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不給她找工作,又不讓她炒菜,今後的日子還怎麼過?為了這個家,她炒點菜賣還要挨我的打罵,說我沒良心等等等等。舅媽勸我說:“你就給她找一個工作,有了工作她也不會炒菜賣跌你的鼓(丟臉的意思)。”
我說:“不是我不給她找,是找不到,現在找工作比什麼都難。也不是我不讓她炒菜,是學校不允許,我們不能破了學校的規矩。”
經過這一次,她也知道我不會再讓她炒菜賣,後來,就改到街上去販菜賣。很多農民因為家裡的農活忙,沒有時間守在菜市場,就把自己種的菜以批發價賣給菜販子,讓菜販子去賺中間的差價。這倒是一條正路子,菜市場的菜販子很多,到那裡去闖說不定還能學到一些生意經,開啟一條生財之道。
做任何事情都是開頭難。正秀賣菜也經歷了這一過程。有好長一段時間都沒有賺到錢。特別是開頭的那些日子,還常常虧本,回到家裡就苦著個臉,嘰嘰咕咕發悶氣,搞得家裡的氣氛很不好。這時候,我就好言好語開導她說:“不要怕賠本,這種小生意再賠也有限。等做出了經驗,摸到了門道,就能賺錢了。”
果然,慢慢地,她漸漸摸出了些門道,進菜賣菜都有了些技巧,開始有了些利潤,她臉上就偶爾會露出一點笑容。有時一回家看她笑容滿面,就知道她今天生意不錯,賺了些錢。我記得,那個時候她一天能賺到四、五塊錢就會非常高興,回到家裡還沒說話就得意地用手勢向我比畫,她伸出幾個手指頭我就知道她今天賺了幾塊錢。
但是販菜不是長久之計,也不能解決根本問題。而且每天早出晚歸,非常辛苦。為了進菜,天天早上四五點鐘就得出門。有時菜不好賣,要呆到晚上六七點鐘市場關門才回來。冬有三九,夏有三伏。有一年菜場還沒建好,蹲在大馬路上賣菜,那種辛苦真是難以形容。再說,正秀已有近二十年的工齡,也不能就這樣白白地扔了。沒有工作,往後也就完全沒有了保障,這對我們小老百姓來說是多麼恐慌的事。所以當務之急還是要努力給她找一個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一直到一九九二年,仍無頭緒。
有一天,城聯公司經理通知我說,公司馬上撤銷,要我趕快把傅正秀的工作關係遷走,否則到時候就無人管了。真是舊愁未消添新愁,這工作關係往哪兒遷呢?要遷就要重新找掛靠單位,我到哪裡去找?這些難題我只能埋在心裡,卻對老經理無話找話地說:“你們單位撤銷了,那些老工人怎麼辦?”
經理一邊收拾桌上的東西,一邊隨口答話說:“城聯公司撤銷後會成立一個修裝公司,老工人全部轉入新公司。”
老經理無意中透露的這一資訊,不禁引起了我的關注。我一聽成立新公司就若有所思地打探說:“那老經理你肯定到新公司任經理囉。”
不料,我的話倒引起了經理的滿腹牢騷:“他媽的,e局撤了我的職,從建新公司調了一個什麼人來當新公司經理。他就一定能搞得比我好?我屌都不信!我在城聯公司這麼多年,沒有功勞有苦勞,就這樣一腳把我踢開,我就是不服這口氣。”
看著經理當著我這樣一個不太熟悉的人發這樣的牢騷,心裡不由生出幾分同情,畢竟他是幫過我忙的。我理解他此時的心情,與他相似的怨氣以前我也曾有過。然而,此時我無暇對老經理的情緒提供什麼安慰。成立“新公司”的重要資訊,就象一塊磁鐵,緊緊地吸引著我。儘管還找不到任何把握,但我心裡總琢磨著,正秀的工作一定要爭取解決在這次公司的變動之中。
我從經理辦公室出來,馬上想到,e局一把手張書記是我的好朋友洪剛的姐夫。當年他在某公社任黨委副書記時,我們也曾有過接觸。這層關係也許現在能用得著。更為樂觀的是,七十年代中期,我在南山文藝宣傳隊負責時,洪剛的弟弟洪輝是我們宣傳隊的主要演員。有一次參加縣匯演被縣劇團看中,要把洪輝調上來,但南山黨委不願放,怕調走了洪輝,宣傳隊沒有男主角。為了這,洪輝的父母把我請到家裡,拜託我幫忙。我當時的想法是,我們宣傳隊畢竟是臨時的,年輕人有更好的去處,就應該放手讓人家去奔前程。不能因臨時而誤了人家的永久,因“小”而誤了人家的“大”。這是我從自己的生活經歷中形成的一種基本觀念。基於這種觀念,我滿口答應了洪輝父母的要求。回場後,我就找到有關領導,勸說他們放了洪輝。我說:“我們是場宣傳隊,搞一段時間就可能散夥。人家年輕人看重的是前途,現在上面需要,我的意見是最好放行,免得誤了人家。”領導說:“洪輝走了,宣傳隊行嗎?”我拍著胸脯說:“全包在我身