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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被人看見好丟臉!

於是他冷冷道:“不勞你費心!”

金軒無視他的冷漠,將他輕輕抱起來翻了個面,壓根沒有留意他的“弱雞”(因為那一點也不重要呵呵……),幫他擺正身體,蓋上被單,道:“一會你可能會覺得冷,要不要把室溫調高一點?”

巫承赫的眼睛已經完全能看清了,他凝神打量著面前的男人,越看越覺得眼熟,那神采飛揚的濃眉,桀驁不馴的鳳眼,挺直的鼻樑,淡色的嘴唇,還有那標誌性的四個耳洞,以及穿在上面的四枚子彈……

臥槽!

巫承赫此刻的驚詫不亞於那天在五月花號上發現自己穿越未來。

沒有看錯的話,這個站在他面前的,正在用面巾紙擦鼻血的男人,就是那個風靡萬千熊孩子,讓整個基礎學校從二次元戰到三次元,並害他差點在大庭廣眾之下暴露身份的殺馬特男神——King!

而且他穿在耳朵上的好像是瓦爾特PPK手槍專用彈縮小版,當年希特勒自殺用過的那種……等等這關注點不對!巫承赫迅速清醒過來,失聲道:“怎麼是你!”

“你認識我?”金軒心底裡浮上一絲小得意,雖然作為一個特立獨行的藝術家,他對粉絲什麼的並不看重,更注重藝術本身,但就這樣被自己的嚮導認出來,還是很開心的。

“呵呵……”要不是剛才答應過不動手,且確定自己動手也打不過他的話,巫承赫一定跳起來抽他個半死。

向來視名利為浮雲的金軒居然有點不好意思,看著衝他呆萌(並不)微笑(才怪)的準·男朋友,感覺自己的臉好像開始發燒了。

這一定是緣分的力量!他內心浮起一種嶄新的喜悅,但表面上還保持著身為偶像的淡定,故作矜持地笑了笑,道:“你可以叫我金軒。”

“……”巫承赫對他的名字一毛錢興趣也沒有,咬牙切齒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