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想知道事實的真相,包括我這個作湧者,也不想看到最終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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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周圍的人都原諒了我。我在他們眼中,還是從前那個清高的我。夏恆,這個從前一直冷漠對我的男人,在我從醫院出來後,特別小心地照顧著我。他甚至親自下廚做飯端到我面前給我吃,他一下班就回家陪我,講許多安慰的話給我聽,他一再請求我的原諒,他說我昏迷的時候,一直叫著宋小美的名字,他沒有想到的是那麼清高冷漠的我,其實有一顆善良的心,他以前不應該那麼對我,是他傷害了我。
劉雨也時常來看我,她和夏恆的關係似乎得到了我的認可,不再在我面前收藏什麼。在我遞交辭職報告的時候,夏恆和劉異口同聲地問我:為什麼? 他們才應該是一家人,他們才有資格擁有婚姻。
——劉雨,夏恆愛的人是你。他從未愛過我,我也從未愛過他。我是一個空殼,行屍走肉般地遊蕩在網路之間。我沒有資格擁有愛情,也沒有資格擁有婚姻。一段沒愛情的婚姻是殘酷的。我以前老是拿兒子來替自己辯護,其實那是我自欺欺人,是我最自私的藉口,為了讓周圍的人正常地看我,我一直用婚姻來保護自己的這種虛榮,現在我終於明白,沒有愛情的婚姻的確是痛苦而又無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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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雨,愛情玩不起貓捉老鼠的遊戲,我們的年齡都不小,我們再也耗不起,你搬來同夏恆一起過吧。家裡還有一筆存款,是我的稿費,夠你們維持生活。我留給你們,我惟一希望的是你要善待我的兒子。
——劉雨,兒子長大會理解我的,我要離開江城,我也不知道我要去什麼地方。
劉雨象聽天書一樣,木吶地望著我。
——梅林,你不能走,這是你的家。要走,我走。王志華對你那麼好,你不為我,為他也應該留下來。
夏恆從來沒有這樣設身處地地為我想過。
——我必須走。我對不起的人太多,我寬恕不了自己。
夏恆,我現在告訴你,我的確不是Chu女,為了一份工作,我買身進了報社,而這個人就是宋小美的父親,我不是故意要害宋小美的,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可是宋小美卻就這樣死了,我還能留在江城嗎?
這些既是我對夏恆說的,又象是對我自己說的。我抱著頭,又一次哭了起來。
小時候梅二狗對我那麼好,我卻將他送上了不歸之路,母親失去兩個男人以後,痴呆地重複著那句“幹我吧!”象針刺在我的心尖,痛得我沒法離開江城,現在宋小美的死逼壓著我,牽引著我不得不離開江城。
一切都是報應。於我而言,我的命,我的所作所為,都是報應。我不應該得到他們的寬恕。
江城不應該寬恕我。
第十章 網女淚(1)
1
社長出事了,我辭職的事被壓了下來。昨天的報紙頭版頭條上刊登了一條違反市政策性的文章,社長被市委書記叫去臭罵了一頓。宋小美的死,使社長受到了巨大的打擊,他在審稿方面再也沒有惜日的那種精力,這一段,報紙連連出錯,沒想到的是一名記者寫農民收成問題時,把市委政策性的原則給寫反了,這麼大的事,社長居然沒有看出來,而且社長還親自動筆改了這篇文章的標題,給農民造成了很大的政策性誤導,市委書記發火了,責令社長作出書面檢討。社長連連受挫,不得不向市委遞交了引退書。
報社出現了很大的混亂,我的辭職報告被擱淺,我暫時沒有離開江城,靜等報社的調整工作。在這段空下來的時間內,我向夏恆提出了離婚。夏恆同意了,當他在醫院看到王志華對我那麼體貼關心時,他已經明白,他沒法再給我什麼。離婚時,夏恆讓我別離開江城,一個三十歲的女人,出外闖蕩,他不放心。為了迷補這麼多年對我的虧欠,夏恆極力湊合我同王志華這段婚姻。
離婚以後,我從家裡搬出來了,房子是夏恆幫我租的,而且在搬家這天,夏恆還通知了王志華,我的小家在兩個男人的精心佈置下,倒也充滿了溫馨。
宋小美死以後,我再也不敢上網。每次看到電腦,我就似乎看到宋小美割腕自殺時,流血而死的樣子。我開始試著接受王志華,試著改變自己的生存方式,可是我沒法忘掉宋小美,她象個女魔,在我的生活中無處不存。
每當夜深人靜,我從宋小美的世界裡走出來的時候,我就被一種深深的內疚折磨得無法深睡。我不再上網,在床頭櫃邊,我擺滿了各種各樣為人處世的書,我甚至開始背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