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笑笑也沒有說什麼。翹課對於天絲來說也不是一次兩次的了,就她那性子,跟同學翹課去玩都是正常的。
坐定之後,天絲幾乎是一種本能的動作,就摸上了自己脖子上的芙蓉晶。因為她的動作,柿子問道:“能告訴我,這個芙蓉晶的什麼意義嗎?這個可是鬼市裡‘晶緣’帶出來的呢。”
“哦,這個,這個就是我的命元。帶著它能讓我有活力。就像電視上演的差不多。就算我出事了,這個沒有被損掉,我都會好起來。而相反的,要是這個芙蓉晶被損壞了,我的身體也會越來越差。”
“那就是很重要的東西了。”柿子皺皺眉。那麼重要的東西一直帶在身上可不好。而且之前天絲沒有帶著它不也是一樣活蹦亂跳的嗎?柿子腦海中就在想著,要找個地方把這個芙蓉晶藏起來。這樣以後不管發生什麼事情,就算再嚴重的事情,天絲至少能保住性命。
只是藏在nǎ裡呢?
“柿子,你想什麼呢?眉毛都要連一起了。”天絲笑道。
柿子朝著她一笑道:“你不是喜歡去逛鬼屋嗎?明天翹課吧,我帶你去逛鬼村。早上去得早點,我們們晚上就能回來了。”他說的鬼村,當然就是岑家村了。把芙蓉晶留在岑家村,讓爸媽幫忙封住,完全沒問題。而且也能讓天絲去下岑家村,讓爸媽也高興一下。白天去,有一個好處,那就是白天爸媽知道他們去過了,但是,他們有意見的話,必須晚上才能提出的。而晚上他們已經離開了岑家村了。到時候,爸媽有意見都沒有辦法提。
這樣天絲也不會為難了。不管天絲以後會不會成為他的老婆,但是現在他對她的感情是真的。
“好啊。”天絲爽快地應著。
“那好,我們們今天就去買裝備。”
說是去買裝備,其實當天去當天回的話,壓根就不需要任何東西。他也只是給兩人買了一套戶外衝鋒衣,還是情侶款的。正好合適這種的天氣穿。
逛街,買東西,在那個時候,他們兩就像普通的情侶一樣,笑著,擁著,暫時遺忘了那些讓人煩惱的事情。這種簡單的幸福,已經夠讓他們兩高興一晚上的了。
曲岑仕是下午六點多回到家的。他把天絲送到離“晶緣”還好遠的路口,就停車了,讓她自己走回去。看著她消失在轉角了,他才開車回來的。
家裡因為他今天下午打的電話,已經聚集了人了。就連幸福姐都已經過來了。
在客廳那焦黑的電視機前,一張小几上,四個人面對著五道酒店送過來的飯菜,開吃了。幸福一邊吃著,一邊數落著他們三個大男人的,還天天吃酒店送過來的飯菜,也好意思。
小胖的言論是,他有錢,他怕什麼。
柿子的言論是,反正小胖給錢,不吃白不吃。
就晨哥誠懇一些,說道:“我會做,我也做過。只是他們兩都嫌我做的不好吃。”
幸福就說道:“別理他們。他們兩那是少爺命,吃不慣家常菜罷了。”
“不是啊,”小胖就嚷著,“那天在你家,你爸做菜就挺好吃的。晨哥做菜那真的就是浪費食材啊。所有的菜永遠只有兩樣調料。油和鹽,其他的什麼也沒有了。不管是什麼菜,都是油鹽。”
晨哥默默吃著飯,低下頭,沒有說話。
幸福也想到了晨哥的難處。天天在殯儀館裡,有事的時候,連飯都不能按時吃吧。那地方離城鎮都遠,附近也不可能有什麼超市。買個菜都要開車出來買,平時又怎麼會記得調料什麼的呢?
“晨哥,我聽說你在市區裡有套房子的啊。你怎麼不搬出來住呢?”幸福問著。
小胖馬上就湊到柿子耳邊說道:“問房子了,然後就是車子,估計有譜。”
只是晨哥的回答讓小胖想抓狂。晨哥說道:“賣了,那時候給我師父看腿了。”
幸福這才記起來,當初景叔那腿確實花了很多錢。
“車子呢?”小胖問道。
這個問題大家都沉默了。小胖還想發表一下意見的,柿子已經打斷了他的話,不讓他繼續犯錯誤下去了。柿子說道:“我明天早上六點半出發,七點去接天絲,帶她去岑家村一趟。我算過時間了,七點半去,十二點左右到村子裡,然後一點返回,那麼五點半就能回到這裡。長途開車,我需要一個替換的司機。”他說完看著小胖,那意思就很明顯了。小胖就來當司機吧。
小胖也很識相地說道:“好好,我去當司機。但是我們們這邊的調查,不能因為柿子要談戀愛而耽誤。晨哥和幸福姐也有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