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隻玫瑰花加一瓶香水而已,至於這樣嗎?
而且根據小說中的劇情,前男友高山南跟李佳交往三年,是她的初戀,但是他們兩人從來沒有做過!導致李佳第一次是在酒吧給了皇甫軒。
高山南想著,最後跟秘書打了招呼早退了,他開著車去往同城的藍靛酒吧。
這個酒吧是男女主初見的地方,李佳大學時學的是舞蹈專業,後來因為和高山南交往就把這專業扔了,從頭開始學習酒店管理,但是跳舞是她從小的夢想,所以她時不時會到這個酒吧客串一下舞者。
皇甫軒是陪客戶去的酒吧,結果第一眼就被臺上那個跳舞的妖嬈精靈給吸引住了。
從此再逃脫不開。
高山南要做的,就是確定兩人相遇的時間。
原文:
高蘇知道自己的弟弟性格軟弱,她把他推到一邊,用眼神示意他別說話。
她對李佳冷笑道:“咱們這算是兩清了,喲?你這還不願意走?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的臉,長得這麼狐狸精來勾引我弟弟,我呸!我們家山南要什麼有什麼,走你一個也不嫌多,你還真以為你是個東西?你不就貪圖我們家有錢嗎?不就貪圖我弟弟長得帥嗎?給你一百萬讓你辭職已經算是對你很客氣的,像你這種貨色滿大街都是,以為會化妝就了不起?我弟弟可是天之驕子,他早就膩了你了,趕緊滾蛋,省的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