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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不可能沒有收穫,墓內陪葬的財寶不時被發現,賣給古玩商所獲之利比賣泥要來得多了。於是“土夫”們慢慢就有了貪心,乾脆以盜墓為生。

對於古墓的年代,長沙“土夫”很容易就能分辨出來:如戰國時期貴族大墓多陪葬有大量的青銅器,長期的鏽蝕氧化,附近的土質就會發生變化。這種痕跡,盜墓行話稱作“銅路”,根據“銅路”的變化,就很容易找出青銅器埋藏的地點。

封土性質的不同,也很容易辨別。春秋戰國時期封土多為青色膏泥;唐、宋陵墓則多“糯米泥”;明清墓多用石灰;秦漢時期由於人們迷信水銀、珠砂、玉器的防腐作用,墓葬中會有使用,也影響土質,會發出特殊的氣味,有經驗的盜墓者一聞即知。

繩索在盜墓中的特殊作用

“洛陽鏟”是盜掘古墓,特別是秦漢時期及以前古墓的利器,而“土夫”則是盜墓者的高人。關中平原上的不少古墓都挖在水位很高的黃土地上,盜起來相對容易些。在上面開一個長方形的洞次即可,這種形狀的盜洞為古代盜墓者的傳統開挖方式,俗稱“關中式盜洞”。

工具篇 盜墓利器與“鬼吹燈”之謎(3)

長方形的洞口符合盜墓的實際需要,在盜洞兩側挖出一排排腳蹬,就很容易上出下入,而不需像圓形洞那樣,以“狗姿”爬進爬出的。方形盜洞技術含量高,一般是“深挖洞”的結果;圓形盜洞,一般來說墓穴都比較淺,才打圓洞。現代的盜洞多為圓形,說明現代盜墓者與古代前輩相比,還真是“徒孫”一代。

但不論是那種型別的盜洞,都離不開一種工具,繩索。

繩索與洛陽產一樣,也是盜墓者必備工具。一般用三股以上的大麻皮擰結出來,結實耐用。繩索有作用多多,一是用提土,再是系人,三來也方便運走盜得的物品。清朝光緒年間舉人徐珂編的《清稗類鈔·盜賊類》“焦四以盜墓致富”裡提到,焦在盜掘一座古墓時,是這樣使用繩索的,“焦乃選有膽勇者數人,使手炬,坐竹筐,懸長繩以下。”

當然,繩索也是一種殺人工具

有時需要外面負責望風和接應的人用繩索升降。如果地面上的人有貪心,斬斷繩索,下面的盜墓同夥就成了殉葬,很難再爬上來。盜墓者被同夥害死在盜洞中的現象,考古中時常可以發現。

1961年發掘的武則天乾隆陪葬墓永泰公主墓,在墓道內廓靠門一側,有一傾斜為35度的洞穴,洞穴口有一具只剩下一堆骨架的死人殘骸,坐狀,屍骨為男性,年齡在20歲至30歲之間。當時考古人員分析此為盜墓者的屍骨,推測他在把盜得的財寶用繩索遞給洞穴外的同夥後,同夥起了歹心,為獨吞盜得的財寶,抽掉了繩索,而把他堵在了洞裡,致他不得出來窒息而死。

唐代盜墓者留下一把斧子

盜洞有方、圓之分,但開啟棺槨的盜洞則普遍是圓形。

現代考古人員在發掘古墓時喜歡使用“大揭頂”的方式,就是把墓從上到下完全挖開,這實際是一種破壞式考古,被非議多多。2007年初發掘的安徽六安王陵一號漢墓,就是這種手法。

“大揭頂”後,六安王的內棺上圓形大盜洞,赫然出現。這個盜洞的形成非“洛陽鏟”一類工具可為,應該是一把利斧。

斧子也是傳統的主要盜墓之一,在原始人發明石斧之後,斧子就沒有離開過人類的生產和生活,特別是盜墓,“利斧不離身”。《太平廣記·再生一》(卷375)“李娥復生”條,“漢末,武陵婦人李俄,年六十歲,病卒,埋於城外,已半月。俄鄰舍有蔡仲,聞俄富,乃發冢求金。以斧剖棺,俄忽棺中呼曰:‘蔡仲護我頭。’仲驚走,為縣吏所收,當棄市。”蔡仲使用的啟棺工具就是一把斧子。

安徽六安漢墓有多次被盜的遺蹟,災難性的一次發生在唐代。現代考古人員在墓葬中發現了一把斧子和一隻碗,經鑑定該兩件物品均出自唐代。據此,考古人員判斷,唐代的盜墓者進入了該漢墓,並進行了破壞性的盜掘——斧子被推測為古代盜墓者的常用工具。

漢代入葬推崇使用厚厚的木質棺槨,“黃腸題湊”就是這個時期的產物。所謂“黃腸”指堆壘在棺槨外的黃心柏木枋;“題湊”指木枋的頭一律向內排列。對付木質葬具,最好的東西就是斧子,安徽六安漢墓中出現唐代盜墓者留下的斧子並不讓人意外。

“鬼吹燈”現象是可信的

目前盜墓類的“懸疑小說”頗受年輕讀者喜愛,“盜墓小說”一直是中國古典文學的保留品種之一。《搜神記》、《太平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