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地防守,而對方反擊時,林漢則不停地躲避繞圈子。整個場面,就象是一頭棕熊和一頭豹子在搏鬥,一方有力量,一方有速度。林漢躲得很巧,打了五分鐘,對手始終無法抓住林漢和他近身,反而在格鬥中防守的右臂和右腿,遭受了林漢屢次的打擊,漸漸地變得不太靈活起來。
為了掩藏自己恐怖的力量,林漢每次攻擊對手時,拳力腳力的都有意地限制在八十公斤以下。轟在對方的用於防禦的手肘或大腿上,“配合”對手的防守動作,造成的傷害並不大。但是連著五分鐘,這些打擊傷害都集中在同一個部位,連續傷害積累下來,就顯得極為可觀。
第二場格鬥賽,在普通觀眾的眼裡,是一經典的速度與力量的對決,場面激烈而刺激,但現場的武術家和格鬥家眼裡,卻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在他們看來,林漢的做法完全是無謂地在浪費體力,無效的攻擊和打擊太多了。就算他是馬拉松冠軍,體力極佳,這種戰法,一天要連戰十場,連打十天,怎麼可能長久?而在那些打黑市拳出身的格鬥高手眼中,林漢的戰法更象是自殺的行為。不過因為賭博公司地有意安排,實際上這百場戰鬥,對手是由弱變強,越到後面的對手越強,那些黑市拳死亡擂臺打出來的高手,要到很後面才會出場。
林漢也喜歡這種安排,他雖然是格鬥菜鳥,但沒有什麼比死亡格鬥增加戰鬥經驗更快的了。儘管是在“欺負小朋友”,但是這種高強度高對抗的戰鬥連續打下去,最多兩三天他也要被硬是練成箇中高手了。
就在現場來賓疑惑的眼神中,第二場格鬥戰,最終在持續了八分鐘後結束。和林漢交手的瑞典摔角手,始終找不到近身抓住林漢施展摔角技的機會。反而因為身體右側遭受了太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