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後,看到兒子將自己的事業打理得如此出色,李介甫也很滿意,但順德雖好,卻非久留之地,對於李兆基而言,他希望到一個更大的地方去開拓自己的事業。 1948年,李兆基懷揣著1000元錢,獨自來到了東方明珠——香港,這個美麗朝氣的城市。他有信心以他的金銀業看家本領闖天下。 當時的香港中環文鹹東街,足足有二三十間金鋪銀店,專營黃金買賣、外幣找換、匯兌等生意,業務性質跟李介甫在順德的永生銀號沒有分別。李兆基來到香港之後,開始在那些金鋪銀店掛單做買賣,憑著自己對黃金的熟稔和市場的把握,李兆基很快就賺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有了本錢,他又開始做五金生意,搞進出口貿易,鈔票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錢對他來說,不再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東西,幼年時對錢的追求,到這時已開始得到報償,可不知為什麼,他對這些生意始終提不起興趣,面對著流水般湧來的鈔票,他的不安心理與日俱增。 後來李兆基回憶當年生活時曾說:“我七八歲時已常到父親的鋪頭吃飯,自小對生意已耳濡目染,後來在銀莊工作,令我深深體會到無論法幣、偽幣、金元券等,都可隨著政治的變遷,在一夜之間變成廢紙,令我領悟到持有實物才是保值的最佳辦法。”於是,已過而立之年的李兆基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毅然選擇了地產,走上了一條日後為他帶來無量前途的實業之路。 房地產王國 二戰之後的香港人口激增,工商業日益發達。1954年政府公佈:全港經營登記的工廠共有2494家,屬下工人11萬多,未曾登記的工廠工人,數目逾10萬,增幅較去年接近一倍。李兆基並不認為政府建設樓宇的步伐能趕得上民生的迫切需要,他看準時機,準備大幹一場。 1958年,李兆基和兩位志同道合的朋友郭得勝、馮景禧共同組建永業企業公司,開始他們向地產業的進軍,有人將此喻為港式“桃園三結義”。的確,他們雖然沒有像劉關張3人那樣地起誓結義,卻也在香港商場上留下了一段好朋友同心協力共創大業的佳話。 3位好友中,郭得勝年齡最長,經驗豐富,老謀深算;馮景禧居中,精通財務,擅長證券;李兆基雖然最年輕,卻足智多謀,反應敏捷。公司成立後的第一樁生意,就是買入沙田酒店,然後再以低價收購一些無人問津而又富有發展潛力的地皮,重建物業出售。他們“分層出售,分期付款”的推銷方式頗受市民歡迎,結果效益顯著。“永業”初涉地產便一炮打響,站穩了腳跟,郭、李、馮於是聲名大震,得到了“三劍俠”的讚譽,而李兆基因為年齡最小,被稱為“地產小俠”。    
地產大王(2)
1963年,“三劍俠”在永業企業公司的基礎上,又合資建立“新鴻基企業有限公司”。“新”字取自馮景禧公司“新禧”的新字,“鴻”字取自郭得勝鴻昌合記的鴻字,“基”字則直接取自李兆基的名字。“新鴻基”的班底,仍然推年長而又德高望重的郭得勝為主席,手疾眼快,做事果斷的李兆基則出任第二把手,當了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兼總經理。 此時,“三劍俠”已有5年合作經歷,在競爭激烈的地產界也摔打了5年,此次重組新公司,儘管只有300萬港元的實際資本,規模不大,卻是雄心勃勃,欲與其他地產公司一較高低。當時,一般人開發地產多集中於商業和工業用地,即使興建住宅樓宇,也多選大型屋村或豪華住區發展,但“新鴻基”卻獨具慧眼,看準了香港工商業急劇發展及青年一代多願組建小家庭的趨勢,重點發展中小型住宅樓宇。新鴻基公司因此而財源廣進,事業興旺發達。 但三個同樣出色的人在一起創業必然會出現許多問題。分久必合,合久必分。1972年,李兆基辭去新鴻基地產總經理一職,只留任副主席。憑著了大約價值5000萬港元的家當,他又與別人組建了“永泰建業有限公司”。當時,正值股票狂漲,市場被炒得天翻地覆。李兆基不失良機,以每股1.7元的價格將面值1元的永泰建業股票上市,實收股本2532.4萬港元,大賺了一筆。 但沒過多久,次年3月,狂飈之後的股票市場大崩潰,地產也同時陷入了低潮,李兆基沒有像別人趕緊撤退,而是不慌不忙,趁舊樓價格和土地價格大跌,迅速將股票上賺來的錢買進物業,變成實物。這樣,就在不少人盲目投資股票,陷入破產境地的時候,聰明的李兆基又大賺一筆。 1975年,李兆基終於開創了自己的王國——恆基兆業有限公司,自任董事局主席兼總經理。公司成立之初,並未上市,只是一家資本1.5億港元、擁有20個地盤的小公司。但李兆基卻非常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