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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5部分

五十六節 搶先攻擊

收到偵察機的報告後,郝東覺也只是付之一笑,美軍做出了反應,可是這個時候派出偵察機又有什麼意義呢。可接著,郝東覺就笑不出來,因為當時正有一批“偵察鷹”在返回艦隊的途中,如果美軍的偵察機跟蹤了這批返航的偵察機的話。可再一想,郝東覺又覺得自己的擔心很荒謬,現在天還沒有亮,而且偵察機距離美艦隊在30海里以上,飛行呀都難以看到海面上的戰艦,那麼美軍偵察機的飛行員又怎麼用肉眼去尋找天上那些小得多的飛機呢?

“轟炸機群出動了。”

郝東覺回過了神來,他看了眼航海鍾,已經是五點過十分了,起飛36架轟炸機只花了10分鐘的時間,這算得上是很快的速度了。此時,航空勤務人員正在將擔任護航任務的戰鬥機送上飛行甲板,每艘航母還要出動12架戰鬥機。

第二特混艦隊負責第一輪轟炸的是張鼐鼎上校,而且第二特混艦隊的轟炸機群將最先到達美艦隊上空,張鼐鼎還要負責指揮其他兩支特混艦隊的轟炸機群作戰,這也算得上是第二特混艦隊的一點點特權吧。

為了減少航空勤務人員的工作壓力,每艘航母出動的“獵鷹”都攜帶同一種彈藥,即要麼帶魚雷,要麼就帶炸彈。這樣,第二特混艦隊出動的三個轟炸機中隊中,有兩個中隊攜帶的是500公斤航空穿甲彈,另外一箇中隊攜帶的是航空魚雷。

當時,張鼐鼎沒有選擇剛剛裝備部隊,威力更大的800公斤級的航空穿甲彈。新式穿甲彈本身並不是為對付航母而設計的,而是為了對付“蒙大拿”級戰列艦而設計的。在27年底,也就是在“蒙大拿”級戰列艦服役前不久,帝國情報部門獲得了該級戰列艦的一項重要的效能資料,即配備有兩層,厚度很有可能在250毫米以上的水平裝甲甲板。而帝國海軍還專門組織了一次測試。結果證明,500公斤級的航空穿甲彈在一般情況下很難擊穿兩層水平裝甲甲板。而與側甲不一樣,水平裝甲是全面鋪設的,不存在重點防禦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使用500公斤的航空穿甲彈,很有可能無法威脅到“蒙大拿”級戰列艦。在此情況下,帝國海軍啟動了緊急研製計劃,要求幾個兵工廠儘快拿出更好的炸彈出來。

最好的辦法自然是改進炸彈設計。在儘量保證不增加重量的情況下提高穿甲能力,這樣才能夠使當時海軍大量裝備的各式轟炸機使用,而不存在著改進轟炸機的問題。可是當時根本就沒有時間設計新的炸彈了,特別是在“蒙大拿”級戰列艦服役之後,海軍意識到“新省會”級很有可能不是“蒙大拿”級的對手,而要幹掉這種變態的戰列艦,還是得依靠轟炸機。在此情況下,海軍採用了青島兵工廠提交的辦法,即透過放大的方式,製造出一種更大的炸彈。臨時滿足對付“蒙大拿”級戰列艦的需要。而這就是在七月底才送到巴拿馬的800公斤級航空穿甲彈。測試證明。這種炸彈可以穿透至少300毫米厚的水平裝甲,足以對付“蒙大拿”級戰列艦了。當然,對付裝甲薄弱許多的“埃塞克斯”級航母,以及美國正在建造的“中途島”級航母都不在話下。

500公斤級航空穿甲彈對付“埃塞克斯”級航母已經足夠了,大量的實戰證明了500公斤穿甲彈對航母有著絕對的殺傷力。少帶300公斤地彈藥,就可以多帶300公斤的燃料,或者是減輕飛機的重量,提高了飛機的機動效能,並且使最大速度高出了十幾節,這算是不錯的選擇。如果真要讓張鼐鼎選的話,他寧願多掛一枚500公斤級的航空穿甲彈,也不願意用更重的炸彈。不過,在俯衝轟炸的時候。同時投下兩枚炸彈的意義並不大,炸中了,一枚炸彈就足以讓航母失去戰鬥力,炸不中,投兩枚也是浪費,而且投兩枚炸彈的話,需要改變轟炸戰術,轟炸機俯衝的時間段也更長,第一枚炸彈的投擲點更高。這些都對轟炸沒有好處,所以當時大部分轟炸機飛行員只在執行對地轟炸任務的時候才帶多枚炸彈,而不會在執行對海轟炸任務的時候掛一枚以上的炸彈,最多就是帶點小炸彈,以擾亂敵人的視線,對付敵人戰艦上的高射炮而已。

機群出發後,張鼐鼎沒有等後面的江文翰,他們倆人搭檔了好幾年,而且“遊隼”地巡航速度比“獵鷹”快得多,這次的作戰半徑又只有300海里左右而已,江文翰甚至可以一路高速飛行,不需要害怕沒有燃料讓他返回航母。

六點不到,江文翰率領的護航戰鬥機群就飛到了前面去,很快,另外兩支特混艦隊的護航戰鬥機群也超過了張鼐鼎的轟炸機群,而另外兩支轟炸機群則在後面不遠的地方跟著張鼐鼎向美軍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