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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部分

這個時候,我又開始思考倉持修這個人。

我當時並沒有非殺倉持修不可的動機。不過,我想要事先預演一遍,為實現更大的野心做準備。所謂更大的野心指的自然是殺掉全班同學。我想,只要透過殺人預演,肯定自己的能力,就能拾回因為被同學霸凌而失去的事物。

從那天起,我開始思考殺害倉持修的方法。這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擬定殺人計劃,而且並不只是單純的幻想。

我決定使用昇貢作為殺人兇器。但是要怎麼讓倉持吃下去呢?我最先想到的是混在食物裡送給他吃。不過,稍加思考過後,我發現這個做法並不可行。如果食物來路不明,手下的人應該會提高警覺。我也可以假借倉持好友的名義將食物送給他,可是無功不受祿,一般人在吃之前說不定會先打電話確認。當然,如果以我的名義送的話,自然又另當別論了。

然而,就算倉持不起疑,我也不確定這麼做是不是能夠只殺掉他一個人。一個不小心,可能會誤殺其他人。這有違我的本意。畢竟,我只想解決掉我看上的獵物。

東想西想之後,我下了一個結論,看來還是得由我親手將摻進毒藥的食物交給他。這樣一來,就能設法讓倉持獨自吃下。

不過,我必須不讓任何人知道我和倉持見過面。只要做到這一點,警察懷疑我的可能性就不高了。自從小學畢業以來,我和倉持走得並不近,轉學後更是一次也沒聯絡過。警察應該也料想不到,轉學到其他國中的學生竟然會特意擬定復仇計劃,回到原來的學校行兇。

我思忖,什麼食物適合摻進昇貢呢?書上說,昇貢只能稍微溶於水,卻能夠溶於酒精和丙酮。換句話說,果汁之類的軟性飲料不能用。

我的思緒回到和倉持一同度過的小學時光。我們經常兩個人一起去電玩中心玩打彈珠檯。

我想起了他常常一邊咬著鯛魚燒,一邊打彈珠。

要毒死倉持修,必須先完成下列條件。

首先,必須兩人獨處。不但不能讓第三者看見我和他在一起,也不讓任何人知道我和他見過面。

其次,不能讓倉持起疑心。這個計劃要讓他毫不猜疑地吃下我送的鯛魚燒才能成功。

問題是他吃下去之後該怎麼辦呢?假設我成功地毒死倉持,可以放任他的屍體不管嗎?但話說回來,要搬運他的屍體是不可能的。如此一來,犯罪之後就必須迅速逃離現場,不被任何人發現。當然,也不能留下任何可能成為警方偵查線索的物證。至於鯛魚燒要在哪兒買,也必須經過審慎的考慮。萬一店員記得我的長相的話,一切的計劃可就泡湯了。

衡量以上的情況,我不由得嘆了一口氣。不管怎麼想,我都不認為事情順利地進行。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不打算放棄。實行下毒殺人計劃的決心,可說是我當時唯一的精神支柱。

考慮到最後,我想先調查倉持的日常生活作息。如果知道他每天的作息,說不定就能找到下手的機會。

隔天放學後,我急忙趕到車站搭電車。不用說,目的地當然是從前住的城鎮。

倉持家在商店街上經營豆腐店,對面有一家書店,距離豆腐店約二十公尺。我決定在那家書店一面站著看書,一面觀察倉持家的情形。快到吃晚飯的時間,商店街上人來人往,我一直在書店門口看書(* 日本書店門口常會擺陳列書籍的推車。)也不會顯得形跡可疑。除了我之外,還有許多國中、小學生站著看漫畫雜誌。

倉持的父母在家裡應付客人。五點過後,店裡排著許多提著菜籃的家庭主婦。我想起了倉持從前曾說:“一塊豆腐才幾十元,這種買賣要做到哪一年啊。”

六點過後,倉持從店裡出來。他跨上放在店門口的舊腳踏車,不知道要去哪。他騎車經過我所在的書店前面,好像並沒有發現我。我很想知道他要去哪呢?我想跟蹤他,但對方騎腳踏車,要追上他是不可能的。

隔天我照樣去監視他。那天下著雨,當我撐傘到那家書店前世,只見老闆為了避免書淋溼,將店門口的書全收進了店裡。要是進了店裡,就不能監視倉持家了。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只好轉移陣地至稍遠的一家舊模型店。小學時,我曾在那家模型店買過雷鳥神機隊的模型。

那天大概是因為下雨的關係,路上行人小貓兩三隻,豆腐似乎也賣得不好。等著等著,倉持又出來了。他比昨天還早出門,不過畢竟沒有騎車,撐著雨傘走起路來。我眼看機不可失,隨即離開模型店展開跟蹤,有種在當刑警或偵探的感覺。倉持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