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收回公共設施,對於他們來說,可是一件利益大為受損的做法,他們是絕對不可能答應的。而一方面,他們無法****羅斯福的提案,另外一方面又要保證自己的利益,那麼就只有這個結果了:你要收回,好呀,那你得賠我的損失。
這一招,實在是太高了。
當初之所以由國家出面批准興建眾多的大型的公共設施,而讓財團出資,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政府沒有錢,實際上胡佛當政的時候,聯邦政府都快要被掏空了。
經過了魯特曼這幾年地苦心經營。雖然政府現在有些家財,但是財政還是緊巴巴的,如果真的要像這樣賠償財團的損失的話,羅斯福手頭同樣要掏空了。
而這對於雄心勃勃想要幹一番大事情地羅斯福來說,是不太可能答應的。
結果國會的這個決定一出來。形勢就十分的尷尬了。
羅斯福高喊著將公共設施收歸國有,但是卻不願意拿錢去換,而羅斯福不拿錢,大財團是絕對不可能白白給他地。
兩方面這麼一拉鋸。形勢就發生了很好笑的變化。
而國會經過了一系列的幾乎是無休止的會議之後,經過對雙方的調停,最後有了這樣的一個結果:國家有補償地收回一些重要的公共設施的所有權,其他地公共設施,日後將一點點收回,當然,這要看國家有沒有錢了。
公共設施風波鬧騰了這麼長時間之後,就以這樣的滑稽結果結束了。
這個風波。不管是國家還是財團都沒有受益,唯一受益的是富蘭克林。羅斯福。透過這次風波,他讓國會里面的那些議員以及議員背後地那些財團們看到了他的堅定和野心,也進一步確立了他在政府中的權威。更重要的是,透過這件事情,他的民意支援率開始上升,對於他來說,這顯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