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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部分

明何林然已經下了最大的決心,不允許任何意外。

審判長和審判員就坐以後,肖英叫咳嗽了一聲,試了試麥克風,然後說:“肅靜!”本來法庭裡面就很安靜,這一下就連一點聲音都沒有了,掉根針都聽得見。她拿起一疊檔案看著李穆說:“嫌疑人帶到了嗎?”拿起那疊檔案對了對李穆,又問:“辯護人到了嗎哦,本案沒有辯護人,嫌疑人要求自辯。嫌疑人,這是你自己的要求嗎?”

李穆從來都沒有要求過自辯,不過現在他難道還能說我沒這麼要求過?那樣的話誰知道他們會指定一個什麼樣的律師過來啊。說不定還會替李穆認罪呢,那時候可就糟糕了。李穆咳嗽了一聲,正想說話,就看見被告人席上,別人都看不見只有李穆看得見的縫隙上,貼著面一個手機,上面正播放著一段無聲的影片:趙旺被兩個凶神惡煞的人夾在中間,脖子上面還架著一把刀,然後有一段資訊發了過來,上面寫著:乖乖配合我們,否則趙旺就死定了!說你自願不要律師。

這算是什麼意思嘛,李穆心裡腹誹,心想要是自己把這個手機扔給林風,不知道會怎麼樣。不過他帶著手銬,身邊有兩個警察,看得很緊。那個手機又貼得緊,伸手去摳的話,大概還沒碰到手機,那兩個警察就會動手把李穆按住了。於是他只好回答:“我是自願不要律師的,我要為自己辯護。”

“那好吧。”肖英一副不認識李穆的樣子,“那我宣佈此案正式開庭審理,我先說一遍開庭的注意事項。首先呢,沒要你說話的時候,你不要說話。我問你問題的時候,你就對應著我的問題做回答,不要扯到別的地方去。話只要說一遍就可以了,說過了的不要重複。另外請在場的各位關掉手機和其他通訊裝置。本次開庭不允許錄音錄影,如果發現有人錄音錄影,我會讓法警沒收裝置並拘留行為人,還有”

肖英正在囉囉嗦嗦的時候,李穆看見何林然和肉山在手機影片裡面出現了,還穿來文字資訊:小子你還真行啊,打了十倍劑量的嗎啡居然還挺得住,意志力果然強,可惜我趕時間,只能在今天開庭,要不然打你十天八天的,看你還挺不挺得住!本來想給你直接上四號,就怕毒性太大一下子把你給毒死了。

第五百八十一章.無罪(2)

(今天事情實在是太多,只好一章一章來發了,應該還是三章的)

為什麼趕時間呢?難道是林風只有今天有空?李穆想了想覺得很有可能。林風身為中央政法委副書記,肯定是很忙的,能夠抽空來山南省已經不容易了,要是還要等十幾天才開庭,人家肯定早就走了。把人帶過去看守所參觀李穆肯定不是好選擇,所以就只有提早開庭了。還有那個十倍劑量,你說下鹽下十倍,都能把人鹹死,何況是嗎啡這種東西呢。李穆心裡更加痛恨何林然了。

那邊肖英嘮叨完開庭的規矩以後,就和檢察官說:“好了,請出示你方的證據。”於是檢察官就推出了整整好幾車子的證據。首先這個一號證據是李穆的身份證,二號證據是李穆的指紋,三號證據是李穆的鞋子,四號證據是李穆的衣服,五號證據是李穆的褲子一百零一號證據是李穆的手機,一百零二號證據是李穆的錢包,後面還有很多,證據編號一直到三百多才完,這麼把證據讀了一遍,就花了一個多小時。

對完證據以後,肖英還要問李穆對證據有沒有什麼意見。李穆當然有意見了,可是這麼多的證據,李穆也不知道從哪裡說起。比如說這衣服褲子吧,李穆沒看過怎麼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呢?還有錢包什麼的也是這三百多樣東西都得一樣一樣看過去,別的也就罷了,衣服褲子都能認出來,也沒什麼好否認的,那個手機可就麻煩了。

李穆被曹磊騙來的時候,身上連同包裡一共有四個手機,全都都插了卡,加起來十幾個G的空間,李穆有喜歡亂下東西,什麼小說啊遊戲啊資料啊檔案啊,亂七八糟什麼都有,李穆自己都不記得裡面有什麼了。要是全部都翻一遍,也不知道要多久。可要是不翻一遍,別人偷偷在裡面加了一個檔案,說是李穆的犯罪計劃怎麼辦?李穆從來都不知道打官司是這麼繁瑣的事情,律師果然不是好乾的啊,這麼亂七八糟的,真不知道要對到什麼時候。

還有就是那些所謂的屍檢報告,李穆當然知道那是假的,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屍體,垃圾場那些人類遺骸全部都是醫療垃圾。可是屍檢報告上面術語是一個接著一個,李穆壓根就看不懂,要反駁也無從反駁。挑那些認識的看吧,又找不出什麼破綻來,比如說有一隻手,人家的結論說這是在人還活著的時候硬生生鋸下來的,李穆難道還能說不是?這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