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我早就看出來了。你要借這個告訴我什麼呢?”
“我就是要告訴你,你找錯人了。你應該去找投胎的紫桐公主。而不是在這裡粘著我。”
“哦?是嗎?”溼婆很白痴的問道:“這有什麼不同嗎?你不就是紫桐公主嗎?”
‘“說了我不是了!”
“你明明就是!”
“我……。我懶得跟你說了。你是故意捉弄我的,對不對?我才不相信你會分辨不出來。”
‘“我分辨出來了啊,所以跟著你。我的時間很寶貴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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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對付死皮賴臉的男人,我們的紫桐會怎麼辦呢?我是一點招數都沒有了。
………【第二十二章 賣身契】………
紫桐看著前面那張看似很純潔的邪惡的笑臉,知道跟這種非人類是無法正常交流了,但還是洩氣的問道:“你是屬牛的嗎?”
這句話他倒是聽明白了,還回答得挺快:“一萬年前在岡仁波欽神殿裡,姑娘經常對牛彈琴。”
只見他換了個姿勢坐好,把手撐著腦袋看著她:“不過我知道,現在在姑娘眼裡,我不是屬牛的。”
“?”
“屬蒼蠅!從早上開始到現在,我聽到姑娘罵了我很多遍蒼蠅了。不過我想不通姑娘在哪裡看到過這麼可愛的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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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桐徹底放棄了作為一個正常人和他好好談話的可能性,這樣下去,過不了多久,她就會主動繳械投降了。誰不知道她最討厭別人在她耳邊唧唧歪歪?得想個辦法才行。她看著面前一臉陰謀得逞,掛著膩死人微笑的溼婆:“你跟著我也行,不過你得答應我幾個條件。”
“你先說……。”溼婆還是那樣意態瀟灑的用手撐著腦袋,咕嚕著兩隻眼睛:“我再考慮同不同意。”
“第一條,不準叫我老婆,不準隨便接近我的身體,平時沒事離我一米以外。”
“這個不公平,你本來就是我老婆我抗議。要是你接近我一米以內,你故意調戲我怎麼辦?”
“那也算是你的錯!不同意嗎?那好,那就拜託你以後別跟著我了。”紫桐說著,作勢要站起來。
“好,行,我同意。”溼婆把兩手舉過頭頂:“這條先透過,你反正是我老婆跑不掉的,下面是什麼?”
紫桐清了清嗓子,使勁的想《河東獅吼》的臺詞,不過腦袋被溼婆攪得跟漿糊一樣,什麼都記不起來了:“第二條,你必須尊重我,愛護我,遇到危險必須第一個衝出了保護我。”
“第三條,不準對我使用暴力,也不準對我身邊的人使用暴力,包括我喜歡的和喜歡我的帥哥。這條最重要。”紫桐看著已經趴在了石桌上的溼婆:“同意嗎?”溼婆眼神哀怨的看著她,揮了揮手,叫她繼續往下說。
“第四條”紫桐突然想起對付像溼婆這樣老奸巨猾,翻臉不認帳的人,這樣光說無憑是不行的,說不定等下一轉身,自己的這堆口水就白白浪費了。
她很快在石桌上變出一堆紙和一隻筆,還自動出來了一個硯臺和一硯池的磨好的墨水,她這才想起來唐朝後她還沒有好好的拿毛筆寫過字,上輩子她的鋼筆字寫得不錯,可是她的毛筆字水平好像還是讀小學的時候寫過她抬頭看了看溼婆,他也在煞有介事的看著她。
寫得差就差了,非常時期非常辦法,又不是去選美。字是寫得不好,但是洋洋灑灑的一大篇下來,還是叫溼婆看直了眼睛。
紙上是這麼寫的:
甲方:紫桐
乙方:
本著和諧相處,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共同討論,達成如下協定,如有一方故意違反本協議三次以上,則視為放棄本協議權利,自動離開協議的另外一方。不得反悔。
第一條:乙方不準叫甲方老婆,不準隨便接近甲方的身體,平時沒事離甲方一米以外。乙方不得用膩死人的眼光看甲方。甲方說的都是對的,任何事情,乙方都得乖乖聽從,都不得反駁。
第二條:乙方必須尊重甲方,愛護甲方,遇到危險必須第一個衝出了保護甲方。而且不得表功和藉此要挾甲方。
第三條:乙方不準對甲方使用暴力,也不準對甲方身邊的人使用暴力,包括甲方喜歡的和喜歡甲方的帥哥。
第四條:乙方一切行動都得聽從甲方的指揮,不得單獨行動。任何事情不得欺騙甲方,違者取消協議,並處以嚴刑,使其後悔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