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0部分

大,破壞性極大,即便到現代,軍人盜墓也不乏見。如民國時期盜掘清東陵的首犯孫殿英,時為國民第六軍團第十二軍軍長。為什麼軍人盜墓現象較多?與其膽大,不迷信有不少關係。

《太平廣記·墓冢二》(第390卷) “張紹軍卒”條,丙午年間,江南的軍隊包圍留安,但軍裡紀律渙散,士兵心不在打仗上面,卻到處挖墳掘墓,尋找財寶,上司管也管不住。監軍使張匡紹手下有兩個士兵,盜掘了城南一座墳墓,得到一隻椰子殼做的杯子,獻給了張匡紹。並告訴張,當時開啟棺材時的情形,墓中沒有什麼珍寶,就這個杯子。但有一綠衣人躺在墓內,就如活人一樣,因害怕沒敢動。意外的是,等到這兩名士兵回到駐地時,綠衣人竟然已經坐在那裡了,一天出現了好幾次,令人討厭。當時人認為這兆頭不吉,過了一兩天,這兩名士兵全都戰死了。

此故事出自北宋時志怪小說《稽神錄》,原文是這樣的:

丙午歲,江南之師圍留(明抄本“留”作“晉”)安,軍政不肅。軍士發掘冢墓,以取財物,諸將莫禁。監軍使張匡紹所將卒二人,發城南一冢,得一椰實杯,以獻匡紹。因曰:“某發此冢,開棺,見綠衣人面如生,懼不敢犯。墓中無他珍,唯得此杯耳。”既還營,而綠衣人已坐某房矣,一日數見,意甚惡之。居一二日,二卒皆戰死。

報應篇 為何盜墓者多不得好死(4)

軍人雖不迷信,置生死於度外,但仍不能免其遭死亡之災。上面“張紹軍卒”的故事,似乎就是這種意思。從現代來說,盜墓的軍人也都沒有好的下場,盜清東陵的孫殿英、王紹義,一個病死獄中,另一個被判刑槍斃。

報應現象八:回頭是岸

唐盜墓者楊遇春免遭懲罰

盜墓會遭報應一說,是社會意識形態的需要和反映,裡面有勸誡之意,“回頭是岸”。

這種勸誡的社會效果還是有的,因為害怕遭報應,不少盜墓者收手不幹了,有的還把盜來的財寶送回墓中。惡有惡報,善有善報,“善報”中,不再盜墓者就會免遭懲罰。

《太平廣記·墓冢一》(卷389)中記錄了一個叫楊知春的盜墓賊,把盜來的東西送回墓內後,又主動向官府自首,結果避免了人身意外。這事發生在唐玄宗李隆基當皇帝的開元年間。當時有一具千年殭屍,因墳墓崩塌而得以復活。殭屍復活後,也不吃飯,喝水吸風就能生存,時人稱他為“地仙”,也有人叫他“狂人”。殭屍經常在吳、楚、齊、魯一帶出沒,知道地下什麼地方埋藏有金銀財寶。

有兩個盜墓賊根據地仙所言,組織了10個人在濠壽一帶盜掘古墓,楊知春就是其中之一。

一次他們在盛唐縣地界盜掘了一座叫“白茅墓”的古墓,挖到一丈深時,看到墓穴中有四間墓室。東室全是兵器,弓、箭、槍、刀齊全;南室全是絲織品,中間梳妝檯上全是上等布匹,上面有塊牌子寫著,“周壽王所賜錦三百端”。下面一隔,全是金玉寶物;西室全是漆器,就像新一樣。

“北房有玉棺,中有玉女,儼然如生。綠髮稠直,皓齒編貝,穠纖修短中度,若素畫焉。衣紫帔,繡襪珠履,新香可愛。以手循之,體如暖焉。玉棺之前,有一銀樽,滿。兇徒競飲之,甘芳如人間上樽之味。”

喝了墓中的酒後,盜墓賊開始搜搶墓中錦緞寶物。女屍的左手無名指上戴著一個玉環,盜墓賊都爭著去搶摘。楊知春勸同夥不要摘了,已搞到了不少財寶,不要再為一隻玉環再搶了。同夥並不理會他,其中有一個盜墓賊情急之下,竟然用刀將女屍的手指砍了下來,斷開處竟流出赤豆汁一樣的血來。楊知春覺得這樣太不應該了,就多說了同夥幾句,結果被同夥懷疑不可靠,擔心他洩密。大家使使眼色,準備把他殺掉。

這時候怪事出現了,同夥舉刀時,忽然互相間似乎都不認識了。九個人自相殘殺了起來,結果全都死去。楊知春認為這是墓主顯靈,趕緊將盜來的財寶送回墓中,並用土草埋後離去。隨後楊知春到官府報了案,說明了盜墓的情況和經過,官府及時派了二十多個人去修復了這座古墓,但墓誌銘卻始終沒有找到。

結論:“報應”,僅是一種文化現象

顯然,在盜墓者身上出現的這些“遭報應”現象,並不可信。

除了上述的一類報應方式,“天打雷劈”也是一種民間常說的懲罰手段,如《子不語》中的“雷誅王三”(詳細本書《姦屍篇:盜墓者奸弟媳屍後遭到嚴懲》)。這些故事,不少出自志怪小說、傳言野史,本身就是虛的,真實性打折,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