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賬本上記錄著夏伯然每次貪墨的銀兩,便連寧父當初的那樁案子,也被一一記錄。
看到寧父給夏伯然做了替鬼死的證據,寧貞的眼淚一顆顆往下落。
“夏賊,我定要你不得好死!”
寧貞吸了吸鼻子,倔強地擦了擦眼淚,然後把所有的東西都還原。
只是這些賬本,寧貞並沒有再放回去。
一般情況下,夏伯然是不會去碰這些東西的。
至少寧貞入相府的這些天裡,寧貞從未見過夏伯然碰書桌這個地方。
要不然的話,她早該找到這些證據了。
寧貞找到了東西之後,自然是要帶訊息給夏池宛。
便是靠告狀,寧貞也得靠夏池宛。
夏池宛跟寧貞是合作關係,如果沒有夏池宛的相助,寧貞自然是找不到這些東西。
寧貞恩怨分明,曉得寧家的仇只跟夏伯然有關係。
而且,於她而言,其實夏池宛對她是有恩的。
以怨報德這種事情,寧貞做不出來。
且知道夏池宛在相府以前的生活,寧貞曉得,夏池宛不過是個苦命人。
終於得到寧貞找到證據的訊息,夏池宛差點沒想為寧貞掬一把淚。
這就是自己人跟非自己人的差別。
當初,寧貞成了她爹的女人,沒多少時間便把這東西揪出來了。
這輩子,寧貞想保貞節。
果然,夏伯然的事情,什麼都沒跟寧貞講。
“二小姐,你當真讓我去告御狀?”
如今夏伯然不在相府裡。
因著上次初雲郡主差點沒出事。
初雲郡主現在在坐月子,動不得干戈。
可是於嬤嬤可以!
所以,於嬤嬤雷厲風行地又罰了一些人,更是給管家一頓排頭吃。
想當然的,但凡是夏伯然的人,現在都縮著脖子做人,不敢在人前蹦噠。
因此,倒是給了寧貞跟夏池宛碰面的機會。
“我何時不當真過?”
夏池宛為寧貞倒了一杯茶,請寧貞喝。
寧貞沒什麼心思地抿了一口:
“你可知,我這一告御狀,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寧貞定定地看著夏池宛,再三確認。
☆、1280。滅頂之災9
這樣的狀告上去,就算夏伯然不死,怕這相府也是保不住了。
夏池宛到底是夏伯然的女兒。
若是夏伯然倒了臺,這對夏池宛而言,有著極大的影響。
夏池宛既是自己的恩人,寧貞不願意夏池宛做什麼後悔的事情。
“你以為,我這個相爺的女兒是白當的?”
夏伯然是大將軍的女婿,又是韋爵爺的女婿,更是初雲郡主的夫婿。
就從這三點上來看,只要初雲郡主不跟夏伯然和離。
那麼夏伯然的小命應該還是能保住的。
法不責眾。
便是要責眾,相府的“眾”也不是那麼好罰的。
她既然恨夏伯然這個爹,那麼她要毀就毀得徹底。
夏伯然娶她的娘,可不就是衝著大將軍府去,想要位極人臣嗎?
夏伯然娶初雲郡主何嘗不是這個原因。
既然這是夏伯然最想得到的。
那麼她就要親手毀掉這一切,讓夏伯然痛苦。
至於她自己,她根本就不在意自己是不是相爺的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