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小三說的有道理,必須見一面,或許見了之後心裡就不在這樣了。
“我知道了。”金小三看著李軒的背影小聲的說,聲音只有他一個人聽到。
他一直覺得,宿舍四個人只有李軒對他的口味,他也喜歡跟李軒做兄弟,看著李軒為了季夢雪傷心他也很不舒服。他是李軒的歌迷,鐵桿的,所以也希望李軒跨過這個坎。
金小三瘦弱的身影消失在風中,秋風呼嘯,帶著絲絲寒意,刺入骨髓。
李軒回到教室裡上課,金小三今天有事情,他給季夢雪打過電話後就離開了,他要在上午將事情辦好後,中午來支援李軒。
但是他沒有通知任何人,只有他一個人知道。
畢竟也不是什麼好事情,沒必要鬧得人盡皆知,金小三知道李軒是個喜靜的性子,不喜喧譁。
時間很快的流轉,在李軒一上午心事中度過,也在金小三來回跑動中度過。
第七十章 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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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熱的陽光灑落在身上,李軒抬起頭,看著並不刺眼的太陽,嘆了一口氣,然後雙手插兜的離開學校。
沿途大樹枝繁葉茂,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他跟季夢雪的回憶,那一個月裡,他過得很開心。
但是不知道是怎麼回事,發生了那件事情,李軒也沒有怪任何人,一個人承受著。
季夢雪既然選擇離去,那麼必然有著原因,她那麼大的一個人,不可能沒有主見。
李軒也知道,這是她的選擇,他無力干涉。
一個人不愛另一個人,必然有著原因,雖然不可能全是李軒的過錯,但是李軒肯定有錯,情侶之間都有錯,懂的人就會相互包容,不懂的人就會吵架。
想著這些,李軒安靜的走在學校內的道路上,看著沿途的學長們,歡聲笑語,鶯鶯燕燕,他卻寂寥的一個人。
朋友不為多,貴在交心,狐朋狗友一大隊,但是能夠交心的沒幾個,人的一生能有三五個知己好友已然滿足,李軒不求朋友多。
可能有的人喜歡熱鬧,但是熱鬧過後就是一個人的寂寞,生活不是熱熱鬧鬧的,很多時時候都是平淡如水,相敬如賓,沒有所謂的膽戰心驚,兇險遍地。
這裡的人,十年過後,有的人是大老闆,酒席上不斷的招呼別人吃好喝好,然後簽約,自己的身體在這一次次的較量中慢慢的垮掉,最後英年早逝。
有的人可能會為了幾塊錢的菜而斤斤計較,回到家時老婆孩子熱炕頭,一個不算美麗,但是很勤鬧的妻子,幾個或一個調皮的兒子,說實話,李軒很羨慕這樣的生活。
很多人喜歡激情如水的生活,但十年後我要告訴你,你的激情也不可能永遠的保持下去,二十幾歲可能行,但是一旦到了三十幾歲後你就會嚮往安靜簡單的生活,不求大富大貴,但求平平安安。
人生真諦,李軒前世加今生悟出來的,如果前世的他是一個十幾歲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夥子,他一定會做很多瘋狂的事情,但是他不是,前世加今生,他已經是一個“老傢伙”了。
希望安靜的生活,安靜的唱歌,簽約公司,李軒很明白這個道理。
緩步走出學校。來到大門前,李軒看到金小三在一顆大樹下喘著粗氣,頭上也有汗珠,拿著一瓶王老吉在喝著。
走過去,李軒開口。“你沒必要跟我去的,又不是什麼陣勢。”
“你自己心裡清楚,季夢雪跟那個人在一起,要是他們一起來的怎麼辦?”金小三看著李軒說。
李軒沉默了。
“走吧,我到時候在外圍,會關注你的,要是有事情就上前,至少你不會吃虧。”金小三將一罐王老吉丟進垃圾桶裡,說。
“你有看的過那個人嗎?”李軒想了想,問。
他想知道這個問題,
“沒有,就看到季夢雪一個人,但是不否認他是跟著季夢雪來的,自己的女人出來見另一個男人,而且還是前男友,就時我也不放心啊。”金小三還算誠懇的說。
“那我就不去了,跟他遇上該怎麼辦?”李軒皺眉。
“你還怕他?”金小三撇了一眼李軒,說。
“不是。不過遇上了終歸不好,我也不想被別人指著鼻子說,對季夢雪也不好。”李軒煩惱的說。
這件事情李軒還真站不住腳,畢竟季夢雪已經不是他的女朋友了,他不好在跟她見面。
分手後就做朋友的肯定時愛的不深,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