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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況下,抓住了敵人不可輕易放掉,以免後患。而諸葛亮審時度勢,採用攻心之計,七擒七縱,主動權操在自己的手上,最後終於達到目的。這說明諸葛亮深謀遠慮,隨機應便,巧用兵法,是個難得的軍事奇才。

欲擒故縱中的“擒”和“縱”,是一對矛盾。軍事上,“擒”,是目的,“縱”,是方法。古人有“窮寇莫追”的說法。實際上,不是不追,而是看怎樣去追。把敵人逼急了,它只得集中全力,拼命反撲。不如暫時放鬆一步,使敵人喪失警惕,鬥志鬆懈,然後再伺機而動,殲滅敵人。

諸葛亮七擒孟獲,就是軍事史上一個“欲擒故縱”的絕妙戰例。蜀漢建立之後,定下北伐大計。當時西南夷酋長孟獲率十萬大軍侵犯蜀國。諸葛亮為了解決北伐的後顧之憂,決定親自率兵先平孟獲。蜀軍主力到達瀘水(今金沙江)附近,誘敵出戰,事先在山谷中埋下伏兵,孟獲被誘入伏擊圈內,兵敗被擒。

按說,擒拿敵軍主帥的目的已經達到,敵軍一時也不會有很強戰鬥力了,乘勝追擊,自可大破敵軍。但是諸葛亮考慮到孟獲在西南夷中威望很高,影響很大,如果讓他心悅誠服,主動請降,就能使南方真正穩定。不然的話,南方夷各個部落仍不會停止侵擾,後方難以安定。諸葛亮決定對孟獲採取“攻心”戰,斷然釋放孟獲。

孟獲表示下次定能擊敗你,諸葛亮笑而不答。孟獲回營,拖走所有船隻,據守滬水南岸,阻止蜀軍渡河。諸葛亮乘敵不備,從敵人不設防的下流偷渡過河,並襲擊了孟獲的糧倉。孟獲暴怒,要嚴懲將士,激起將士的反抗,於是相約投降,趁孟獲不備,將孟獲綁赴蜀營。諸葛亮見孟獲仍不服,再次釋放。以後孟獲又施了許多計策,都被諸葛亮識破,四次被擒,四次被釋放。最後一次,諸葛亮火燒孟獲的藤甲兵,第七次生擒孟獲。終於感動了孟獲,他真誠地感謝諸葛亮七次不殺之恩,誓不再反。

從此,蜀國西南安定,諸葛亮才得以舉兵北伐。

兩晉末年,幽州都督王浚企圖謀反篡位。晉朝名將石勒聞訊後,打算消滅王浚的部隊。王浚勢力強大,石勒恐一時難以取勝。他決定採用“欲擒故縱”之計,麻痺王浚,他派門客王子春帶了大量珍珠寶物,敬獻王浚。並寫信向王浚表示擁戴他為天子。信中說,現在社稷衰敗,中原無主,只有你威震天下,有資格稱帝。王子春又在一旁添油加醋,說得王浚心裡喜滋滋的,信以為真。正在這時,王浚有個部下名叫遊統的,伺機謀叛王浚。遊統想找石勒做靠山,石勒卻殺了遊統,將遊統首級送給王浚。這一著,使王浚對石勒絕對放心了。

公元314年,石勒探聽到幽州遭受水災,老百姓沒有糧食,王浚不顧百姓生死,苛捐雜稅, 有增無減,民怨沸騰,軍心浮動。石勒親自率領部隊攻打幽州。這年4月,石勒的部隊到了幽州城,王浚還矇在鼓裡,以為石勒來擁戴他稱帝,假本沒有準備應戰。等到他突然被石勒將士捉拿時,才如夢初醒。王浚中了石勒“欲擒故縱”

之計,身首異處,美夢成了泡影。

第十七計 拋磚引玉

類以誘之①,擊蒙也②。

①類以誘之:出示某種類似的東西並去誘惑他。

②擊蒙也:語出《易經·蒙》如。參前“借屍還魂”計註釋④。擊,撞擊,打擊。句意為:誘惑敵人,便可打擊這種受我誘惑的愚蒙之人了。

古人按語說:誘敵之法甚多,最妙之法,不在疑似之間,而在類同,以固其惑。

以旌旗金鼓誘敵者,疑似也;以老弱糧草誘敵者,則類同也。如:楚伐絞,軍其南門,屈嘏曰:“紋小而輕,輕則寡謀,請勿捍(保護)採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利。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徙于山中。楚人坐守其北門,而伏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又如孫臏減灶而誘殺龐涓(《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列傳》

戰爭中,迷惑敵人的方法多種多樣,最妙的方法不是用似是而非的方法,而是應用極相類似的方法, 以假亂真。 比如,用旋旗招展、鼓聲震天來引誘敵人,屬“疑似”法,往往難以奏效。而用老弱殘兵或者遺棄糧食柴草之法誘敵,屬“類同”

法,這樣做,容易迷惑敵人,可以收到效果,因為類同之法更容易造成敵人的錯覺,使其判斷失誤。當然,使用此計,必須充分了解敵方將領的情況,包括他們的軍事水平、心理素質、性格特徵,這樣才能讓此計發揮效力。正如《百誡奇略·利戰》中所說:“凡與敵戰,其將愚而不知變,可誘以利,彼貪利而不知害,可設伏兵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