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說來容易,走時艱辛,三百零三龍脊軍,到最後,只剩下二百六十七人,此時桌上密密擺著三十六個莊嚴骨灰盒,三百龍脊從無到有,打出洛蒙,一路搶一路扔,唯有一件東西,羽歌夜從來不曾丟下,那就是龍脊軍的屍骨,如今看到這些相處不過一年多,卻勝過血親的兄弟屍骨,龍脊軍中傳來低啞哀慼聲,羽歌夜將杯中酒緩緩撒在地上,“三百龍脊,真英雄。”
“三百龍脊,真英雄。”龍脊軍默然無聲,遍地酒香,如同滿室英魂清芬。
羽歌夜拿起寶芙瑞祭司的聖器靈犀匕首,輕輕割開了自己的手指,在第三杯酒裡滴了一滴血。羽雲歌持著靈犀,為每一個獸人割開手指,最後輪到自己,他是三百龍脊中最後出現的,但是每個龍脊軍戰士,敬畏羽歌夜,親信羽雲歌,這份被人信任的感覺,他這輩子都忘不掉。
“三百袍澤,皆兄弟!”羽歌夜將酒一飲而盡。
“三百袍澤,皆兄弟!”一聲巨響震徹九霄,快哉樓,人心大快。
“洛蒙山中,我是老大,你們是兄弟,洛蒙山外,只要你們認我一聲老大,我就還是你們兄弟。”酒酣耳熱,羽歌夜站在前面說到,“我曾經承諾過,金錢美色官位,只要你們想,我都能給。但是現如今,我還是有三條路,一是我送一筆安居銀子,足夠你們一生安逸,二是你們隨我入京,做我王府護衛,也是尋常小吏所不能比,三是我給你們一紙憑證,加入西鳳大軍,給你們一個靠軍功出頭的資格。”
經歷了洛蒙森林的悲慘經歷,如果他們想要回家安居樂業,絕對可以理解,畢竟進林之前,犯大罪的不多,都是地方小民。若是想要進入王府做護衛,也情有可原,一入王府,身份不同,說不定日後還可以做個武職外放官員。唯獨選三,最是艱難。大隆朝獸人出人頭地極難,當兵是最好道路,所以報名人多,限制極大,只有軍戶子弟才能報名從軍,這裡很大一部分人,都沒有這個資格。在說出這段話的時候,羽歌夜是真心給了他們三條路,洛蒙森林,本來只是唐星眸的考驗,羽歌夜的練手,他也沒想到最後效果如此之好。羽歌夜不是個好人,但是對他手下的人從來都是用心的好,他不想因為自己的影響,改變這些人的命運。
畢竟西鳳駐軍,那是隨時可能爆發戰事的真正邊防,遠非羽驚夜混資歷的錦官城參事可比。
十二隊長的朱雀站起來抱拳:“老大,朱雀在十二隊長中年紀最小,在眾位兄弟中也算年輕的,本不該出來說這句話,但是有一句話,在我心中很久,我不吐不快。”
“說。”羽歌夜也站起來,此時面酣酒熱,他白皙臉頰也顯出一片豔紅,朱雀放下手道:“我因為年紀小,所以老大照顧我,經常讓我跟在身邊保護我,我曾經聽老大說過一句話,男兒何不帶吳鉤,收取西北九十州,我是個粗人,不懂老大的文詞兒,老大告訴我,是大隆好男兒,就該立馬橫刀,收復西鳳北莽河山,我今天就想問一句話,老大這句話,還作數嗎?”
羽歌夜只覺得一陣針刺般的感覺從脊椎傳到頭頂,那不是痛苦,而是激動,重生深宮已十年,身上赤血還熱否?他心中盤亙多年的夢想,只在洛蒙森林中無意中提起,沒想到還有人記得。
“作數。”羽歌夜面紅如血,熱氣上湧,他知道這句話一出,走出快哉樓,未來十年,幾十年,這快哉樓中少年英豪,不知有多少人要做戰場亡魂,可他沒法說謊,他沒法騙人,眼前三百龍脊,是他來到這個世界帶的第一批兵,第一批兄弟袍澤,也是喚起他在紫禁城冰冷靈魂的戰場夢,男兒心中有豪情,熱酒說與兄弟知,他的夢想,他沒法騙人。
那一天,快哉樓中走出一群年紀最大不到二十的少年,醉酒迷離,步履蹣跚,雙月懸空,光輝照徹,勝不過快哉樓燈火如晝,大隆三百龍脊,帶著他們心中唯一老大的夢
作者有話要說:這一章字數少了些,但是斷在這裡卻是恰好。其實這一段寫的很粗劣,洛蒙森林中跟山匪爭鬥的情節也被我抹掉了,三百龍脊的忠誠,羽歌夜的情感轉變,有些突兀。不過軍訓的時候,半個月乃至一個月的時間,新生們都會捨不得教官離開,甚至含淚送行,那麼在森林裡同生共死一年的兄弟袍澤,又該是什麼樣的感情?不得不說,我確實心太軟,捨不得寫太悲慘壯烈的情節,只能拖啊拖,留到羽歌夜二伐西鳳,三戰北莽,留到八千驃騎破鳳都,留到兩萬鐵甲守雲京,留到這本小說,這個時代,最最壯美的時候去,添上一抹豪氣的血色。
謝謝吼吼愛你和書蟲同學的地雷~~
☆、39雲胡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