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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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塘沽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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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塘沽舉行的華北停戰會議。中方代表自右到左為:徐燕謀、錢宗澤、熊斌和李擇一
當前線戰鬥最激烈的時候,中日間在北平的秘密談判也到了關鍵時刻。為了使日軍答應停戰,何應欽命令何柱國、王以哲、萬福麟等軍撤到寧河、寶坻之線,宋哲元部撤到三河、平谷以東地區。這樣,日軍第6師團在灤西的進攻如同旅行,未遇到中國軍隊的任何抵抗。
這時,新成立的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到達北平,派出密使與日方人員談判。黃郛連夜與日方代表達成協議,決定中日雙方在順義、通縣、香河、寶坻、寧河、蘆臺一線全線停火。正在與日軍交戰的傅作義軍只好遵令停止戰鬥,向後撤退。日軍先後佔領冀東的豐潤、遷安、遵化、唐山、玉田、薊縣、三河、香河、平谷、密雲、懷柔等縣市。這時日軍從南、東、北三個方向對北平形成威逼態勢。至此,歷經近3個月的長城戰役的戰火逐漸平息下來。
5月25日,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派軍使徐燕謀至密雲向日軍求和,雙方停止軍事行動。31日,雙方代表在塘沽簽訂了使中國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在事實上承認了日本佔領東北三省和熱河,並把冀東置於日偽勢力範圍之內。廣大愛國軍民所進行的長城抗戰,終因國民黨政府採取妥協退讓的方針而導致失敗。蔣介石和南京國民政府即不願戰,又不能不戰;想和又不能和,繼續貫徹“攘外必先安內”的反動政策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投降外交。日本侵略者由於在長城沿線受到出乎意料的頑強抵抗,損失慘重;國內發動對華全面戰爭的準備和國際環境都還不成熟,繼續執行“以戰促變”、“武力逼和”的方針,以圖達到“屈服華北當局”,“促使華中華南分裂”的目的。因此,當長城線上兩軍激烈戰鬥時,南京政府與日本侵略者在暗處進行著討價還價的“交涉”。5月26日,北平軍分會派去的參謀徐燕謀與日本第8師團長西義一面洽停戰,日方除原提出的4項條件外,又增加“隨時派飛鞏偵察,及用其他方法,以視察中國軍之撤退狀況。中國方面,對此狽予以保護及一切之便利”的條件。何應欽表示接受,並於5月3l日通令各部隊:
一、對陣地工事之構築,即日停止工作;
二、凡第一線之突出部隊,均撤回預定之線內;
三、對敵飛機停止射擊。
顯然,“交涉”的結果是守衛長城的愛國將士被出賣,長城防線被步步放棄。
5月30日,北平軍分會派中將總參議熊斌等與日本關東軍副參謀長、陸軍少將岡村寧次等在塘沽談判停戰條件。5月31日上午11時10分簽字,產生了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其內容如下:
一、中國軍一律迅速撤退至延慶、昌平、高麗營、順義、通州、香河、寶坻、林亭口、寧河、蘆臺所連之線以西、以南地區,爾後不再越過該線,不行一切挑戰擾亂之行為。
二、日本軍為證實第一項實行之情形,隨時用飛機或其他方法,以行視察,中國方面應行保護,並予以便利。
三、日本軍證實中國軍業已遵守第一項規定時,不再超越上述中國軍的撤退線進行追擊,並自動回到大致長城之線。
四、長城線以南,第一項協定之線以北及以東地區內之治安維持,由中國警察機關任之。上述警察機關,不可用刺激日本感情之武力團體。
五、本協定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力。
這個協定實際上預設了日本帝國主義侵佔東北三省和熱河省的合法性,並承認冀東為“非武裝區”,中國不能在那裡駐紮軍隊,而日本可以在那裡自由行動。這樣,整個華北門戶洞開,處在日軍的武裝監視和支配之下,日軍隨時可以進佔平津和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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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首戰榆關
山海關日軍進入山海關在山海關的中國軍隊 “榆關事變”是日本帝國主義繼“九。一八事變”之後,為實現其野心勃勃的“大陸政策”,進而侵佔我華北地區的前奏,也是我國軍隊在長城線上抗擊日寇入侵打響的第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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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城抗戰第一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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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關
“榆關事變”是日本帝國主義繼“九。一八事變”之後,為實現其野心勃勃的“大陸政策”,進而侵佔我華北地區的前奏,也是我國軍隊在長城線上抗擊日寇入侵打響的第一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