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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可即便這樣,阿愁的“待遇”也頗為不同凡響——她一人單住不說,竟還是住了個套間。

見她瞪著個眼兒說不出話來,瓏珠笑道:“不是說,你做的東西要保密嗎?自然就不能跟別人混在一處了。”又指著外間道:“小郎說,這裡單給你做東西用,你就睡在裡間。”

阿愁:“……”

聽說夫人那些不太得寵的侄兒侄女們,在夫人府裡也不過只佔著一間臥房罷了,她這麼個下九流的小梳頭娘——且還是沒滿師的——居然就佔了“一廳一臥”……怎麼想都有點驚悚呢。

歸置好行李被褥後,便差不多到午時了。瓏珠親自過來將她領到後偏廳上去吃午飯,順便給阿愁介紹了一下李穆身邊得用的人。

直到這時阿愁才知道,她還是低估了李穆在這府裡的地位——李穆這院裡,竟是自成一派體系,所有的人手全屬李穆名下,並不受府裡兩個姑姑的管轄。

當然,李穆自己是不可能親自出面管著名下這些丫鬟小廝老孃們的,所以,他有一個“總管太監”(雖然其在王府裡真正的職位肯定不是這個)。

那太監名叫強二,打李穆還在孃胎裡沒出生前,他和田奶孃就被一併分配到了李穆的名下。那時候,他才不過是個十五六歲的小太監而已。因李穆的生母牡丹娘子對爭寵之事明顯要比對自個兒的兒子上心,李穆可以說他是被田奶孃給奶大的之外,其實也可以說,他是被強二給“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

強二的名字雖彪悍,其人卻生得頗有些其貌不揚——不是醜的其貌不揚,而是普通得其貌不揚。

他生著一張看不出年紀的臉,說他二十出頭有人會信,說他四十出頭同樣也有人信。平直的眉眼說不上俊俏,也說不上醜陋。個頭不高不矮,生得不胖不瘦。阿愁跟在瓏珠身後進到這邊的下人院時,其實強二曾在門邊迎過她,且二人還相互見禮了。可當瓏珠於後廳上再次正而八經介紹著強二時,阿愁卻發現,自己對眼前的那張臉竟一點印象都沒有。離了廳上,回頭想想,她竟也形容不出這位“內總管”到底長什麼模樣。甚至直到過了四五天,她漸漸熟悉了環境,才把強二和府裡一個同樣身形的花匠給區別開。

倒是做間諜的好材料——阿愁忍不住一陣腹誹。

除了強二外,李穆身邊最核心的成員,就是田奶孃、瓏珠,還有兩個二等丫鬟香草和蘭兒,外加小番奴狸奴了。

那田奶孃是個看上去就極敦厚的婦人,雖然才三旬年紀,看著卻已經像是五旬老婦了。後來阿愁才知道,這全是因為她生養過度的關係。從十五歲生下長子,她以隔年一個的速度,足足生養了十個孩子。雖然大多數都夭折了,如今只活下來三子兩女,她依舊是遠近聞名的“英雄母親”。

那香草和蘭兒都是十五歲左右的漂亮姐兒,且規矩極好,不管她們心裡是怎麼想阿愁的,至少阿愁從來沒看到她們等她有任何失禮之處,因此,她跟這兩個“小姑娘”(雖然在那二人眼裡她才是個小姑娘)處得甚是融洽。

至於瓏珠,顯然是除強二外的第二把手了,管著李穆裡裡外外的事。年後瓏珠就十七歲了,按照當朝慣例,她們這些當役者,最晚十八歲就得放出去婚嫁,不然主家就該被人指指戳戳了。不過雖然鄭阿嬸在替瓏珠留心著婚事,瓏珠自個兒倒不怎麼上心。因為她心疼她家小郎。當年她家小郎出事後,身邊的人被攆了一批,以至於她原本準備好要接替自己的人也沒能倖存下來,如今叫她這般貿貿然地將她家小郎交到一個不能完全放心的人手上,忠心的瓏珠不放心啊……

總之,入駐李穆身邊不到三天,熱愛個聽八卦的阿愁,就從香草和蘭兒還有狸奴的嘴裡,把李穆身邊這些人的事聽了個大概。不過,顯然這三個看起來愛八卦的“孩子”,心裡很有分寸,她們可以議論強二和瓏珠,卻是沒一個肯說李穆半句話的。阿愁拐彎抹角打聽了一下,見三人都避而不談,她也就不打聽了。

至於李穆。

阿愁原以為,她搬過來的當晚就能見到李穆的。因她深知自己面對強權壓迫時的尿性,甚至事先已經打了好幾遍的腹稿,想著到時候她要如何大義凜然地、堅定又不失恭敬地,指責一番小郎的任性胡來,可就跟李穆早猜到她鬱了一肚子的怨氣一般,當晚,他竟沒召見她。

而,按照府裡的規矩,若是李穆不主動召見,以阿愁這身份,還真就沒那本事能夠見到他。

於是阿愁只好鬱悶地在她的新寢室裡歇下了。

許是擇床的緣故,也許是這一天裡的刺激太過,阿愁翻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