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們想的更遠一點。
在提出刺激與反應之前,我們在前一章只提到的角色背景與情節動機,對你而言,區分這兩者的不同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可知,背景,是在角色的生活早期發揮作用。動機,與角色的渴望與計畫有關,是自背景中生出的,解釋故事早期的所作所為。刺激,是更立即可見的,是正在發生的,角色所表現出的,驅動他去作某些即將發生的事。
舉例來說,你要想讓瑪莎走入一個人事部長辦公室要求一個工作,你需有要設定有個「背景」來解釋為何她需要一個工作;也許是因為她家境貧苦,沒法支柱她(長期背景)或者是她剛好失業,需要一個新的工作(近期背景)。她會下定決心來應徵這個工作,是因為她付完房租後一毛不剩(更近期的背景混合動機)。
即使如此,你不能讓瑪莎就這樣坐在辦公室中,突然起身,走入人事部長辦公室。在小說中,這是不行的,看起來一點都不真,毫無說服力。你所需要的是提供一個立即的刺激,好讓瑪莎立即起身走入。
所以你寫下:
秘書看向瑪莎問道:「你能進去了」(刺激)
瑪莎起身走入辦公室(反應)
這是在寫作中刺激與反應作用的方式,這有點像在玩棒球。投手投出球;打擊手揮棒打出。你不會希望投手投出球,卻沒有人站在打擊版上揮棒,不是嗎?同樣的,你也沒法讓在沒有投手丟球的時候,打擊手能自己打出球。你能嗎??
新手作家常因為犯下剛才引用的投手打擊手的明顯錯誤,而弄砸了他們的作品。要嗎就是作者不瞭解在小說中要運作刺激—反應,要嗎就是他根本忘了這回事。
後者的失誤是更常見的,幾乎所有的人,只要被指出後,都能瞭解刺激與反應互動的合理與重要性。但在寫作時,你會被小說家多麼容易讓想象力凌駕邏輯性而吃驚。他們在腦中運作所有的互動,「但忘了讓讀者看到這一切。」
我的學生威利,提供了一個標準的忘記錯誤示範,他寫到:
麥斯走入房間,他閃的剛剛好。
我看著威利的文章問道:「為何麥斯要閃人?他在躲避啥?這裡發生啥事?」
威利抓抓他的頭「嗯,沙麗在生他的氣,你知道的。」
「威利」我提出反對「事實上,她生氣是『背景』設定,如果我要了解麥斯為何閃避,我需要看到有一個立即的刺激,他為何閃人?」
「她朝他丟了一個小鏡子。」威利說。
「那你就必須將這段放入草稿中。」
「你是指,」威利道:「我必須把每個步驟都放進來?」
當然。
刺激與反應看似簡單,但十分容易被忘記或忽視。我慫恿你好好檢視自己的草稿,每當兩個角色發生互動時,間檢查刺激,然後審查立即的反應。然後輪流看其它的角色的反應。刺激與反應前後飛舞著,就像一場乒乓球賽,「沒有一個步驟可以被忽略。」
讓我多加幾個字,來強調一個可能被忽視或搞混的重點。刺激反應的互動——小說邏輯性的核心——是要『表現』出來的。他們會由角色立即演出。
背景不是刺激。
動機不是刺激。
角色的「想法」或「感覺」不是刺激。
刺激必須來自外界,因此觀眾能看到或聽到。
完成互動的反應也是要能被看見的,如果這個互動是要繼續下去。只有在互動要立即結束時,反應才可以是內藏的。
我會提出這樣是因為在我教學的多年中看到很多的學生,努力試圖想閃避刺激反應的原則。不論我是如何在課堂上解釋這個步驟,總是無法避免有學生跳起:「我可以讓角色只有憑想法或感覺去作某事,而沒有任何外在的表現?」
我的回答是不,你不能。
想想看,要是你的角色開始隨心所欲的,因為想到啥而作啥,角色的與你你故事的邏輯性就會開始崩壞。在現實生活中,妳可以在毫無理由,胡思亂想,無理由的作事或說話。但就像我們在第十章裡討論到的,跟他部分一樣,小說要比現實更好,更清晰,更有邏輯性。「總是」能想到某些事——某些刺激——能「引起」一些內在的想法或感覺,「總是」能夠想象一個反應,讓角色馬上付諸於具體行動。反應總是在刺激之後才上場。反應總是因為有刺激才會發生。事實上,在這兩件事進行時,角色內部或許會有一些情緒或感情的變化,但這不代表兩者就可以缺席。
正文 湊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