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的。有人說,外國文化是罪感文化,中國文化是恥感文化。這個感覺相當犀利,但只是感覺而已。罪感當然來自上帝,假如你信他,就會覺得在他面前是個罪人。但是假如你不覺得有好多人在盯著你,恥感何來呢?如果沒有資訊共有,恥感文化也無法解釋了。
除了生育,在村子裡還有很多個人做不了主的事,比方說,紅白喜事。這些事要花很多的錢,搞得當事人痛苦不堪,但又不能不照規矩辦。也許你樂意用傳統、風俗來解釋這種現象,但你解釋不了人們為什麼要堅持痛苦的傳統,除非你說大家都是受虐狂,實際上又遠不是這樣——有好日子誰不想過。村落文化是一種強制的力量,個人意志不是它的對手。
李銀河認為,傳統觀念、宗族意識等等,在現在農村裡也是存在的,但是你不能理解為它們儲存在個人的頭腦裡。實際上,它們是保留在村落文化這個半封閉的大匣子裡。這也是個有意義的結論。我們知道,在蘇格蘭有個半封閉的尼斯湖,湖裡還有恐龍哪。在中國村落裡儲存了一些文化恐龍,也不算什麼新鮮的事。不管怎麼說,現在是共產黨的天下,宗族和孔孟哲學沒有合法的權威性。真正有權威的是村落。辦事都要按一定規矩辦,想問題要按一定方式去想,不管你樂意不樂意。這既不是因為古板,也不是因為有族規,而是因為有一大群人盯著你。我相信,這樣的解釋更加合乎實情。她描述了這樣一幅生活圖景:你怎麼掙錢,別人不管;但你怎麼過日子,大夥就要說話了。在這種情況下,日子當然難有嶄新的過法。
李銀河的《生育與中國村落文化》所依據的是在山西、浙江兩地的調查。她的見解十分敏銳,遺憾的是實證功夫稍有欠缺。假設她的調查不是在這兩地的兩三個村子,各百十戶人家裡,而是在散佈在全國的上百個村子、上千戶人家裡完成,就更有說服力。當然,這樣的要求近似扳槓。因為她用的是人類學方法,這種方法強調第一手資料,面對面交談,透過翻譯都會遭人詬病。人類學的前輩大師米德女士在薩摩亞實地調查多年,只因為聽人轉述,就遭人耍了。考慮到這種情況,談了百十戶,談得紮實,也就不錯了。最主要的是,她不是在文獻裡找出個說法,然後在調查裡驗證一番,而是自己來找說法,到調查裡驗證,這是非常好的。其實她闡述的現象就在我們眼前,只不過我們視而不見罷了。北京城裡沒有村落,但有過衚衕、大雜院,有一些人員很少流動的單位。在這些地方,隱私也不多,辦個什麼私事,也難說全是個人決策。因為這類現象並不陌生,你看了這本書,不會懷疑村落文化的真實性。
羅素大師曾言:不要以為有了實證方法,思辨就不重要了。實際上,要提出有意義的假設,必須下一番思辨功夫。這真是至理名言。據我所知,這番功夫她是下了的。假設婚喪嫁娶、生育不生育都是個人決策,那麼就要有個依據——追求個人快樂或者幸福。在村莊裡,這種想法不大流行,流行的是辦什麼事都要讓大家說好,最好讓大家都羨慕。這是另一個價值體系。那麼是否能說,他們的幸福觀就是這樣,另外的快樂、幸福對他們來說就不存在了呢?在結束了在山西的調查、浙江調查未開始時,李銀河給《二十一世紀》雜誌寫過一篇文章,討論了這個問題,在此不能詳加引述,以免文章太冗長。簡單來說,結論是這樣的:不管怎麼說,自己覺得好和別人說你好畢竟是兩回事,不是一回事。村落中人把後者看得極重,實在是出於不得已。最重要的是,不能認為,對他們來說前一個問題就不存在了。以此為據,村落文化的實質就容易把握了。
李銀河把村落文化看作一種消極力量,是因為這種文化中人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到眼前這個自然村裡,把寶貴的財力全用在了婚喪嫁娶這樣一些事上,生活的意義變成了博取村裡人的嫉妒、喝彩,缺少改善生活的動力。這個文化裡,人際關係的分量太大,把個人擠沒了。別人也許會反對她的觀點——他會說重視人際關係,正是我們的好處呢。在這方面,恐怕我要同意李銀河的意見,因為中國的村落文化和低質量的生活聯絡在一起,放棄村落文化到城市裡生活正是千百萬農民的夢想——所以它是那種你不喜歡、又不得不接受的東西。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能給它唱讚歌了。
李銀河的《生育與中國村落文化》(2)
李銀河的研究工作是樸素的。作為學者,她不是氣勢恢弘、辭藻華麗的那一種,也不是學富五車、旁徵博引的那一種。她追求的是事事清楚、事事明白,哪怕這種明白會被人看成淺薄也罷。從表面上來看,研究工作有很多內容,比方說,題目有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