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在瑞德眼裡,是一座充滿機會的城市,這裡的人們熱衷於不勞而獲的財產,這裡的財團對平民的剝削,遠比其他城市更加嚴重,而這裡的暴徒對他人財產的覬覦,更是要比其他城市嚴重上太多!
而瑞德,他就是一個暴徒!
半年前,他還沒有來到這座城市,那時候他在紐約居住,他在那兒住了五年多,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光。
他沒有讀過大學,因為他在高中時選擇打橄欖球,但實際上,他的天賦並不足以讓他走上最頂級的賽場,他的運動生涯在最低階聯賽蹉跎了三年多之後,終於回到了普通人的層次之中。
這三年的運動生涯,他非但沒有依靠打球賺到錢,反而欠下了超過六萬美元的債務,而那時,他剛剛二十多歲。
來到社會以後,只會打球的瑞德很快就陷入了窘迫的境地,他的工作一團糟,因為他沒有知識,也沒有技術!
終於,在許久沒能還清債務之後,瑞德選擇了鋌而走險,那時候,他二十七歲。
第一次搶劫,瑞德在凌晨兩點從一家中國人開的二十四小時超市裡帶走了兩千七百二十二美元,那是他依靠暴力賺來的第一筆錢,但那絕不是最後一筆。
瑞德依稀記得,他當時從華裔老婦人手裡硬生生將錢奪走,那一瞬間,老婦人跌倒在地,這樣的後果讓瑞德歉疚過一瞬間。
可隨著時間慢慢過去,瑞德已經習慣了。
從那開始,他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徒,他在美國各州流竄了一年半,直到他二十八歲半的時候,他來到了紐約!
他覺得自己就像是西部時代的牛仔,犯下案子,然後千里遁逃,賺到錢之後大肆消費,沒錢之後繼續賺錢。
這樣的生活,他本以為足夠享受了,可當他來到紐約之後,他的生命改變了,或者說,他的價值觀被一個強大無比的黑幫組織改變了!
他從此定居在了地獄廚房,他依靠自己兇狠的拳頭,勉強加入了金並的黑幫,雖然他只是那裡面最低最低的嘍囉,但有金並威名的庇護,他不止一次從紐約警察的手裡大搖大擺的離開!
那種視警察為無物的感覺深深吸引了瑞德,他本以為他會在金並手下生活到老。
哎,如果沒有那一次意外,恐怕他真能生活到老的。
加入金並幫派不久,瑞德就有了自己的愛人,他的愛人是一個脫衣舞酒吧的舞娘,雖然這種工作實在是太過開放了一些,但瑞德偏偏喜歡這樣的女人,因為她們往往經驗豐富,技術優良,同時,被無數男人糾纏許久的經歷,讓她們更加珍惜真正的關懷和尊重。
瑞德並不是嬌羞的處男,他有過很多一夜的女朋友,但當他選擇自己愛人的時候,他就是這樣選擇的,那是個性感卻又溫柔的女人,她悲慘的生活遮掩不了她卑微的自尊,當她賺夠可以償還她那酗酒的老爸欠下的債務之後,她就強烈要求與脫衣舞酒吧解約。
可她是這間酒吧最近兩年裡最受歡迎的婊子,這樣的女人,酒吧可不會輕易放過,瑞德第一次見到女人時,女人正被酒吧的打手拎著頭髮,從雨夜那肆虐的街道上一路拖曳!
老套的故事,往往締造出經得起考驗的愛情,一次英雄救美讓瑞德和他的愛人走在了一起,他們兩人很快有了愛情的結晶,隨後,他們在地廚房買了自己的房子,再然後,他們結婚,他們的第一個女兒出生,第二年他們有了他們的第二個兒子。
瑞德在金並手下賺到的錢足以養活他們這個家,而女人雖然有過舞娘的經歷,對待婚姻卻比正常的女人更加真摯,他們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瑞德一直以為這種幸福會持續到老。
往往是這樣的直覺帶來未知的禍患,這種行為,或許就是立flag,就在幾個月前,當瑞德在幫派的帶領下巡邏時,萬磁王幾乎掀翻了整個地獄廚房的南區。
瑞德的生活崩潰了,他的愛人,還有兒女,全都死在了那一次災難之中,而他們死去的時間超過了七分鐘,哪怕但丁,也沒能復活他們。
從那之後,瑞德離開了紐約,離開了他的幫派,幾番輾轉,瑞德來到了哥譚,這裡對他來說,是一個可以讓他遺忘過去的地方!
瑞德並沒有繼續混幫派,他白天到工地做工,晚上到酒吧買醉,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兩個多月,直到幾天之前,哥譚又一次發生的大爆炸,讓他那顆暴徒的心重新甦醒了!
他嘗試聯絡了自己的幾個酒友,他打算像以往那樣去搶劫,然後分贓,最後躲藏,那能讓他遺忘痛苦。
就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