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部分

任何一項重大改革出臺實施的背後都非一帆風順,尤其是能源領域的改革,情況複雜,影響面廣,關注度高,更須周密考慮,慎之又慎。從1994年動議開徵燃油稅,到1998年提出以燃油稅取代養路費改革設想;從2008年改革方案論證推出、向社會徵求意見、拍板確定,到2009年1月成品油稅費改革正式實施,15年漫長的過程見證了改革的艱難。

1994年1月,海南在全國率先將公路養護費、道路通行費、過橋費和公路運輸管理費“四費合一”,改為只徵收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這被認為是我國燃油稅費改革的起點。

1997年7月,國家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首次提出“公路養路費用採取徵收燃油附加費的辦法”。從此,燃油稅費改革的問題開始正式出現在法律文字中。

成品油價格機制塵埃落定(3)

1998年,國家對原油、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汽油、柴油零售價實行政府指導價,由當時的國家計委按進口到岸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制定各地零售中準價,石油、石化集團公司在此基礎上,在上下5%浮動的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格。

1999年10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將公路法有關條款修改為“國家採用依法徵稅的辦法籌集公路養護資金,具體實施辦法和步驟由國務院規定”。這從法律上為“燃油稅費改革”創造了條件。

1999年11月和2000年2月,國家先後兩次調整了國內成品油價格,但還是遠遠滯後於國際市場價格的上漲幅度。2000年5月起,國務院決定國內成品油價格隨國際市場變化每月調整一次,2000年7月,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實現了與國際市場的完全接軌。

2000年的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在有關報告中指出:“燃油稅、車輛購置稅實施方案等各項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待條件適合時正式實施。”次年,他再次表示,將“擇機出臺燃油稅”。

2001年10月17日起,中國開始實行新的石油價格接軌辦法。國內成品油價格參照新加坡、鹿特丹、紐約三地市場價格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當國際油價上下波動幅度在5%至8%的範圍內時保持油價不變,超過這一範圍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調整零售基準價。

2005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表示,燃油稅改革方案已經有了初步意見,但是需要有一個比較合適的時間推出。

2006年3月2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石油綜合配套調價方案”,在適當提高國內成品油價格的同時,出臺對部分困難群體和公益性行業的補貼措施。

2007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有關通知提出,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牽頭,穩步推進稅收制度改革,並適時出臺燃油稅。

2008年12月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和稅務總局聯合釋出公告,就《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提出,取消公路養路費等收費;在不提高現行成品油價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

2008年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

成品油定價新機制作用初現

透過改革,我國的成品油價格機制將會變得更加合理,成品油價格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掛得更緊,更能體現我們用油的成本,不僅對節能減排大有好處,也有助於最佳化經濟結構,推動產業結構升級。

連續降價表明新機制反應靈敏。不到一個月,我國兩次下調成品油價格,且第二次降價幅度僅為每噸100多元(相當於零售價格每升下調1角多),這說明完善後的成品油價格機制方案正在被嚴格執行。成品油價格連續下調,客觀上會減輕用油企業和消費者負擔,對促進汽車工業發展也具有積極作用,符合當前擴大內需、刺激經濟增長的政策取向。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許昆林表示,我國成品油價格改革一直朝著市場化目標逐步推進。此次改革,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取得三大突破:一是改革後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將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等相關因素進行調整,能夠更好地反映企業生產成本、市場供求情況以及資源稀缺程度;二是根據國內實際情況,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