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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孫犁自己也說,這是“30年代,讀書時期,國難當頭,思想苦悶,於苦雨愁城中,一段無結果的初戀故事”②。不過,關於這段故事,還有些餘波,也一併記在這裡:一是王淑的母親曾到育德中學找過孫犁一次。想來這位寡居的老母,也曾希望為女兒的終身大事起些促成作用吧。再就是1936年,當孫犁在同口教書的時候,他的同事侯士珍(河北省定縣人,育德中學師範專修班畢業),給他看一張保定出的小報,上面登載:王淑隨一軍官離家潛逃,後來在舟中被人追回。看了這個訊息,孫犁惘然無對……但對王淑,就是到了晚年,他在擔心的同時,也仍然做著好夢,為她祝福,也為使自己感到欣慰:我不知道,生活把王淑推到了什麼地方,我想她現在一定生活得很幸福。

那種苦雨愁城,枯柳敗路的印象,很自然地一掃而光。①

但願如此吧。

天作之合

上面談的那個“無花果”的故事,全部是孫犁自己向讀者的“交心”材料。其實,他在1929年還讀初中的時候,就已經結婚了。

他是先此兩年即1927年訂婚的,女方是本縣黃城人,姓王。那不是一個浪漫故事。說起來也有些“奇”,至少是“天緣湊巧”了。

算起來,訂婚那年,“她”——舊時農村婦女沒有名字,我們就這樣稱呼了——是十七或十八週歲,長孫犁三、四歲,正合乎“女大三,抱金磚”的老習慣。是一個夏季的下雨天,黃城村東方向走來兩個以說媒為業的婦女,雨已經淋溼了她們的衣裳。她的父親認識其中的一位,這時正在臨街的門洞裡閒坐,便也讓她們到門下避雨,順便問道:“給誰家說親去來?”

“東頭崔家。”

“給哪村說的?”

“東遼城。崔家的姑娘不大般配,恐怕成不了。”“男方是怎麼個人家?”

媒人介紹了一下,笑著問:“你家二姑娘怎樣?不願意尋吧?”

“怎麼不願意。你們就去給說說吧,我也打聽打聽。”媒人得到這爽快的回答,來回跑了幾趟,親事便說成了。

按照舊式婚姻的風俗,新郎新娘的首次會面,應該在拜過天地,新郎為新娘揭去頭蓋之後。但是孫犁卻在結婚以前見過了他的未來的新娘。這個禮俗上的小小“改革”,給這場舊式婚姻增加了一絲“新”的色彩,至少在形式上是得到了雙方心理上的滿足和默許。

下面就是孫犁記述的他們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定婚後,他們村裡唱大戲,我正好放假在家裡,她們村有我的一個遠房姑姑,特意來叫我去看戲,說是可以相相媳婦。開戲的那天,我去了,姑姑在戲臺下等我。她拉著我的手,走到一條長板凳跟前。板凳上,並排站著三個大姑娘,都穿得花枝招展,留著大辮子。姑姑叫著我的名字,說:“你就在這裡看吧,散了戲,我來叫你家去吃飯。”

姑姑的話還沒有說完,我看見站在板凳中間的那個姑娘,用力盯了我一眼,從板凳上跳下來,走到照棚外面,鑽進了一輛轎車。那時姑娘們出來看戲,雖在本村,也是套車送到臺下,然後再搬著帶來的板凳,到照棚下面看戲的。①就這樣,這位好心眼的姑姑做了第二個“月下老人”。結婚以後,“月下老人”常拿這件事和侄媳婦開玩笑,侄媳婦卻笑著說姑姑會出壞主意。

當地的習慣,結婚後的農曆年節,要去住丈人家,這在那時被看做人生一大快事,與金榜題名相等。因為是“嬌客”,不只吃得好,而且有妻子的姐妹兄弟陪著玩。在正月,也許是一起摸紙牌,也許是圍在一起說說笑笑,打打鬧鬧。在這樣的場合裡,“嬌客”縱然風流不似怡紅公子,論起尊貴,卻也“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焉”。

但是孫犁對這些事全無興趣。岳家外院有一間閒屋,裡面有幾部舊書,也不知是哪一輩傳下來的,滿是灰塵。孫犁不管這些,他把書抱回屋裡,只管埋頭去看,別人叫,妻子催,他也不動。這樣一來,村子裡對這位“嬌客”有了兩種看法:老年人誇,說他到底是個唸書人;姑娘們罵,說他是個不合群的書呆子。

書呆子自有書呆子的見識和主張。結婚後,他教妻子認字。有一天,他指著洞房裡貼著的“天作之合”四個字教她認。她果然很有慧心,點頭笑著說:“真不假,什麼事都是天定的。假如不是下雨,我就到不了你家裡來!”

妻子對孫犁的幫助也很大。他曾鄭重地說:他的語言最早得自母親,母親的語言對他的創作影響最大。母親去世後,就是他這位少年結髮的妻子了,“她的語言,是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