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移命令是稍遲了一些,但並沒有不走。況且,新四軍從來沒有主動向國民黨部隊開過一槍一炮,為什麼委員長大興問罪之師?派七個師的總兵力對皖南新四軍圍而殲之,之後又把被俘的新四軍指戰員鐐銬加身,統統投入監獄?委員長這樣做,只能是幫日本侵略者的忙,使親者痛、仇者快!你說,你們這樣幹到底為什麼?!”“希夷,皖南之事是你的老同學顧祝同具體辦理的,詳情我不甚瞭解。所以嘛,咱們還是言歸正傳,談談你到第六戰區去的事,好吧!?”一貫恣肆驕橫的陳誠面對葉挺義正詞嚴的質問,張口結舌地不知怎麼回答,只得耐著性子把葉挺的話題引過來。 “辭修,咱們開啟窗戶說亮話吧,請你稟告委員長,除了讓我繼續擔任新四軍軍長以外,其他任何安排都休要再提。” “看來,你去第六戰區的事再也沒有商量的餘地了?”陳誠臉上露出了不悅。 “謝謝老同學的提攜,我看就不必了。”葉挺搶先站起身來。 “希夷,你要下逐客令?”陳誠掩飾尷尬地一笑。 “豈敢,我是怕影響你軍機大事!”葉挺也一笑對之。 “那就告辭了!”陳誠伸手給葉挺握別。 “重罪在身,恕不遠送!”葉挺也伸出手去。 倘若講葉挺敢於面對面地與顧祝同和陳誠作針鋒相對的鬥爭是感到他們還奈何不了他什麼的話,那麼葉挺在被蔣介石“賜見”時又竟然天不怕地不怕地敢於觸犯“龍顏”,則委實是一種大無畏了。 為著原汁原味地披露這次特殊的場面,現將葉挺本人事後追記的一份文字材料,抄錄如下。不過,需要詮釋的是,文中的“甲”即蔣介石,“乙”即葉挺自己,文中的“△△△”即新四軍,“△△△黨”即共產黨,文中的“三人”即蔣介石、葉挺和陪同會見的第六戰區副司令長官兼參謀長郭懺。 卅一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八時半 甲步入客廳頻點首。口哼哼不止。三人三角對坐畢。 甲:身體還好? 乙:還好。 甲:一年來休養怎樣?有什麼反省覺悟的地方?這幾年沒有很好讓爾做點事。 乙:屢經挫折失敗,自覺能力薄弱,無法應付環境。 甲:爾這個人太老實,上了人家的當還不覺悟。人家叫爾回去,爾就回去;叫爾打就打,人家利用爾完了還會殺了爾。去年(實為前年)為什麼不來見我就跑回去,人家要爾回去,爾就回去。 乙:因為辭職沒批准,只好回去。對△△△案子我已盡了自己的能力。第一次給我們移動的命令,是我到上饒去商議決定的。大意是,因皖南敵情和地形關係無法渡江,必須走蘇南渡江過蘇北;在移動期間,蘇南皖南各軍部署不變動。假如調幾師迫在我們周圍,則我是不能負責的,我預先已說過了。又過江必須經過重重封鎖線,必然會對敵作戰,所以彈藥須酌量發給。但到後來這個命令完全變更了,第二次命令要我們依期限由皖南渡江,又新調來了三個師,連原有的共七個師,在我們一百里路以內的周圍,彈藥又不發給。這個時候我打電報去辭職,又沒有批准,我只好帶著部下去逃命。《孝經》上這樣說:“小杖則受,大杖則逃。”我們不善逃命,而至遭受滅亡,則是我對部下不起。現在上饒還監禁幾百幹部,我對他們應該負責。我處置失當,我願受軍法裁判。 甲(大聲):爾的部下就是△△黨!他們破壞抗戰,攪亂後方,爾上了當還不覺悟,還對他們負責!這樣我關起一百多人,是我錯了麼? 乙:如果這樣說,△△△開始就不應該成立了。 甲:話就說到這裡止!再說就不好聽!爾是不是△△ 黨。 乙:到現在止,我沒有任何黨籍。 甲:爾覺得△△黨對,爾就到那裡去;爾覺得國民黨對,爾就到國民黨來,沒有中立的地方。我指示爾一條正路,爾能絕對服從我,跟我走,爾一定可以得到成功,不然爾就算完了。 乙:我早已決定我已經完了! 甲:也不是那樣的意思。我叫爾到第六戰區好好休養,爾的前途是光明的。 乙:如果照這樣做,大家一定說我自私,怕法律處置,我不能這樣做。 甲:回去好好想一想,同郭懺商量好了答覆我。 乙:(起立鞠躬)謝謝委員長。 乙回來還同郭懺談話約一小時。最後結語:我不能這樣做,請槍斃我吧。 鋼筋鐵骨鍛造的硬漢子葉挺,不怕“犯上作亂”,面對蔣介石殺人不眨眼的淫威,以駁斥的口吻為新四軍討公道,斬釘截鐵地拒絕了蔣介石的拉攏、軟化和勸降,以一不怕槍斃、二不懼坐牢的英雄氣概,宣告了蔣介石“賜見”陰謀的破產。 這是葉挺直面討伐蔣介石的一篇戰鬥檄文! 這是一篇放射著葉挺無私無畏的革命精神的光彩奪目的華章!
第二十五章 '本章字數:4322 最新更新時間:2015…04…09 17:26:26。0'
痛斥叛徒與“千古絕唱”。 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