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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是我在後面大喊“誰幫我捉住那個女人,我給他一百塊錢”!

我本想用這句話引誘Miumiu自己站住腳的,我以為她願意賺這個錢。

可在Miumiu反悔之前,三個小夥子已經見義勇為的把她攔在路當間,我心疼自己的一百塊,也不禁思忖,一百塊錢該如何均分給三個人。

我把Miumiu押回了咖啡廳,鄒之明一臉鎮定的欣賞我們的狼狽。

我說:“和老師,您也看到了,她是個愛情短跑冠軍,她現在還得了強烈的異性恐懼症,所以一見到您就不知所措了。”

Miumiu瞪了我一眼,為自己解釋道:“我是太激動了,又太害怕了!不都說距離產生美麼,我太崇拜您了,不敢輕易見您。”

鄒之明喝了一口咖啡,擦了擦嘴,露出一抹又斯文又神秘的笑容,他的一言一行充滿了獨特的中性魅力和書卷氣,把我和Miumiu迷得眼花繚亂。

要知道,現在的女孩子已經開始崇尚中性的病態美了。

鄒之明說:“我一聽到韋若的描述就對你很感興趣,你不要害怕,我也不會為難你。我最近正要寫一本新書,就是寫一個女人的愛情歷險的,她的性格一定要鮮明和立體,她的愛情經驗一定要多變和豐富,這樣的女人太難找了,可要是把一堆發生在不同女人身上的愛情故事拼湊在一起,又會互相矛盾,性格也會偏差的模糊難辨,所以韋若等於是幫我找到了女主角!”

Miumiu激動了,她反覆問鄒之明同一個問題,我真的可以當您的女主角麼?

我也激動了,我也反覆在心裡問自己,那上次的兩千塊錢能一筆勾銷麼?

都說名人之所以會成為名人,是因為名人會撒謊,會裝蒜,會斜插打諢,還會過河拆橋。

我本來是不信的,但鄒之明的行為讓我信了。

他很快叫我離開現場,但要把Miumiu留下。

我問,難道我就不能旁聽麼,我也可以給意見的。

Miumiu卻揭穿了我的本質,她說,我的戀愛經驗少之又少,和她相比是小巫見大巫。

他們志同道合,一個鼻孔出氣,就像失散多年的知己,一致對外,很快就把我驅逐出境。

理由是,在書稿成型和出版上市前,所有內容都要絕對保密。

我帶著對名人的唾棄和對朋友見色忘友的鄙視,憤憤不平的回到了我媽家,我爸早了我一步,正在廚房煮皮蛋瘦肉粥。

我小聲問我媽:“您怎麼這麼沒原則,讓他進門是打算原諒他了?”

我媽說:“你爸和我說了,他已經和那個女人分手了,就是房子問題還沒解決。”

我說:“那咱們可得盯緊點,好多情侶都是因為房子才分不了手的。”

我媽說:“大不了就給那個女人。”

我說:“我怎麼覺得應該她給咱們補償啊?憑什麼讓她落下一個房子?”

我媽說:“她不是不孕了麼……”

所以我一直說,我媽是個心軟又好說話的女人。

男+女=偷 13

……》

我本打著絕不給我爸一個好臉色看的主意,但我媽也不是省油的燈,她連讓我插嘴的機會都不給,一個勁兒的給我夾菜,讓我除了吃就沒時間思考和玩針對了。

吃完了飯,我爸主動刷碗,把說話的時間留給我們娘倆。

我看著我媽打毛衣,問:“給誰的?”

我媽說:“給你爸的。”

我說:“我看也不像是給我的,這麼深的顏色,只有老爺們才喜歡。”

我媽說:“你爸的毛衣破洞了,補了不好看。他出門跟人談生意要穿得體面點。”

我不語,這句話我已經聽過不下三次了,前幾次是他們還在鬧分居前說的。

我看著我媽的雙手靈活的合作著,我就想,媽媽的手永遠是最巧的,最粗糙的,最溫暖的,不怕燙,不怕疼,不怕乾裂,這是全天下母親的共性。

我還記得小時候爬小平房摔了下來,膝蓋上青一塊子一塊,血嘩嘩的流,我媽先往我的屁股打一下,看似用力實則不痛不癢,接著,她又心疼的把我摟進懷裡,給我上紅藥水,她那時候總不忘警告我說“看你以後還老不老實”。

事實證明,在那之後我一樣不老實,因為磕了碰了只要大哭兩聲,再撲進我媽的懷裡撒撒嬌,一切就都能解決了。

後來出了社會才發現,大哭兩聲和撒撒嬌只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