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憤的看著倒在地上的鄭華。
“嚴,嚴琅,你別過來!”王紹傑不斷朝後面走著,最後不小心滑倒,摔在地上。嚴琅拿起匕首狠狠朝王紹傑的胸口刺過去!匕首準確無誤的扎入了王紹傑的心口!
“你……”王紹傑抓住嚴琅的手,想拔出匕首來,可是嚴琅卻是殺紅了眼,不斷將匕首深入!
這個時候,汐月也是衝了上來,她披上了剛才被王紹傑脫下的衣服,奔到嚴琅面前,抓住他的手說:“別……你放開,這個人讓我來殺,死在這裡的人,都是我殺的!”
“汐月!”嚴琅卻是搖頭說道:“你開什麼玩笑?我就是為了你才會殺了他們,為了你我什麼都可以做!”
結果,二人互相抓著匕首,一起撥出,然後再度將匕首刺下!汐月和嚴琅二人,雙雙拿著匕首,不斷刺進王紹傑的心臟,再拔出,再刺下!最後,王紹傑終於倒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接下來,嚴琅和汐月二人都丟掉了匕首,倒在地上喘著粗氣。
突然,嚴琅也注意到了不遠處的鄭華,立即問:“那……汐月,是你殺了鄭華?”
“對,是我殺的。”汐月緊抓著嚴琅的肩膀說:“他要用椅子丟你,所以我才……現在,該怎麼辦?”
看著一片狼籍的殺人現場,以及兩把丟在地上的兇器椅子,嚴琅不斷的思索著。他咬著牙道:“你先穿上衣服吧,我們身上沾了血的衣服都要毀掉!這把兇器也必須扔掉!還有椅子,得擦掉椅子上面的指紋!快一點,萬一有人經過這裡就麻煩了!”
於是,二人立即開始行動,汐月穿戴好衣服,忙和嚴琅一起擦掉留下的指紋,確定指紋都擦掉後,汐月又問:“你確定,你和他們來這裡,沒有人知道嗎?”
“嗯,沒有,今天是週日,他們強行逼我留在校內的,都沒有人知道。有人看到你和鄭華過來嗎?”
“沒,沒有。”汐月抓起那把匕首,說道:“這把匕首一定要馬上扔掉!再看看,我們身上有什麼地方沾上了血沒有?”
雖然汐月身上有些地方沾上了血,但因為是內衣所以不要緊,倒是嚴琅身上沾了不少血,所以汐月讓他脫下了上衣,裹成一團。
最後,二人離開了這個大禮堂,奔出校園。因為是週日,學院內的人很少,沒有幾個人目擊到他們。
“聽好了!”離開校門後,汐月立即拉著嚴琅的手說:“如果到後來警方問起,我會給你做不在場證明。就說我早早結束社團活動離開學院,結果在附近遇到了你,接著我們就一直談談笑笑,還一起逛街。我們必須要把口供對好,否則的話就不得了了”
畢竟,最初如果還可以算正當防衛,後來殺王紹傑,就是絕對的謀殺了。二人是同時揮刀刺下,所以,也不知道王紹傑到底算是誰殺的。
如今,二人共同揹負著殺人罪行,可以說,已經是命運共同體了。在這種狀況下,也無法再分彼此了。
那之後,燒燬了血衣,將匕首扔入了宛天河。二人仔細回憶了一天的所有行程,計劃好了適當的口供。
到了週一,四個人的屍體被發現後,立即震驚了全校。王紹傑的父母更是無比震怒,由於他的這番背景,所以警方立即追查,並由於文倩的告密發現了那些照片,從而鎖定了嚴琅為第一嫌疑人。接著,汐月挺身而出為他作證。二人的不在場證明倒是無懈可擊,因為二人已經反覆演練多次。最後,由於這不在場證明,警方只好放了嚴琅,另外追查。也好在王紹傑這個人橫行霸道已久,招惹的人也不只有嚴琅一個,所以警方也分成很多線索調查。
嚴琅從**局被放出來時,內心也是緊張不已。自那以後,他和汐月就變得極為親密起來。畢竟,汐月很清楚,嚴琅為了她揹負了殺人罪名,如果不是因為她,事情不會變成這個樣子。所以,她一直都和嚴琅互相扶持著。希望二人可以一起熬過去,熬過這段黑暗的歲月。
不過,二人雖然開始親密聯絡,卻不敢在人前表露出來,汐月的證詞之所以有效,就是因為她和嚴琅平時幾乎沒有任何交情存在。
畢業以後,二人就更加緊密的待在一起,也因此斷絕了和其他同學的聯絡,儘量希望和過去徹底告別。
每一年,每一日,他們都感覺到很煎熬,只有擁有彼此,才能稍稍感覺到安慰。無論王紹傑如何罪惡,他們畢竟是殺了人,是犯下了罪行。只是,嚴琅並不後悔,如果再讓他選一次的話,他一樣會殺了王紹傑。
嚴琅向汐月求婚,是在一個黑夜,二人坐在一個公園的鞦韆上,看著夜空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