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他原路返回,來到水泥路地板,將腳板與地面摩擦幾下,就發狂似地往之前藏揹包的那邊跑去。
兩分鐘左右,林煙就來到平常人要跑至少五六分鐘的樹林邊緣,找到揹包。
饒是林煙身體比原來強悍了許多,也還是累得夠嗆。
因此,他原地喘息了幾口,利用時間,將手機掏出,將原本編輯好的資訊發給了凌美玲。
資訊的內容很簡單:“凌老師,今天我報了仇,打了劉易一頓,感覺好舒服啊!不過我受了點傷,可能明天要請假了!恭喜我吧,以後我可以上晚自習了!不用回了,明天也不要來看我,一切到學校再解釋。”
資訊一發完,林煙就把儲存的資訊刪了,又將手機關機。
然後他將黑膠袋找出,飛快脫了鞋子,外衣,褲子,換上新買的皮衣黑褲和球鞋。又取出帽子帶上,手套戴上,黑布蒙面。把換下的衣服全裝進膠袋裡面藏好。
然後他找出揹包,將刺刀從裡面取出,又將揹包背背上,一手持刺刀,一手持木棒。
看了看時間,從到這裡起,這一系列下來,只用了五分鐘不到。
於是他滿意地將現場清理了一下,往醫院方向再次狂奔!
一個普通人用最快的速度騎普通的腳踏車,有多快?
現在的林煙就跟這差不多。
因此,一般人從這裡奔向醫院,一路不停,起碼也得十分鐘。但林煙只用了四分鐘不到,就趕到醫院附近!這還加上他橫穿公路,避讓車輛的時間。
雖然不免除有人看見他,但他也顧不得了。而且有人看到也好,只要沒看到臉就行。
他速度超快,好似一道黑影。
每每停下的地方都能保證周圍幾乎無人,且只最多停留十秒鐘就會立刻再跑!
停下的時候,他都會將刺刀和木棒夾在胳肢窩底下,跑的時候他也是反手握住把柄,儘量讓袖子擋住刺刀和木棒,不讓人看見。
他帶著帽子,蒙了臉,身上又換了衣服,且故意彎腰低頭,將身子儘量內縮,不讓人看出自己的外貌特徵。
現在,就算是熟人,也不可能認出這跑過去的黑影就是林煙!況且,繁華鬧市區十點鐘人還多,但這附近是工業區,這時候人是非常少的。
從被那群人從天橋追追,到電話亭打電話,再到樹林換衣服,然後到現在,這一系列時間算算,加起來不過二十來分鐘。
如果劉易是走路上醫院,絕對還沒到這裡。他受了傷,只能靠走,不可能跑。
但如果是坐車,卻是要比林煙快!
因此,林煙只能賭一把,劉易坐車,計劃失敗,劉易走路,計劃成功一大半!
到了這裡,林煙休息了二十秒鐘,然後就小跑著往天橋方向而去。
如果劉易和黃輝步行,此刻就應該迎面向這邊走來!
這是一條必經之路,除非劉易吃飽沒事幹,故意花比這條路多一倍的時間繞道去醫院。
林煙眼中金芒微閃,漆黑的道路一片明亮,好似白天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