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長城,進圍北京,袁崇煥聞訊後星夜馳援京師。不料,中了皇太極反間計的崇禎皇帝卻以為袁崇煥與後金有密約,要出賣京城,就逮捕了袁崇煥,隨後於1630年農曆八月十六將其凌遲處死。
值得一說的是,在袁崇煥被凌遲處死之際,京城的百姓不但不同情“袁督師”,反而“以錢爭買其肉,生啖之”,“將銀一錢,買肉一塊,如手指大,啖之,食時必罵一聲……崇煥肉悉賣盡”。袁崇煥被凌遲處死可以說是崇禎朝最大的冤案,當年的群眾明白真相嗎?顯然不明白。不但不明白,而且他們還助紂為虐,覺得袁崇煥被活剮仍不解恨,還要生吃其肉。我常想,面對著“不明真相”的群眾,臨死之際的袁崇煥會做何感想?他當然知道,在取得“寧遠大捷”、“寧錦大捷”之時,對他感激涕零、心存愛戴的也是這些群眾。轉眼之間,“袁督師”忠心報國的一腔熱血猶在,而曾經擁戴他的群眾卻因“不明真相”便由愛生恨,非要生啖其肉不可了。在這樣的歷史時刻,我們還能說“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嗎?當然不能。
有此一例,便足以證明歷史上確有“不明真相的群眾”存在。既然“古已有之”,那麼現在依然存在也就不足為怪了。那麼,我們到底該如何看待針對群眾所出現的兩種說法(“眼睛雪亮”說和“不明真相”說)呢?就這個問題,我覺得法國思想家勒龐的觀點值得重視。勒龐在《烏合之眾》一書中指出,群眾具有衝動、易變、偏執、極端等心理特點,他們總是傾向於把複雜的問題轉化為簡單的口號和激昂的情緒,因此,約束個人的道德和法律會在群情激憤之時失效,“孤立的個人很清楚,他不能焚燒宮殿、洗劫商店,但是在成為群體的一員時,他會意識到人數賦予他的力量,這足以讓他生出殺人劫掠的念頭,並且立刻屈從於這種誘惑”,“群體很容易做出劊子手的行動,同樣也很容易慷慨赴義,成就英雄壯舉”。所以,群眾運動“兼有殘忍和崇高兩種截然不同的主旋律”,崇高的時候,能起到“道德淨化”的作用,而殘酷的時候,則“對強權俯首帖耳,卻很少為仁慈心腸所動……對軟弱可欺者冷酷無情,無所不用其極”。對照袁崇煥和郭嵩燾的遭遇,我覺得勒龐的這一理論十分正確,袁和郭正是在成為弱者後被不明真相的群眾殘忍對待,“無所不用其極”。
知曉了勒龐的學說後,我們就該明白,任何企圖給“群眾”做單一定性的說法都是不可靠的。群眾是善變的,“眼睛雪亮的”是他們,“不明真相的”有時也是他們,兩種說法都成立,關鍵就要看事件發生時的具體情況,正所謂“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明乎此,我們既不必為“眼睛雪亮”說而沾沾自喜,也不必為“不明真相”說而耿耿於懷。我們最應該做的,就是構建一種好的制度,營造一種和諧的社會氛圍,從而促使群眾運動更多地表現出“崇高”的一面,而不是展現其“殘忍”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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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的官場是如何爛掉的
唐朝貞觀年間,李世民和手下的一批名臣(如房玄齡、杜如晦、魏徵等)建立了一個精幹、廉潔、高效的政府系統。經貞觀初年的機構精簡,房玄齡、杜如晦將京官由原來的2000多名裁減為643人。同時,針對因州縣設定劇增而造成的百姓少、官吏多的狀況,對地方行政機構也“大加並省(裁減)”,裁併了許多州縣。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政府裁員和機構精簡,為貞觀之治奠定了很好的行政基礎。同時,初唐時期的官場很講正氣,官員大都比較清廉。魏徵死的時候家無餘財——他把所得的賞賜全用於賑濟災民了。中書令岑文字住的房子又小又溼,家裡同樣清貧。有人勸他經營一點產業,他卻說,我沒有什麼功勞,僅僅因為能寫文章就當了這麼大的官,這已經很讓我擔心了,我哪裡還有心思經營產業?尚書右僕射、歷史上有名的帥哥溫彥博同樣不治自己的家產,他死的時候,家裡連體面一點的弔喪場地都提供不出來。由此可見,貞觀時期確實政治清明,很多大臣都有良好的道德操守。可是,到了唐朝中後期,官員就開始結黨營私,出現了有名的“朋黨之爭”,官場*亦在所難免,隨之又有宦官專權和藩鎮割據之弊。種種弊政之下,曾經的大唐盛世日漸衰落,最終坍塌。
精簡過的政府機構是如何變得機構臃腫、冗員充斥的?曾經清正廉潔的官場風氣是如何變得*汙濁的?曾經的好制度是如何變味的?這一切顯然值得思考。
這事還要從科舉制度的變味說起。大家知道,唐朝是透過科舉制度來選拔人才的。在當時,科舉制度是一種先進的人才選拔制度,它打破了門第界限,給底層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