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那個男主摳門的跟小女孩討價還價,買下來的花送了女主一朵,還剩了一朵要拿去送給別人,不然就不划算。
然而那個猥瑣的男主不但獲得了女主的芳心,甚至同時收穫了幾個絕世傾城的女子的愛戀。那是李赫看過的最猥瑣的一本都市小說,也是最特別的一本都市小說,以至於重生到了現在,他還記得那本叫做《本色警察》的猥瑣都市書。但到底是小說啊,李赫這時就想,在真實的世界裡這麼摳門,以他自己的切身經驗來看,不要說撩到女神,就是路邊的小妹妹,也會很鄙棄他的。
於是當那個賣花的小女孩走到面前的時候,李赫很拉風的說:“行了,什麼都不要說,你的花我全部都買了。”
小女孩看了李赫幾秒鐘,然後轉頭就走。
我去,李赫有點傻眼,這尼瑪是什麼節奏?難道裝土豪就這麼不受待見,非要要像那本書裡的猥瑣男主那樣不走尋常路才行?
但是那個小女孩沒有走多遠,轉了個彎以後很快又繞出來,不過這一次她不是一個人來的,她帶著兩個眼白向上,面帶兇光的青年男人,推著一個手推車的玫瑰花來到李赫面前,說:“那個誰,你說要把我的花全買了的,哪,都在這裡,可別說我坑你。”她看了一眼穿著制服的凌清冽,說:“警察姐姐可以作證,他剛才是這麼說的。”
“哈哈哈哈哈哈!”面對著這麼明顯的敲詐勒索,身為警察的凌清冽不但沒有支援正義,反而是很不厚道的哈哈大笑起來,她快樂的伸腳踢了李赫一腳,說:“我叫你裝,我叫你裝,這些裝出毛病來了吧?自己惹的事,自己解決,別報警,這事警方不受理。”
李赫也真的是醉了,只能很不情願的問:“你這花多少錢一枝?給個實價啊,別趁機敲詐,你看你這花都蔫了。”
小女孩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說:“放心,絕對給你個最低價。”
就在賣花的小女孩一枝一枝的給李赫數著蔫吧的玫瑰花的時候,街道的盡頭卻傳來一陣吵嚷聲。而且很快的就有很多人圍了過去,李赫本來是不想去看什麼熱鬧的,他一向也不是好奇心很重的人,何況這種街頭吵鬧,不是食客和攤主起了糾紛,就是食客與食客之間互相不對眼,這種事不管在哪,不管在那個時代都在發生,實在提不起他的興趣。他倒是想看看那個賣花的小女孩這麼數來數去的,會不會給他數出一千枝玫瑰花來。
誰知道小女孩看到那邊有熱鬧,她剛數到300枝,竟然把剩下沒有數的玫瑰花往前一推,說:“行了就300吧,剩下的都送你了!3塊錢一枝,你給900!”
“900你個頭啊!”李赫也是想也不想的就說:“500!你蒙我的,這些花你就是從垃圾堆裡撿出來的!”
“500就500!”小女孩倒也是豪放,伸手拿錢走人,沒有什麼能阻止她去看熱鬧的心。
李赫嘆了口氣,說:“看吧,這就是迅哥批判過的看客心態,你們說迅哥那時代都過去大半個世紀了,為什麼我們的國人還是這麼沒長進?走吧,我們不去湊這個熱鬧。金珠來我們把這些花裡面還好著的撿出來,拿回家去晾乾,可以泡水喝。”
凌清冽不可思議的說:“你不是買來送我的?”
李赫說:“送啊,金珠也送,回頭還挑一些好的送我媽……呃,你那樣看我是什麼意思?”
凌清冽看著李赫,說:“沒什麼意思,就是不想跟你說話了。”
街那邊似乎是打起來了,有人在喊報警,凌清冽穿著制服呢,這就不是願不願意去看熱鬧的事情了。她白了一眼李赫,大步的走向那圍了很多人的鬧事地點。李赫沒辦法,也只能跟著去,李赫去了,趙金珠和康行健自然也跟著去。有人看到凌清冽就喊警察來了警察來了,自然的就給她讓開一條路。
凌清冽走進去了,看到路邊停著一輛寶馬,幾輛各種牌子混雜的suv,路中央倒著一輛摩托車,然後一群男人正圍毆著一個男青年,男青年的旁邊還有一個女孩正焦急的央求著那些男人不要再打。這種街頭套路沒什麼好說的,凌清冽想也沒想就走過去,大聲的喊:“警察!都住手!”
聽到“警察”兩個字的時候,倒是有一個三十出頭的男人扭頭看了她一眼,那是個穿著得體,看起來很有一種成功範兒的男人,旁邊還有一個花枝招展的年輕女人。很顯然,對於單槍匹馬的過來,而且怎麼看都像是一個文職警員的凌清冽,那個男人就是三個字:不買賬。不但不買賬,還指著場中央那個捱打的青年說:“別停,誰停誰滾蛋!”
凌清冽頓時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