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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部分

,於家老兩口也是本本分分一輩子的人,不可能會提出太過分的要求。都是被那兩位鬧的。

後來‘經於紅一鬧,老兩口心疼女兒,在於雷夫妻兩個的咒罵聲中,提出了只要五萬,其他的可以不談。

這對兒敗家夫妻一看撈不到多少實惠,就有了壞水。於雷認識一個人,確切的說是他認識人家,人家不認識他。那個人就是副鎮長的兒子,叫林躍,比他還大一歲,這位在本地也算是一位衙內了,和於雷一樣,也不是什麼好鳥,但人家有位好老子啊,有資本得瑟,也就是出了事以後,可以高喊“我爸是某某某啊”,在這一畝三分地的,可以屢試不爽。

林躍身邊的女人經常換,但就是找不到一個能讓他覺得合適做老婆的人選,這也就給了於雷夫妻施展自己想法的機會。

在於雷老婆的慫恿下,透過人介紹,一個夜店裡見到了林躍,人家林躍根本就沒正眼瞧他一下,但當這個敗家哥哥把於紅的照片遞到他面前以後,立即就瞪大了眼睛,接過照片仔細的觀瞧一番,對著於雷就露出了笑臉。

然後兩人就合計上了,商量著怎麼見面呢。

約出來是不可能了,於紅肯定不能答應。所以,於雷把林躍帶回了家,終於算是見到了於紅本人。當時就看呆了,驚為天人啊,認定了這就是自己一直在苦苦找尋的老婆人選呢。

態度立馬就變了,對於父、於母大獻殷勤,成了於家的常客,為了得到更多的訊息,好處肯定是沒少給於雷。

於雷覺得自己做的決定太英明瞭,這就是財神爺啊。

而於紅呢,可是從來都沒有正眼看過林躍一次,在瞭解了對方的意圖以後,更是躲的遠遠的。

時間一長,林躍有些著急了,哪怕給個笑臉,也能增強點信心啊,哥們就和你的正牌男友差的那麼遠嗎?一開始還以為靠著自己老子的地位,加上手上的錢,很快就能打動對方,還不得拋棄男友,乖乖的投到自己的懷抱啊。但結果發現人家確實是正經的大姑娘,根本就不看中這些東西,自己的這兩樣萬能的法寶,都不管用了,怎能不急。

還是那敗家哥哥的媳婦,給他出了個餿主意,當然對於他們來說,應該叫好主意。

於雷告訴他,要想妹妹轉投他的懷抱,首先必須要她離開現在的男友,但自己的妹妹他了解,死倔,讓她離開是不太可能了。也就是說此法行不通,但妹妹對那個男友好啊,可以透過懲治他的男友,達到令她就犯的目的。

這人多壞吧,為了自己,連妹妹都可以出賣。當然他不認可是把妹妹賣了這種說法,認為這樣做是為了讓妹妹享福。可見在這個及其現實的社會里,錢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

林躍就苦思對策啊,怎麼對付董新偉,當然是希望死了最好。但雖然膽大,別的事情可以做,殺人還是算了,後果太嚴重,容易給自己的老子惹麻煩。

合著也該出事,趕上有個案犯死在了董新偉所在的派出所裡,而這個案犯正是董新偉剛剛抓進去不久,經法醫鑑定,死於突發性心臟病。

這本來就是個意外事件,但就被林躍利用上了,首先就是與那位派出所的所長溝通了,很快達成了一致,並聯合董新偉的兩位同事,咬定是他刑訊逼供致死。

要說董新偉這人呢,像萱姨一樣,非常的善良,因而看不慣那些收好處辦事,更接受不了收錢去顛倒黑白的事情,也不懂得逢迎上司,所以沒少得罪人。

但他雖然工作時間不是很長,在轄區內的百姓中,卻有著非常好的口碑,也讓某些人心生不滿。反正是嫉妒的有之,恨他耽誤人發財的有之。

再找那位法醫,商量來討論去,鑑定為人為暴力致死。

這就嚴重了,可能就是故意殺人。

而且這些人做的更絕,也不知道跟家屬是怎麼溝通的,抓住董新偉同時,直接就把死者火化了,連翻案的機會都不給。

董家不能眼瞅著兒子被汙衊啊,接著就是到處的喊冤,但人證那麼多,口口聲聲親眼看到他施暴,阻止都沒來的及,可想而知,想翻案是多麼的難了。

於紅天天以淚洗面,跟著董父挨個部門的找,最後得到的答覆全一樣,事實成立,就是故意殺人罪,很有可能面臨終生監禁。

就在董家都絕望的時候,林‘大救星’,林躍粉墨登場了,當然他不可能去找董家,而是透過於雷把訊息傳遞給了於紅。

於雷對自己的妹妹說有個人能救董新偉,絕望中的於紅聽到這個訊息,無異於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馬上就問是誰,得到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