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九歲了,已經不是一個孩子了,讓他對一個女孩子動心,那是絕無可能之事,林國餘實在還不至於有這種特殊的嗜好。更何況他的心底有一個紫菀,已經滿滿的佔據了他整個的內心。這份思念,這份感覺絲毫沒有隨著時間的逝去而變的淡薄一點,想反卻如同美酒一般,時間越久,便越是醇香。
林國餘忙不迭的扶起這小姑娘,嘴裡不斷的應承著:“小妹妹,我一定把你姐姐救過來,你千萬別再說這種話了。”
那小姑娘一抬頭,說道:“漢人法師,你雖然厲害,可是你應該比我還小呢。你不應該叫我妹妹啊!”
林國餘登時臉一紅,他早已經又把這事情給忘記了,一時間真不知道說什麼好。
正文 第3466章:落洞現紫菀,唐門起驚變(29)
倒是女孩兒的媽媽接過話來:“你這丫頭,大法師管你叫妹妹說明他看的起你。他法力高強,你認他做哥哥有什麼不好的?”
這小丫頭也十分的聰明,剛剛立了起來,馬上倒頭就又拜倒,說道:“妹妹給哥哥磕頭了,希望哥哥能救一救姐姐。”
林國餘隻得又一次起身把這小丫頭扶了起來。心中感覺好笑的同時,又有一份敬佩這個小丫頭的聰明機靈,同時又有一份悲哀的念頭。
人便是如此。
苗人是崇尚自由婚姻的,從來不象漢人一樣的講什麼父母之命一類的東西,無論男女,他們都勇於追求愛情。可是愛情是什麼呢?
也許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個美現的愛情神話,在這個神話中,所謂的愛情可以被放的無限大,可以為之放棄自己的生命自由也在所不惜。可是,這只是一個神話。其實現實的情況是,生存權高於一切。就如這個小丫頭,才十一二歲,假如她真的有些早熟的話,這個時候應該懵懂的懂一些愛情的意義。十一二歲的丫頭在古代結婚的也不在少數,這點毋庸置疑。可是當為了救她的姐姐的時候,她卻放棄了自己,寧願拿自己當一個籌碼,交給林國餘,來換姐姐的生命。
是應該為之感動,還是應該為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