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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應該說是其中一個還睡的香甜,另一個高大身影則寵溺的看著懷裡的睡顏,貪戀著這帶著慵懶的寧靜。

可外面漸起的人聲,還是吵到了熟睡中的瘦小身影。那小人兒皺起眉頭,把頭往面前厚實的胸膛上蹭了蹭,細黑的髮絲散落在脖頸之間,襯上因為酣睡而帶著一抹潤紅的臉頰,粉嫩微張的小嘴,越發顯得可愛。

墨在金賽斯懷裡換了幾個位置,發覺抵擋不了噪音後,轉而用小手拉起獸皮被,把自己整個頭都埋了進去,又蹭了蹭找了個舒服的姿勢,繼續自己的好夢……瞧著一起一伏的獸皮被,想起第一次見到小東西時,他也是這樣的一套動作,惹得一旁一直注視他的金賽斯彎起嘴角無聲的笑了。

原來,那日回家取過東西回來後,墨在巫醫的小樓又住了一晚,就被金賽斯打包帶回了塔吉部落的營地。

因為墨已經不再發熱,身上的傷勢需要的也只是間或上些藥即可,再住在那間診室裡也就不太合適了。何況,這些天金賽斯除非必要,都是寸步不離的守著墨,診室裡的那張小床,即使金賽斯變成獸身也擁擠的很,又怕碰疼了墨,所以這段時間他都是變身後,睡在墨的床前的一塊皮子上。

不住巫醫的小樓,墨本想著回自己的小屋的,但金賽斯覺得墨住的偏僻,自己有時需要出門,放他自己在家金賽斯著實不放心。再一個,金賽斯也是嫌棄墨的那張床鋪,即窄小、又不結實,即使是每晚有自家軟軟的小東西可抱,但金賽斯還是不想委屈自己。

墨聽了金賽斯的理由,前一個還比較能接受,但後一個就讓他有些無奈了。

“之前又不是沒住過,現在倒是嫌棄起來了……”

“之前是之前,現在是現在,反正你早晚要和我回部落的,早點和我的族人們相處適應一下,有什麼不好。”金賽斯的理由很充分。

墨一想也是,反正已經打算好要離開這裡的,還留戀什麼呢?也就不再堅持,點頭同意了。

就這樣,墨就和金賽斯一起住進了塔吉部落裡,屬於金賽斯的那頂帳篷裡了,雖然裡面只有簡單的生活用具,但也比墨的小屋寬敞舒服不少。

對於墨的到來,塔吉部落的人們大部分是歡迎的,年長的樂於看到金賽斯有伴侶,再說墨一看就是個乖巧的孩子,交談過後長輩們也都很喜歡他;年輕雄性則是歡迎墨把金賽斯套牢,讓自己尋愛旅途上少了個強勁對手;不歡迎的部分想也知道,是那些對金賽斯抱有幻想、芳心暗許的雌性們了,碎了一地的玻璃心,真是讓墨走到哪兒都覺得紮腳。

其實,墨的腳傷已經好的差不多了,如果不是因為之前的任性,估計現在已經跑跳無礙了。身上那些瘀傷,在上過藥、按摩過後,也只剩下一些青黃色的痕跡而已,不用力按壓已經感覺不到痛,只是大片大片的看著有些嚇人而已。

墨身上的傷能好這麼快,都要歸功於金賽斯的悉心照顧,從上次逛集市讓腳傷裂開後,墨幾乎都沒怎麼下過地,一切起居都由金賽斯親自動手,就差連吃飯、解手金賽斯都幫墨做了。

也因為這樣貼身的接觸,使得金賽斯和墨之間的關係,從最開始墨單方面尷尬、臉紅、躲躲閃閃,一路飆升到兩人如老夫老妻樣的淡定。當然,金賽斯雖然對墨心有愛戀,但還是尊重墨的,平時最多吃點嫩豆腐,連小嘴都沒親過,不過金賽斯還是很眼饞的,總想著哪天先讓墨‘適應訓練’一下;而墨從開始的不知所措,在見金賽斯並沒有什麼過分舉動後,也慢慢習慣了這樣的關係,現在已經能很坦然的指使金賽斯做這做那了,誰讓金賽斯看的緊,啥都不讓墨做呢,那就只能他自己受累了。

晚上睡覺的時候,金賽斯都是變成獸身,照例先被墨拿來當大型毛絨玩具,爬上爬下的玩高興了,才摟著變異的大貓滿足的睡去。而第二天早起時,墨又總是在金賽斯結實的臂膀裡醒來,對於每天睜開眼就能看見的厚實胸肌,墨已經能很淡定的摸上兩把,在心裡羨慕一下,再和金賽斯問早安了。

等到金賽斯領著墨,熟悉了周圍的‘鄰居’,又見過了那個總是笑眯眯的塔吉部落族長威格斯後,墨開始有點喜歡上這個友好善良的部落了。不知道是因為像金賽斯說的那樣,他們部落地理位置比較特殊的原因,還是其他什麼原因,塔吉部落的族人都是一副恬淡樂天的性子,連雄性也都是隨和的很,顯得比其他部落的人‘斯文’很多。

不知是不是金賽斯之前對族人說過什麼,墨在和他們相處的時候,即使金賽斯不在身邊,周圍人的態度都很友善,總是能很快的融入他們之中,這讓墨暗暗鬆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