲淚俱下。唐群英、秋瑾等人大怒,先是召集廣州女界名流70多人,發出通告,提出全國要“解放教育、解放職業、解放政權”的口號。
被邀請的女子,大多是出身封建地主家庭和資產階級家庭,有的是逃婚少女,有的是富商的寡婦。後來,她們還組織了廣州城5000多名婦女舉行示威遊行,要求婦女參政權。按唐群英他們在《女權日報》上的宣言,對不承認男女平權的臭男人,她們要以炸彈、手槍對付。她們確實還組織了上百人的娘子軍,由“鑑湖女俠”秋瑾擔任隊長。唐群英甚至號召全國婦女,以不跟丈夫過性生活為手段支援她們抗爭女權。被《申報》和容蓉的《強國報》報道後,被很多人笑話,因為對當時的女性而言,參政仍是資產階級太太、官太太、官小姐們追求的目標,並不是普通家庭婦女的目標。傳統文化中的三從四德思想,依然束縛著絕大多數女性。西方婦女爭取平等和社會承認,贏得參政權,道路是艱難和曲折的,更不用說在中國了。
唐群英組織5000名婦女進行示威遊行,在10月5日達到了**。這一天,陳炯明向廣州市議事會提交了一項自己起草的、明確地方選舉選民資格的法案,因為法案的條款並未將選舉權侷限於男性公民,可以理解為將賦予女性選舉權。唐群英認為爭取婦女選舉權的時機到了,在《女權日報》上呼籲廣州議事會盡快透過此項法案。但廣州市議事會內的男性保守派佔據多數,準備修改這一法案。
修改後的法案送交廣州市議事會批准那天上午,藍天上浮動著幽幽的白雲,雖然時節已經入秋,當廣州的街頭,南國的棕櫚樹修長葉片依舊鬱鬱蔥蔥,三角梅的葉子花紅紅的勝火。唐群英率領五百多名婦女向廣州市議事會遞交了強烈抗議和請願書,請願書中說:根據《中華共和國憲法》,中華共和國之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中國婦女是中華共和國的公民,所以同樣享受憲法第五條,即中華共和國國民一律平等,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的權利。我們最近聽說陳炯明民政長提交了明確地方選舉選民資格的法案。賦予男女國民同樣的選舉權利。這很好。但是議事會卻要修改這法案,剝奪婦女參加投票選舉和擔任政府官員的權利。這明顯違反了憲法。在這個大總統提倡法治的時代,我們不能容忍違憲的法案存在。因此,我們要求你們立即修改取消這些修改。
隨後,秋瑾也帶著上百名娘子軍在廣州市議事會的接待廳內集會。當天。廣州市有七十多名國民代表參會。進門時,他們和秋瑾這些“不守婦道”的娘子軍,雙方都怒目而視,毫無善意。很快,廣州市的國民代表們開始審議修改後的法案,並舉手錶決。其中,保守派的國民代表林朝南。強烈要求明令禁止婦女參加投票選舉和擔任政府官員,他七十多歲了,摸著自己花白的鬍子說:“女性在身體上,不適合行使選舉權和擔任政府職務。你們想一想。要是我們搞選舉了,婦女們挺著大肚子怎麼辦?難道她們能挺著大肚子跑去人群中投票啊?還有,女子無才便是德,大多數婦女,都是文盲,大字不識一個,不明事理,投什麼票呢?”他的意見得到大多數國民代表的贊同,70名廣州市國民代表中,有56位贊成修改後的議案。
訊息傳到了秋瑾那裡,她帶著上百名娘子軍衝進了會場,並怒吼道:“你們這些道貌岸然的傢伙,不許把法案交給政府研究。否則,你們今天誰也別出這個門。”
這時,有一名叫洪承夫的國民代表,站了出來。此人字仁山,號三明,是美國歸國華僑,祖籍江蘇鎮江,父母在廣州做茶葉和絲綢生意,他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獲得政治學碩士,回國後當選廣州市國民代表,相當於市議員。他三十五歲左右,穿著黑色燕尾西服,帶著領結。他扶了扶鼻樑上的眼睛,對秋瑾說:“這位女同胞,你們要求婦女選舉權沒錯,我剛才也是投票贊同不修改法案的。但是現在國民會議已經結束,透過了這個法案。按照法律程式,就應該交由市政部門公佈了。你們把我們堵在國民代表大會裡,也不符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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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瑾轉頭看了身後的洪承夫一眼,他身材修長,戴著一個金絲邊的眼鏡,面板看起來很白淨,顯得溫文儒雅,眼神有些奇怪的東西,不想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