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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奮鬥,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才是英雄的作為!

她的話和老師們講的有點不一樣。老師總說,只要努力了,不必在乎結果。重要的是過程,不是結果。但她嗤之以鼻,說那都是屁話,是失敗者用來自我安慰的阿Q精神,是懦夫的想法。如果費了一百分的努力沒有達到結果,一定不是結果不可達到,而是你的努力不到家,你應該費二百分、三百分的努力!

他知道阿Q是誰,前幾天剛剛學過。也很慶幸,幸虧自己有好好聽講,不然又該聽不懂她說話了。

她說的很多話自己都聽不懂。問她,她又不解釋,只說自己在胡說,他其實是有點不高興的,覺得她看不起自己,敷衍自己——但是誰叫他從前不學習呢?

小林子瞧不起他也就罷了,居然連殷夜遙這個屁孩子也敢瞧不起他,給他白眼看!

你能聽懂嗎?還不是半知半解,否則幹嘛不敢解釋!——他不清楚,殷夜遙不屑於跟一‘白痴’解釋。

反正不管怎麼說,和小林子說話很長知識,她教給自己現在開始就打探關係,不一定啥時候就用上。聽了她的話,回去跟爸一說,果然爸就想起來叔叔以前當過兵,應該有認識的人。叔叔再一打聽,果然就有個拐著彎的戰友現在公安專科學校後勤工作,說等他考的時候能幫忙再找找關係,只要他的成績足夠,一定保證不被別人的關係擠下去。

他很高興,叔叔很高興,爸爸也很高興。

老呂家多少年了,終於出一個有大志向的人了。爸說了,要他專心學習,和同學搞好關係,尤其是秋上林同學,一定要好好相處,不許欺負人家。

他們都以為秋上林是他的同學,嘻,他也不說破,等著以後給他們一個驚喜。

小林子是很聰明,比很多人都聰明。但是有時候他覺得她也挺笨的——比如說現在吧,天多冷啊,她家又不缺錢,幹嘛非要出來賣這些沒有用的破書……噢噢,不能侮辱書。

‘可以侮辱我,但不能侮辱書。’

誰說她的書是破爛貨,她要張口咬人的。

“阿嚏……”隨手拿起一本發黃的書亂翻,濃重的舊書氣味衝入鼻中,冷不防的重重打了個噴嚏。

上林忙一把奪過書,愛惜的拍一拍,生怕他把口水沾到書上。

呂順撇撇嘴,看不慣她這小心翼翼的樣:“你不是開了家文具店,幹嘛不把書擺到店裡賣,天多冷啊。”

打個寒噤,胳膊抱的更緊一些。

翻個白眼,對他實在很無語。都說了是文具店,不是書店,要講幾次才能明白。再說自己賣的都是舊書,購買人群集中在學生間,雖然鎮上的文具店也不遠,終究不如學校門口方便。

總在家裡待著也閒的發慌,還不如出來轉一轉,指不定還能收到幾本合心意的舊書。

“小林子,把你手邊那本給我看看。”

“林老師,你怎麼過來了?”上林很驚訝,一邊殷勤的將書遞到他手上,一邊詢問。

來人是小學的老師林同茂,也是上林果汁的第一位顧客,更為她的舊書事業提供許多支援與幫助。她對這位老師可謂是尊敬尊敬再尊敬。

林同茂笑笑:“有點事。”

翻看書中的內容,半晌抬頭,訝道:“這是……李健吾先生的簽名……”

她笑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想來應該沒人做假。”

林同茂手上拿的是本《莫里哀戲劇集》,49年出版,只有薄薄的41頁,扉頁卻有李健吾先生的毛筆簽名。這是上林幾天前陪殷夜遙去省城,在一個小書攤看到的。據書攤主人說,有個文化人租他家房子住過一段時間,後來急匆匆搬走了,留下很多書,都送給了房東,這本書是其中一本。

房東不識字,家裡的孩子也不愛看這些,索性就拿出來賣一賣。

上林花了三毛錢買下,房東還覺得賣貴了,頗有些不好意思。卻不知上林更不好意思,這要是放在後世,別說三毛,就是三百都買不到這種簽名版的線裝舊書。

這個年代對舊書的關注程度簡直為零。有錢人寧可花錢去買新書,也不肯把注意力放在寶貴的古文典籍上。尤其在經濟浪潮沖刷下,更多的人關注著金錢與權力,只有很少一部分人肯認真讀書。

在他們看來,別人讀過的舊書簡直就是垃圾,應該丟到垃圾堆裡和它們一起被焚化。

上林對舊書其實也沒多少研究,感念於後世有一朋友,專門倒賣舊書典籍,居然也給他發了財,實在讓她驚奇。想到後世裡一本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