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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4部分

之所以是“秘密使團”、“秘密會談”,主要是現在大明是交戰國,而美國是中立國,而且要會談的是即將展開的對蘇全面戰爭,以及美國對大明的支援問題。這個問題上次大明嘗試過,失敗了的。

現在的問題是,美國的聯邦政府分成各自獨立的三塊,行政是一塊,立法是一塊,司法是一塊。現在總統羅斯福是非常希望美國全力支援大明的,但他只是在“行政”這一塊說了算,而突破《中立法》,主要起作用的是“立法(國會)”和“司法(聯邦法院)”這兩塊。

要修改中立法,要得到立法分支的支援。要在中立法框架內打擦邊球,就要得到司法分支的支援。而大明現在的打算,就是以“自由俄羅斯”的名義向美國進口物資、貸款,那就是打擦邊球。雖然理論上合法,但具體能否成功,還要看聯邦法院怎麼判。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比較靈活,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法官覺得太離譜,侮辱了自己的智商,那也不會買賬的。

不過這一次,肯定要比上次統一戰爭的時候把握大得多了。至少在法理上沒有問題,而且敵人又是蘇聯,是布林什維克。人心向背在這裡。但凡是個有道德感、有正義感的法官,就會支援大明的。

現在等於是大明是先來和美國“行政分支”打好招呼,相互通好氣,到時候相互支援。現在先商量好兩國怎樣交換利益,還有一些具體問題。

首先是港口問題。明方打算先拿下海參崴,作為“自由俄羅斯”的運抵港口。但是海參崴是一個凍港,冬天會冰封,而且平時一個港口也可能滿足不了巨大的運量。這樣的話,大明可以採取“租借”的方式,在廣東選一兩個港口,“租借”給自由俄羅斯幾年,那麼在這幾年中,這個港就算是自由俄羅斯的“領土”了。美國把物資運到這個港口,也不違反中立法了。選在廣東有兩個好處,一是離菲律賓很近,方便美國貨船就近中轉、補給、休息,二來走的是大洋洲——南海航線,而不需要經過琉球列島和危險的東海,避開了日本的海上攻擊。

其次是大明如何付賬的問題。規避中立法的話,肯定不能由大明直接付錢給美國,肯定要從自由俄羅斯轉一道。可問題是,如此巨量的戰爭物資,大明如果全部現款結帳的話,饒是富有的大明,壓力也太大了。那為了打這場戰爭,國內老百姓真要像日本人那樣勒緊褲腰帶湊軍費了。

經過商議,羅斯福提出了採取現金付賬、以貨易貨、港口租借、技術換物資等方式相結合的方案。

現金付賬不必說了。以貨易貨,就是用大明產量大、而美國需求量也大的東西,來跟美國換東西。比如鎢礦砂,比如稀土,比如各種有色金屬。這些東西價值都是相當高的,往往一船能換美國好幾船東西。

港口租借……說白了,美國很垂涎大明手裡的幾處南洋港口,就是坤甸、泗水、巨港這三個,明荷戰爭剛弄到手的。羅斯福主動提出,如果兩國能簽訂一個條約,長期租借一兩個港口給美國的話,那麼將能夠抵消相當大一部分的賬單,大明的財政壓力將會小很多。

因為這幾個南洋港口距離菲律賓都很近,美國租借過去,就很容易和菲律賓連成一片,美國在東南亞的“海權輻射圈”將大大擴張,對東南亞利益的保障會增強很多。而且,英法等國也會樂意看到這一租借的形成。因為這樣美國在南洋的軍事存在就會大增,可以和明國在南洋形成一定的抗衡,增加這些第三國的安全感。用羅斯福的話說,“客觀上對大家都有好處,因為美明都是愛好和平的國家,是能夠相互信任的”。

這一條,涉及到國家領土主權,特使不敢怠慢,立刻發電回南京,請示該採取何種態度。

技術換物資,就是大明把手裡的一些高階技術轉讓給美國,抵消一部分賬單。大明從德國手裡得到了很多高新技術和圖紙,這個美國當然知道。現在美國不差錢,既然有一個用物資換技術的機會,當然不會放過。這主要是一些來自德國的最新化工技術、冶金技術、發動機技術,還有一些高精尖機床的圖紙、飛機發動機圖紙等等,都在美國的垂涎範圍之內。

還有一些武器類的,諸如梅塞施密特戰鬥機、啄木鳥機槍、閃電系列坦克,這些德系、明系武器雖然和美系武器風格不同、思路迥異,美國也都有自己的相應系列,但是美國的一些武器專家也很有興趣看一看,“參考一下”。作為回報,美方提出,可以幫明方免費生產一批這些武器。也就是說,把閃電坦克、蒼鷹戰機拿到美國流水線上來“爆海”,而明方因為提供了圖紙,所以可以免費得到一批,而且今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