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349部分

不顧。出門旅行是他們的家常便飯,一轉悠就是一個月。農家友善地歡迎他們,供他們吃住,他們以寫門聯報答。

一次高談闊論中,他主張將唐宋以後的文集詩集,焚諸一爐。這是他第一次提到燒書。當時,這話並不離奇,在前無古人的思想解放氣氛中,一切天經地義的道理都受到挑戰,歷來的大逆不道都成了理所當然。國家有必要存在嗎?家庭呢?婚姻呢?私有財產呢?什麼樣的議論也不奇怪,什麼樣的話也都能說。

正是在這樣的氛圍裡,他形成了他的道德觀。24歲時,他在德國哲學家泡爾生所著的《倫理學原理》中譯本上,作了大量批註。在這些批註裡,他直言不諱地表述了他的道德觀念。這些觀念伴隨了他的一生。

他整個道德觀的核心是:“我”高於一切。他這樣寫道:

“道德之價值,必以他人之利害為其行為之動機,吾不以為然。”

“吾人慾自盡其性,自完其心,自有最可寶貴之道德律。世界固有人有物,然皆因我而有。”

他的道德等於完全的隨心所欲。義務與責任他概不承認,“吾人唯有對於自己之義務,無對於他人之義務也。”

“吾只對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負責,非吾主觀客觀之現實者,吾概不負責焉。既往吾不知,未來吾不知,以與吾個人之現實無關也。”

“吾自欲遂行也,向誰負責任?”

對他來說,任何成就只有在現實生活中能享受到才有意義。身後名“非吾之所喜悅,以其屬之後來,非吾躬與之現實也。”

“吾人並非建功業以遺後世。”他完全不屑於追求“流芳千古”。

良心本是對人的衝動的一種心理約束。他卻認為:“良心與衝動理應一致,乃調和的而非衝突的。”

“二者原為一物,吾人各種之動作,固處處須衝動,處處系衝動之所驅,良心之明,亦處處承認之。”他的觀點中,“良心”只是為他的“衝動”服務的工具。

泡爾生說:“毋殺人,毋盜竊,毋欺誣,皆良心中無上之命令。”他不以為然,認為:“此等處吾不認為良心,認為人慾自衛其生而出於利害之觀念者。”照他的意思,人不幹這些壞事,只是出於個人利害考慮,要是幹了不受懲罰,那就要幹。

他性格的另一箇中心是“‘破’字當頭”,他說對中國“吾意必須再造之,使其如物質之由毀而成”,而且“國家如此,民族亦然,人類亦然。”“宇宙之毀也亦然……吾人甚盼望其毀,蓋毀舊宇宙而得新宇宙,豈不愈於舊宇宙耶?”

即使是現在,他也說過意思一模一樣的話。也就是說,年僅24歲的他就已經用清晰的語言闡述了他漫長一生信守的人生觀。當然,在1918年,這些話只是說說而已。儘管他不是一個等閒之輩,有人評價他“資質俊秀若此,殊為難得”,但他沒有顯示出領袖天分。在學校裡看不出他有號召力。當他發出徵友啟事,張貼在長沙部分學校時,應召的只有幾個。他跟朋友成立“新民學會”時,他雖然活躍,選出的總幹事卻不是他。

那時的他要找份象樣的工作都很困難。1918年6月,他從師範學校畢業。許多年輕人嚮往出國學習。象他這樣家裡不富裕的往往到法國去半工半讀,勤工儉學。那時的法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損失了很多年輕男人,正需要勞工。

當勞工不是他想幹的事。去法國的人還得學法文,而他不擅長語言,一輩子都只說湖南話。有一陣掀起俄羅斯熱,他也曾想去俄國,但他怎麼也發不好俄文生字表的音,別的學生都笑話他,他就生氣了。結果,他既沒有去法國,也沒有去俄國。

(四百一十六)財政部長的新座駕

他想到首都去碰碰運氣,就借了路費去北京。有一段時間,他在北京大學圖書館做助理員,一個月八塊大洋,剛夠生活。他的職責之一是登記來圖書館讀報的人名。不少是當時著名的文化人,他想跟他們攀談,但他們都是些大忙人沒有時間聽一個圖書館助理員講南方土話。他感到受了冷落,並對此一直耿耿於懷。

不到六個月,他就打道回府,路費還是借的。他繞道上海,為去法國的朋友送行,1919年4月回到長沙。他此行見識了大都市的文化生活,但最後還得回來做外省的小學教書匠。對民國政府深感失望和不滿讓他覺得它跟滿清王朝一樣無能。他開始嘗試尋求更激進的救國方式。

一個激進的學生會在長沙成立,他負責編輯會刊《湘江評論》。由於經濟窘迫,這個學生週刊只出了五期,就停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