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家不知柴米貴。搞工業真是一件燒錢的事情,馮嘯辰現在是深深地體會到了。
前一世的馮嘯辰不是沒見過大錢,國家搞大飛機,一投就是1000多億,搞積體電路,又是1000多億。在那個時候,幾十億的金額對於國家來說只是一筆“小錢”,甚至有哪個城市搞個什麼產業振興計劃,投入都是論百億計算的。
可在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就沒有這麼富裕了。整個國家的GDP也就是2萬多億元人民幣,財政收入3500億,要像灑胡椒麵一樣灑在國防、教育、衛生、支農、扶貧、治安、行政等方面,最終落到科技上的投入還不到200億元。而這200億,也不是能夠全部拿來做實驗搞研究的,而是要支付整個科研系統的人頭費、行政支出,可想而知,實際用來研發某項技術的錢還能剩下多少。
財政拿不出錢,於是只能鼓勵各單位“創收”,學校開各種培訓班賺錢,醫院把科室承包出去賺錢,科研院所沒啥賺錢的手段,就拿一幢辦公樓出來租給外面的公司,收點租金改善一下職工的生活。後世有些批評家站在道德高處,指責當年的各級部門把各種民生事業都搞成了“產業化”。毫無疑問,這種指責的理由是非常高大上的,可惜缺乏了一點歷史常識。1992年的中國,如果不搞產業化經營,恐怕學校裡的老師、醫院裡的醫生都已經下海謀生去了,哪還能留下什麼人才。
裝備工業公司面臨的情況,也是如此。作為承擔重大裝備研發任務的機構,裝備工業公司要組織全國的企業和科研機構開展各種技術攻關,這些攻關無不需要海量的投入。而裝備工業的研發,動輒就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週期才能看到成效,誰能夠負擔得起這樣的長期投入?
馮嘯辰在裝備公司裡最出彩的地方,就在於他擅長賺錢。用吳仕燦他們開玩笑的話說,馮嘯辰幾乎是鑽進錢眼裡去了。以往重灌辦向科研單位下達研發課題,基本上是扔下錢就不管了,根本不會考慮什麼成本收益之類的。自從馮嘯辰倡議建立裝備工業基金之後,科研在重灌辦以及後來的裝備工業公司就成為一項需要計算利潤的活動。馮嘯辰要求技術處在發出每個課題的時候,都要強調課題研究必須能夠轉化為生產力,要形成專利技術。他還特別要求研究人員在突破一個理論難點之後,不得擅自發表學術論文,必須先將研究形成的專利提交申請之後,才能公開結論。
早些年,中國有很多科研成果都曾經犯過這類錯誤,那就是研究人員缺乏經濟意識,有一點新發現就趕緊寫文章發表,西方企業受這些文章的啟發,開發出了實用技術,並申請專利。等中國人要使用這項技術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已經不是技術的所有者,不得不向國外支付高昂的專利費用。
出現這種情況,當然不能歸結於中國的科研人員智商不夠,低智商的人是不可能搞出創新成果的。中國的科研人員之所以不重視科研專利,在於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沒有形成經濟聯絡。科研人員不瞭解企業的需求,企業也不知道科研人員在搞什麼研究。好不容易有一項成果能夠在企業中得到應用,相關的科研人員非但拿不到報酬,還要承擔去企業指導技術應用的工作,等於憑空添了一番麻煩。
既然如此,那麼科研人員又有什麼必要在乎什麼專利不專利,趕緊把自己的成果發表出去,混幾篇高階別的文章以便評個教授,這才是最實惠的事情。
馮嘯辰是懂得這些問題的,他從社科院畢業進入裝備公司之後,便力推科研與生產的結合。他有前一世的經驗,能夠指出科研的方向,讓相關科研人員向這些方向努力,而所有的成果,又都具有良好的應用前景,一經突破,就能很快形成生產力,轉化為利潤。也正因為有這樣的操作,裝備工業公司這些年才能夠不受資金的約束,不斷推進科技創新。
這一回,馮嘯辰抓住仙戶制鋼所的把柄,逼迫仙戶制鋼所和池谷製作所向中國轉讓一部分核心技術,技術的受讓方自然是由馮嘯辰說了算的。他的考慮,就是由裝備工業公司來受讓這些技術,然後再二次轉讓給江城鋼鐵廠以及幾家承擔乙烯裝置製造任務的企業,從中獲得一筆利潤。
這幾家企業向裝備工業公司支付的技術轉讓費,其實也不是從它們自己的腰包裡掏出來的,而是國家用於建設大型乙烯裝置的投資。這些錢由國家財政撥付給裝備工業公司,裝備工業公司再以裝置分包費的名目支付給各家企業,隨後,公司又要以專利使用費的名義再收回一部分。
這樣來來回回地倒騰,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涉及到責權利方面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