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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部分

這不科學。

但他本人卻不想進入山洞,哪裡是骷髏王的主場,有血池的幫助,對於莊明歌來講,太過於吃虧,只好在山洞口挑釁對方,企圖讓暴怒的骷髏王殺出來和自己戰鬥。

顯然,骷髏王沒空搭理莊明歌的挑釁,自顧自的積蓄魔力。

等待良久的莊明歌只好開始攻擊。

他舉起自己的雙手,一道道雷電不停的跳躍,分裂,重組,形成了一把有雷電組成的巨型長槍,即使是身高百米的巨人也可以一擊釘死的長槍出現在莊明歌的手裡,然後狠狠的投擲了出去。

嗖!

空氣在一瞬間就被長槍撕裂,向兩邊排開,散發出一層層的漣漪。

長槍撕裂了空氣,順著山洞的入口一路碾壓了過去,啪啪啪的三聲悶響傳來,彷彿有什麼東西被打破,下一秒,山洞內部響起了骷髏王撕心裂肺的咆哮。

“該死!!!”

轟隆!

山洞劇烈的震盪起來,可怕的爆炸過後,一股氣浪從山洞的入口飆射了出來,一道道狂風將周圍的地面切割的支離破碎,就連入口周圍的山石牆壁都崩裂了,一道道可怕的裂紋向四面八方開始蔓延,隨時都有可能崩塌的樣子。

隨後,一股可怕的血色魔力從山洞內射了出來,那是一把血色的長刀,彷彿可以斬裂天地,撕裂靈魂,刀尖散發出令人恐懼的氣息,彷彿有千萬怨靈不甘的咆哮,在哀嚎,詛咒。

莊明歌右手虛握,一把雷電組成的長劍在他手上快速成型,上前幾步,一劍劈了過去,劍身不斷跳躍著噼裡啪啦的電火花,煌煌烈烈,不可直視。

雷電向來是邪魔的剋星,那種充滿了毀滅氣息的力量可以斬碎一切敵人。

莊明歌敢挑釁骷髏王,越級而戰,所依仗的底牌除了雷電刻印之外,再無他物,屬性相剋在戰鬥中的好處簡直數之不盡,首先可以磨平的就是質量的差距。

如果說莊明歌的魔力是粗糙的石子,骷髏王的魔力就是細碎的沙子,兩者無法相提並論,但雷電卻直接磨平了這種差距,讓莊明歌越級而戰不再是奢望。

魔法界有一條所有人都承認的真理。

魔法師的強弱並不是以魔力的大小來劃分的。

雖然磨平了質量的差距,但莊明歌還有其他的不足之處,比如對魔法的瞭解和掌握,對敵的經驗,這些都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尤其是戰鬥的經驗,是一個令人絕望的差距。

經驗豐富的戰士,可以輕易的抹殺一個菜鳥,沒有經過戰鬥洗禮的魔法師,只能說是單純的魔法學者罷了。

在魔法戰鬥之中,能夠無視經驗差距的只有兩種人。

第一種是白痴。第二種是腦殘。

莊明歌既不是白痴,也不是腦殘,但卻擁有足以抹殺掉這種經驗的殺手鐧。

預測之瞳,開啟!

能夠看到未來五秒鐘的未來,足以讓莊明歌在戰鬥中立於不敗之地,佔據著難以想象的好處,越是瞭解這種能力,莊明歌越是心驚。

在魔法界,時間魔法永遠都是一個傳說。

時間不是人類所能夠掌握的東西,就算是王也不行,時間是屬於神靈的力量,只有神靈才能夠掌握時間的力量,更加可怕的是,並不是每一個神靈都可以掌控時間。

莊明歌的預測之瞳無疑顛覆了所有人的想象,如果傳出去,足以讓無盡的魔法師發狂,即使聖羅蘭私立魔法學院也很難保全他。

他將會成為至高無上的……小白鼠。

所以莊明歌決定把這個秘密爛在心裡,誰也不告訴。

令他好奇的是當初那個讓自己魔力種子變異的女子到底是什麼人,居然如此輕易的把這種力量交給自己,太不可思議了一點吧。

有了預測之瞳的幫助,莊明歌早已經預料到血色長刀的突襲,並且在第一時間斬碎了這把長刀,並且瘋狂的甩出了十幾道閃電,衝進山洞內部,轟隆隆的巨響不斷傳來。

骷髏王終於無法繼續忍耐下去,咆哮一聲衝了出來。

莊明歌眼瞳閃爍著奇異的光芒,在骷髏王右腳衝出山洞,左腳抬起,還沒有落地的一瞬間發起了偷襲。

一道璀璨的閃電被他甩了出去,化作一把鋒利無雙的長槍,擊向骷髏王的眼瞳。

彷彿下一秒就要貫穿他的骷髏頭腦殼。

關鍵時刻,骷髏王的眼瞳射出一道鮮紅如血的光芒,擊打在長槍的槍尖,將它打偏,沿著骷髏王的左側飛掠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