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對。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過於有人肯認真花時間在自己身上。一個人首先意識到自己是怎樣的一個人,不是透過問自己的心,而是觀察——觀察身邊的人如何對待自己。比如阿媽說你做好功課,很乖,你就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之後才會被稱為『乖孩子』。當你掌握了這套標準,就可以塑造自己成為任何一個人。」陳心說得輕淡,神色平和。
戴志身子直寒,一陣近於憤怒的感情衝動地爆發起來 :「心哥,你將人看得太簡單! 人就是人,不可以被人用科學與資料去量度。或者,你會說在現代社會中,有理性、講客觀,可是,我從來不認為這世上有所謂的客觀。所有事都是主觀的。簡單找個例子 : 殺人。為什麼殺人是錯? 就因為十誡中有一條是叫人不殺人嗎? 人沒權去剝奪他人生存的自由,這是基於平等,佛家也說眾生平等……
「可是,人為何就能殺死動物? 人有組織地去養動物或狩獵,然後殺了它們,為什麼這就不被視為是一種謀殺? 人根本就是一種任意又任性的生物,卻專愛搞中立,自以為不偏不倚,實際上有什麼是不自私的? 只要承認了人是自私,人有主觀的感情,那活著就會更快樂。」
「戴志,不要只懂得用快樂、不快樂這個標準去衡量人生。一個人的生命裡有很多形容詞 : 美醜、成敗、愛憎,而要取得不同的事物,人就要變成不同的角色。簡單來說,建構自我的過程就好似砌積木、砌七巧板。千變萬化,不同時候又有不同面貌,就好似人去不同場合時,要穿不同的衣服,就好似,」
陳心眼裡起了嘲弄的意思,說 :「你面對不同人時,也自覺擺出不同的面孔、語氣。你說我的話不近人情,可實際上,你的做法亦不見得真誠。我們只是一丘之貉,所以過了這幾年,再次見你,我還是記得你。」
戴志無法反駁,只看見陳心湊近、打量自己,眼內興起一種懷念 :「其實我當初也不是這種人。我也嘗試過去找快樂,但我找不到。於是我明白,世界上是不會有快樂,那只是太過不幸的人幻想出來的東西。快樂是鴉片、是麻醉劑、是五石散,都是假的、短的,是幻象。吃進肚子裡,能減一時的痛苦,卻無助於醫治長年的疾病。
「藥效過了,人就會比原來痛苦上百倍,於是需要更刺激的幻覺去麻痺自己的神經,快樂的標準被定得愈來愈高。人啊,其實就是不斷活於幻想與現實中間,徘徊,沒一處是自己的歸屬。到頭來,只有物質才是真的。只有我銀包內的鈔票是真的,只有剛剛用過的condom內的體液是真的。要得到不同的物質,就要成為不同的人,這張文憑只是自己其中一個身份。我可以誰也是,我可以誰也不是。」
戴志胸內一陣難受,他看不得陳心那種帶有痴狂的表情,覺得陳心像一個入了邪教的可憐人。不知怎的,他忽然覺得陳心可憐,因為他是一個篤信只有物質才能證明自己的人,就好似秋秋相信,只有那些cosplay的照片能證明他可以有另一個身份、另一個選擇。
這對兄弟的本質其實很相似。
「可是,心哥,」戴志軟弱地說,硬撐起笑容,裝得若無其事 :「你不是教我文學,說詩人有各種各樣不同的感情嗎? 你教我作文時,要我寫抒情文章,從一副秋景或一件物品中,提煉出感情。人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連戴志也不相信自己所說的話。他之所以硬說人有感情,是因為覺得陳心太可憐。當人能看穿世間上所有人都沒有真實的感情時,這個人要不是崩潰,要不就憤世嫉俗,活得不暢快。
戴志常常提醒自己,做人要有人情味,可是在生活中,他總是首先注意到人的無情,並將之無限放大。他看見人人以冷淡的眼睛看新聞,他看見記者將一宗跳樓自殺案炒作成大新聞,恨不得將那自殺的人寫成絕世大悲劇中的主角,他看見慈善機構的義工拿著箱子請人捐錢,而途人像趕乞兒似的揮揮手,將他們驅走。
他覺得失望,覺得這世界原來不應是這樣的。有時,他會為了令自己心裡好過一點,而要自己放大眼睛,去看光明的事物 : 行過的途人中,十之有九會買旗 ; 流浪貓狗找到主人,或者被愛護動物協會的工作人員帶走 ; 老師作育英才,不遺餘力 ; 政府在某次香港旅遊巴於外地被挾持的事件中(注一),以鐵腕手段對外,對內則以懷柔寬厚之策……
「世界裡有好事,也有壞事,何以你非得要去看黑色那一面?」戴志的聲音有幾分高亢。
「那都是假的。」陳心說,凝視戴志,陳心的臉忽然很有成人的冷漠——他本來就是成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