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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部分

我捂著臉哭了,大仙不帶你這樣的,我多麼希望你說的話是真的啊!

第二天,我們分道揚鑣,我給殭屍王老伯換了一套現代裝:上身黑色T恤,下身哈倫牛仔褲,腳上朋克鞋,頭頂牛仔帽,戴著大墨鏡,蒙著強盜面巾。就這樣,帶著殭屍王老伯一蹦一跳地上了大巴車,打道回府。

在開車一小時之後,我接到了大仙的QQ留言:你現在在哪兒?

我發了個QQ地圖給他,他看了之後,對我說:下一站下車。

我:why?

【喵二爺吃菜不吃肉】:下一站經過朔州市,你下車,轉車去一個叫砧板村的地方。

我問:大仙你想要我做什麼?我不準時回家會被我家大人罵死的。

【喵二爺吃菜不吃肉】:那我們就此恩斷義絕,你不要再來找我!

喲呵,還傲嬌鬧彆扭呢?

我趕緊說:那我和我家大人商量一下……

轉頭和於唯大爺請了一週的假期,於唯大爺批准了,我這才回復了大仙:OK。

【喵二爺吃菜不吃肉】:有人告訴我,砧板村裡出現了攜帶刺青的人!你幫我去檢視一下。

說完發了一個圖片給我,看得出來是一個男子的肩膀,上面的刺青是輪轉。

【喵二爺吃菜不吃肉】:如果真有此人,殺了他,剝下他的皮,郵寄給我!

第205章 新地圖:砧板村

砧板村是一個很普通的小村莊,至少在我們進去的時候,看不出有什麼異常。

在村口是一家小雜貨鋪,像這樣的小村莊,一家雜貨鋪基本上是壟斷了整個小村莊的生意。我們連坐了4個小時的車。繞著山路進來的。來到的時候又累又渴,於是就先到雜貨鋪裡買了點水和吃的的。

雜貨鋪的老闆是個削瘦的人,面板比村裡人都白一些。可能是因為可以守著鋪子,不下地幹活的原因。我倚在商品櫃上問他:“老闆。有些事我想問你。”說完遞了一張粉紅給他。老闆一看見小粉紅,立即開心了,點頭願意配合我。

我問:“這村裡,有多少個男人給自己紋身了?大概是在在這個部位的。”我指著左肩前一點的地方問。

雜貨鋪老闆想了想,說:“這我就不太清楚了,大多數人樸素,不會隨便紋身的,會紋身的一般都是地痞流氓!我們村裡面的確是有好幾個痞子,流裡流氣的,從來都不下地幹活,他們身上可能會有紋身。”

“能告訴我。他們都住哪兒嗎?”

雜貨鋪老闆點點頭,我拿出紙和筆,讓雜貨鋪老闆把人名和地址都寫了下來,然後又和他聊了許久,把這幾個人的事都摸了個底。還知道了老闆姓李。這麼一說,就說了一個下午,說得許哲也和殭屍王老伯受不了,我這才準備離開。

走之前,我問老闆:“老闆,這村裡有什麼地方住的嗎?”

李老闆搖搖頭:“沒有。”

我臉一抽,想想也是,這是村裡面,大家主要的工作就是下地幹活和放牛,沒有其他行業,所以在城市裡面能看到旅店、賓館,在村裡面幾乎是沒有的。

沒有的話,這一下可就糟了。

許哲也喝了一口水,納悶地問:“你來這兒究竟想做什麼呀?來了沒吃的、沒睡的,你究竟想怎麼樣?”

我看一下,外面天色也不早了,村裡面交通也不方便,要離開砧板村,就只有一班車,這個點顯然那車已經不來了。

我說:“要不,今晚我們早個空地,以天為被,以地為席,打地鋪,睡個覺,明天我還要在找人,如果你們不願意陪我找人,那就先回去吧。”我也不太願意讓他們知道太多,尤其是刺青的事情,想想於唯和大仙兩方面對我的叮囑都是:找到刺青,剝下那人的皮!那血腥的語氣,讓我心裡涼颼颼的。

許哲也翻了一白眼:“滾你丫的!一起出來的就一起回去。你有什麼時間就快點辦,我不想跟你露宿街頭做乞丐!”

就在這時,李老闆臉色一變,拉著我說:“小哥,你在這村裡沒認識的人?”

我說:“沒有,我是外省的。”

“難怪聽你口音就像是個外地人。小哥,你今晚上要是沒地方住,就住我家吧,你們就三個人,擠一個房間,不為難你們吧?”

我撓撓臉,有些猶豫,就是覺得有個陌生人這麼套近乎,我有點不習慣。

哪知道,李老闆臉色變得十分慎重,這邀請的口氣也不像是平常套近乎的口吻,倒是十分強硬,好像非要我們住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