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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部分

“批鐵甲兮,挎長刀。與子征戰兮,路漫長。

同敵愾兮,共死生。與子征戰兮,心不怠。

踏燕然兮,逐胡兒。與子征戰兮,歌無畏。”

“萬人一心兮,泰山可撼!

惟忠與義兮,氣沖斗牛。

主將親我兮,勝如父母;

干犯軍令兮,身不自由。

號令明兮,賞罰信,

赴水火兮,敢遲留?

上報天子兮,下救黔首。

殺盡韃奴兮,覓個封侯!“

前一首是東漢軍歌,養士卒互助之心,後一首是戚家軍的《凱歌》,將倭奴改成韃奴,為了應景而做。

總兵府內眾將都有些懵了,翟哲這次的動作確實有些大了,大到遠出乎他們的意料。一支強軍不僅要紀律嚴明,英勇善戰,還需具備精氣神,知道為何而戰。大明文官瞧不起武將,長久以來,軍中士卒自己的心氣都低了,每在出戰時多以取軍功奪財物為目的,難免有殺戮百姓的行徑,翟哲正想慢慢培養起士卒的抱團自強之心。

人要是沒了心氣,永遠只能趴伏在地上。大明文官壓制武將多年,弄到最後武人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公佈完之後,宗茂把擬好的文書分發給各部主將統領。蕭之言、左若、逢勤、李志安接過來,一邊細閱,一邊與身邊幾人竊竊私語。

翟哲端坐當中默不作聲。他在軍中推行的這些改革,其實並不算劇烈,幾乎照顧了所有將領的利益。可能只有蕭之言從中得到的利益最少,但他相信蕭之言是懂他的人。人無遠慮,必有近憂。他要未雨綢繆,不僅把這支兵馬掌握在手中,還要讓這支兵馬有靈魂。如戚家軍和岳家軍之所以能名留千古,不僅僅是訓練有素,更是因為軍中有魂。一支傀儡兵馬無法承擔他需要的重任。

在草原,他麾下騎兵之所以善戰不畏死,是因為那些人半數是蒙古人牧奴,半數是流落到塞外的難民,他於那些人有救命解救之恩,再用軍紀訓練磨鍊,才讓眾將士歸心。

在大明,他不可能重複曾經的經歷,唯有采用每日薰陶之法。

“諸將回歸後,按文書操練,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拒不執行,我會擇日查訪,若被我發現有陰奉陽違者,休怪我不顧及曾經的情面。”翟哲聲音冷冽,說話時的神情威勢像一座大山壓向眾人。

“遵命!”四聲合一。

看著帳下諸將人才濟濟,左若、逢勤和李志安均可獨當一面,各部騎兵和天雄軍殘卒都是百戰餘生,翟哲從胸口生出一股無可畏懼豪氣。

但一萬六千步騎還是少了點。

【本來更了好久了,只是一直都沒人更,所以冒昧來當回。】

火藥槍的侷限性

火藥槍的侷限性1、火藥槍射程較近

(16世紀前後)歐洲人認為50碼(0。914*50=45。7米)是火繩槍射擊的有效距離,而公認**的英格蘭紅衣兵一般會前進至30碼忍受對方兩次以上齊射後才開槍。甚至到了1759年燧發槍時代,美洲的亞伯拉罕平原會戰,紅衣兵等待法軍進入20碼後才開始齊射,這時英格蘭紅衣兵已經在法軍的數次齊射中傷亡四分之一。

2、射速較低,三段式戰術不可能

正常的訓練環境下,火繩槍的射擊速度在1發1分鐘左右。三排輪射戰術簡直是開玩笑,當敵人進入50碼,第一排擊發後回撤,第二排瞄準擊發我們可以估算大致時間在5秒左右,第三排也是如此。也就是說預裝單情況下的三排軍士兵射擊完成只需要10秒,那麼回到隊伍最後的第一排士兵怎麼能夠在不到十秒的情況下(必須扣除他們步行回撤的時間)再次裝彈。(百度搜尋更新最快最穩定)

不過所謂的輪射還是可能的,但必須用另外的辦法解決。在歐洲戰史上荷蘭人改進的莫里斯方陣就會使用這種戰術,他們把火槍兵放置在長槍方陣左右兩側,每部有”十排“輪流射擊。也就是說現實戰例中火繩槍兵數量要多至十排才有可能實現輪流射擊火力而不中斷。

明史上提到過雲南沐家也曾經用一種火槍排列輪射技術,那時候明朝用的火槍和歐洲同時期的明火槍比較接近(明朝似乎在萬曆之前沒有用過火繩槍類似的火器)明火槍沒有真正的槍托,點燃火門上的導火索擊發火藥,所以射擊的時候火槍放在腰部並不瞄準。據說沐英當時用的也是五段擊。

三段在火繩槍時代太過匪夷所思,也許只是類似方陣的半迴旋戰術,當第三排射擊完畢後所有火槍兵退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